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新校区实训剧场内部装修及配套设施(设计)招标公告

学校新校区实训剧场内部装修及配套设施(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
开标时间:2015-03-06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艺术学校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福州市艺术学校的招标编号为榕市建安招*******的福州市艺术学校新校区实训剧场内部装修及配套设施项目(设计)已由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以 GZ2014WJ00322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艺术学校,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州市艺术学校新校区实训剧场内部装修及配套设施项(设计)
2.2建设地点:福州市闽侯甘蔗县城新区38米大道福州市艺术学校校内;
2.3工程建设规模:剧场建筑总面积为6602平方米。建筑物为地上二层面积为5353.8平方米。地下一层面积为1248.6平方米;
2.4投资总额:人民币为1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900万元;
2.5招标类型:规划方案及初步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福州市艺术学校新校区实训剧场内部装修改造设计,包括建筑装饰室内设计、建声系统隔声设计、座椅声学设计、扩声系统设计、舞台机械幕布与灯光系统设计等。
2.6.2内容: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概算、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2.6.3设计周期要求:方案设计优化10日历日,初步设计20日历日,施工图设计30日历日;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算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5年5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3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3.2.1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有效的建筑工程行业设计乙级资质;
3.2.3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3.2.4有效的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资质;
3.2.5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资质;
3.3. 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不包含勘察,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员工。
3.5.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3.6.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7. 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 6 日至2015年 3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以无记名形式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1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达或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取得有效的《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2015年 4 月 1日上午9时45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原件(或高级室内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通过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9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422640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艺术学校;
地址:福州市闽侯甘蔗县城新区38米大道 ;
电话:0591- ********
联系人:小吴。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13层,邮编:350001;
电 话:****-********,传真:****-********
联系人:小何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帐户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58
备注:
1、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将公布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方案效果图和方案构思创意。
2、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市建安招*******)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保证金管理部门电话:****************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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