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检院检验检测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的采购公告
农检院检验检测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农产品及兽药饲料产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检测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9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LNSY********
项目名称:辽宁省农产品及兽药饲料产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检测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装饰装修二级(含)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22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截止时间:2022年9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时间:2022年9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农产品及兽药饲料产品检验检测院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小南街2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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