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库车县、沙雅县安保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阿克苏地区库车县、沙雅县安保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施工合同段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合同段长度(km) | 等级 | 建设地点 | 监理合同段 |
2015年库车安保施工合同段 | 库车县安保工程X315线(S210线岔口-哈尼喀塔木乡-塔里木乡公路) | 沥青路面坑槽修补,裂缝灌缝,涵洞盖板换板,翻浆、桥头跳车整治,交通安全设施补全 | 60.093KM | 四级 | 齐满镇、哈尼喀塔木乡、塔里木乡 | 库车安保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段 |
2015年沙雅县安保施工合同段 | (一)沙雅县X331线(沙雅县城-托依堡勒镇-盖孜库木乡公路)安保工程 | 沥青路面坑槽修补,稀浆封层,路基亏坡修复,交通安全设施补全、桥涵防护修复 | 50KM | 四级 | 沙雅镇、托依堡勒镇、盖孜库木乡 | 沙雅县安保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段 |
(二)沙雅县x329线(沙雅县城-塔里木乡公路)安保工程 | 沥青路面坑槽修补,稀浆封层,路基亏坡修复,交通安全设施补全、桥涵防护修复 | 75KM | 四级 | 人民北路和S211线转盘处、新垦农场、古勒巴格乡、塔里木乡 |
注:表格中的主要工程数量最终以施工招标文件所列数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投标人须具备新疆境内注册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监理企业和施工企业必须是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颁发的《新疆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的疆内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有以下情况的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①因公路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机械台班费、材料款等债务问题,曾被各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和财产保全的;
②被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及阿克苏地区交通运输局列为黑名单的或限制投标的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5年 3 月 6 日至 3 月 10日,每日上午10:30至13: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新疆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原件、并附带以上证书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及单位介绍信到招标代理处报名购买。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3000元(含图纸),U盘3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自行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如有咨询事项请与阿克苏地区交通运输局联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施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3 月 26 日10:30,投标人应于当日10:0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阿克苏地区招投标中心四楼开标大厅。
5.2 监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3 月 26 日16:00,投标人应于当日16:0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阿克苏地区交通运输局三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施工每个合同段应由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向招标人指定账户汇入伍万元人民币(¥50000.00)投标担保金,监理每个合同段应由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向招标人指定账户汇入壹万元人民币(¥10000.00)投标担保金。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阿克苏地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阿克苏市迎宾路53号
电 话:****-*******
联 系 人:过有志
招标代理: 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克苏市新华东路阿苏克巷52号
联 系 人: 王梦捷、谢兰兰
电 话: 180*****710、186*****021
传 真:****-*******
邮 编:8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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