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为实施城市规划,促进城市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并经市政府批准无偿收回以下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按照勘测定界图所示位置及面积无偿收回武国有(2016)第*****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人:河北冀衡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土地坐落:河北冀衡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西侧、万洋衡水制药有限公司东侧,无偿收回土地面积:*****平方米(33.84亩)。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上述宗地收回使用权或对土地权属界线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公告期满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依法收回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后上述区域内原各类不动产权利证书同时废止,特此公告。
附件:勘测定界图
联系电话:*******。
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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