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北路人民防空治安专业队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初步及施工图设计、监理、造价咨询)
珠江北路人民防空治安专业队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初步及施工图设计、监理、造价咨询)
珠江北路人民防空治安专业队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初步及施工图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珠江北路人民防空治安专业队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初步及施工图设计、监理、造价咨询)(项目名称)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株发改审[2022]9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株洲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市本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代建单位)为湖南智谋规划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初步及施工图设计、监理、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珠江北路人民防空治安专业队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初步及施工图设计、监理、造价咨询)
2.2项目地点: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北路39号市公安局内
2.3项目概况:项目用地面积约*****.94㎡,建筑面积9045.73㎡,项目总投资为9938.02万元。
2.4服务期限:总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包括初步及施工图设计服务期、监理服务期和造价咨询服务期;其中:初步及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期限:25日历天;监理服务期限:以本招标项目的实际施工的累计工期另加质量保修期二年;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提交期限:1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设计服务:完成本招标项目红线用地范围内、红线外(含珠江路车道扩宽及管线迁改)的初步及施工图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文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后续服务,全过程指导设计、配合施工直至完成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提交合格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以及施工阶段技术服务与缺陷责任期技术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严格实行限额设计管理,控制投资不能超过估算金额。
监理服务:完成珠江北路人民防空治安专业队工程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及重要设备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两年)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具体工作范围及界限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对审等相关造价服务工作。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企业资质;
②建筑行业甲级企业资质;
③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专业甲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监理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造价咨询:根据国发〔2021〕7号文件要求,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不作要求。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3.2.3信誉要求:企业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1.4.3(11)-(14)项之情况。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由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具有国家一级防护工程师执业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应含房屋建筑工程)或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土建专业,如分级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3.2.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2)拟任项目监理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应含房屋建筑工程)证书;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它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
(3)拟任项目造价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土建专业,如分级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注:拟任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监理负责人或造价负责人之一。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
3.2.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3.3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4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给予任何补偿。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10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zzzyjy.cn,下同)“工程建设—房屋建筑—招标/资审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工程建设—房屋建筑—答疑/补充通知”栏目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3鉴于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为秘密文件,根据国人防[2022]11号文件“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战术技术指标确定为秘密等级。同时,大、中型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图表资料等应按保密规定处理”。因此本项目可研批复、设计图纸资料,采用线下领取方式并签署保密承诺(详见本公告附件3)。若潜在投标人有意领取上述相关资料,请致电咨询领取事宜:宾先生,155*****969;地址: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北路39号市公安局内。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均为2022年10月8日9时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3投标人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强制要求为拟任项目负责人)一名,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应由其联合体牵头人按前述要求派员到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交易中心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代表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开标结果默认申明(详见本公告附件1)及株公资发〔2020〕5号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本公告附件2)等资料,并对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确认后即可离场(详见本公告附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纸质版招标投标方式。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建单位):湖南智谋规划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桥头广场北侧规划设计院科研楼;
邮编:******;
联系人:贺吉庆;
电话:189*****637;
传真:/;
电子邮件:/。
建设单位:株洲市公安局;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北路39号;
邮编:******;
联系人:宾先生;
电话:155*****969;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建业路城市风景18栋二楼;
邮编:******;
联系人:曾倩、张维、伍超;
电话:0731-********;
传真:/;
电子邮件:hnjyzb2001@sina.com。
附件:
通知
各投标人: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将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根据《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株公资发〔2020〕5号)、《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高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株公资发〔2020〕8号)及关于印发《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精准稳妥推进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发改公管〔2020〕195号)文件精神,招标公告招标工作做如下通知:
1、投标人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强制要求为拟任项目负责人)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交易中心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身份证明、开标结果默认申明(详见附件1)及株公资发〔2020〕5号文件附件3要求的投标人承诺书(详见附件2)等资料,并对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确认后即可离场;
2、取消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的所有条款;取消开标时对投标人代表的身份验证工作。
3、各投标人按照《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高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参加开标活动。
4、疫情防控期间,各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因体温测试、入场登记、电梯乘坐人数限制等因素影响,提前到达交易中心。
附件1:开标结果默认申明
附件2:防疫期间投标人进场交易承诺书
附件1:开标结果默认申明
开标结果默认申明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投标人名称)现参与(项目名称)的投标。为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人员聚集,本单位自愿放弃参加现场开标会议,并完全认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现场开标结果。
特此申明。
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防疫期间投标人进场交易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湖南省委、省政府以及株洲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
本单位于年月日参加项目的开标活动。
本单位承诺在进入交易中心后做到以下几点:
1、参与开标人员配合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人员信息核查登记。对于有发烧、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坚决不进入开标现场。
2、参加开标的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并遵守交易中心场内各项规定。
3、本单位所派开标人员为:①不是来自疫区人员;②来自(省、市)身体健康的人员;③和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没有接触史;④不曾是确诊治愈病例或疑似病例或解除医学观察人员。
4、本单位保证做好开标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以前到达开标区域,避免因时间拖延,造成人员密集接触。
5、开评标结束后,本单位人员将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投标单位保密承诺书
致:株洲市公安局
湖南智谋规划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鉴于参加“珠江北路人民防空治安专业队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初步及施工图设计、监理、造价咨询)”项目投标,因该项目可研批复等资料需按保密规定处理,为做好保密工作,特向建设单位、招标人作出如下承诺:
1、我方应当按照建设单位、招标人的要求采取有效的方法对该项目涉密信息(指所有与本项目人防工程有关的或因本项目产生的政治秘密,技术秘密,通信或与该项目相关的其他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光介质的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进行保密,所需费用由我方承担。
2、我方确保从建设单位、招标人获得的任何与此项目相关的任何形式的涉密信息,除与本项目有关的工程技术人员之外,不再扩大知晓范围。
3、我方保证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对涉密信息进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和坚持令人满意的作业程序来避免非授权透露、使用或复制涉密信息。
4、除我方的可靠高级职员和直接参与本项目工作的可靠职员外,我方保证不将涉密信息透露给其他任何人,或者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5、我方告知并以适当方式要求其参与本项目工作之雇员遵守本承诺书规定,若参与本项目工作之雇员违反本承诺书规定,我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6、无论如何,不能将该项目涉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进行复制或仿造,保证对本项目的名称、建设内容、图纸、资料、文件以及整个招标过程进行保密。
7、我方承诺只向为项目投标有需要的相关人员披露保密内容,指定一台电脑专用于本项目使用且不连接互联网,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秘密信息;不违规留存秘密载体。
8、我方承诺所有领取的保密资料,在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归还至建设单位。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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