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21058号】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平公资采20221058号】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09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2-1109 | |||||||||||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435,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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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智能庭审系统1套、云上法庭设备1套、网络安全防护设备1批、动态环境控制系统1套、高速扫描仪10台,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设备供货完毕, 5.4质保期:设备质保期3年 5.5 质量:合格 5.6 供货及服务地点: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5.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交加盖公司公章的针对本条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交加盖公司公章的针对本条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提交加盖公司公章的针对本条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交加盖公司公章的针对本条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7. 供应商须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日期在公告日期之后)。 8.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2年09月16日 至 2022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3.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供应商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2年10月09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2年10月09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 、疫情期间如有变化,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网站。 2、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 |||||||||||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 |||||||||||
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137*****23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15楼 | |||||||||||
联系人:党子帛 | |||||||||||
联系方式:185*****81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党子帛 | |||||||||||
联系方式:185*****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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