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环保提质改造二期工程干雾除尘设备招标公告
码头环保提质改造二期工程干雾除尘设备招标公告
岳阳城陵矶港务有限责任公司码头环保提质改造二期工程
干雾除尘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岳阳城陵矶港务有限责任公司码头环保提质改造二期工程干雾除尘设备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_岳阳城陵矶港务有限责任公司码头环保提质改造二期工程干雾除尘设备采购
1.2采购人: __湖南省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_无____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_已落实_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需采购用于岳阳城陵矶港务有限责任公司码头环保提质改造二期工程第二条装车线项目T5转运站干雾除尘、钢料棚干雾除尘和13#皮带机沿线水雾除尘。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 采购范围: 岳阳城陵矶港务有限责任公司码头环保提质改造二期工程第二条装车线项目所需的T5转运站和钢料棚干雾除尘系统,以及13#皮带机沿线水雾除尘系统,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设备系统组装、调试、系统安装及相应的售后服务。
2.2 交货期限: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相应设备,并完成系统安装调试。
2.3 交货地点及方式:由供应商负责运输至岳阳城陵矶港务有限责任公司交货,运费由供应商承担。
2.4 质保期:质保期从验收合格签字之日算起,期限为1年。
2.4 相关要求: 详见“第五章 采购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纳入黑名单;
(4)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5)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同时投同一标段。
3.2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资格条件 | 对供应商要求 | 证明材料要求 |
(1)依法设立 | £不适用 R适用 | □不适用 R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1)。 |
(2)资质要求 | R不适用 £适用 | R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2)。 |
(3)财务要求 | R不适用 □适用 | R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3)。 |
(4)业绩要求 | £不适用 R适用 | □不适用 R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4)。 |
(5)信誉要求 | R不适用 □适用 | R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5)。 |
(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R不适用 □适用 | R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6)。 |
(7)其他要求 | R不适用 □适用 |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7)。 |
(8)供应商不存在第一章3.1款情形的证明材料 | □不适用 R适用 | □不适用 R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8)。 |
响应保证金的递交 | 不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 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 |
R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_________; 保证金形式:________; | R不适用 □适用,具体如下: | R不适用 □适用,具体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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