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安保服务招标公告

博物馆安保服务招标公告

泰州市博物馆安保服务采购预告

泰州市博物馆安保服务项目即将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文件初稿预告如下,各潜在投标商如发现有遗漏、错误或歧视性条款,请在2015年3月9日12:00前将意见反馈至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

联系人:钱女士,电话及传真****-********

招 标 文 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ZZC-HQFW*******

项目名称:泰州市博物馆安保服务

泰州市博物馆

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

2015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一、总则.. 6

1、适用范围.. 6

2、合格的投标人.. 6

3.投标费用.. 6

4.法律适用.. 6

5.采购文件的约束力.. 6

二、招标文件.. 7

6.招标文件的组成.. 7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

8.采购文件的更正或补充.. 7

第三章 招标书. 8

一、招标主要内容.. 8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9

三、投标文件.. 9

1、投标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

2、投标文件的组成.. 9

3、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 10

4、投标报价表.. 10

5、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 10

6、投标保证金.. 10

7、投标有效期.. 11

8、投标文件份数、签署及装订.. 11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

10、投标截止日期.. 12

11、迟交的投标文件.. 12

1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2

13、投标文件的递交和退回.. 12

五、开标与评标.. 12

14、开标.. 12

15.评标委员会.. 13

16.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3

17、投标的澄清.. 14

18、评标过程的保密.. 14

19、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14

20.废标.. 14

21、评标办法.. 14

六、定标及签约.. 16

22、定标原则.. 16

23、中标、成交通知.. 16

24.签订合同.. 16

七、开标流程及质疑处理.. 17

25、开标当日流程.. 17

26、质疑处理.. 17

第四章 合同条款. 18

一、通用合同条款部分.. 18

1、定义.. 18

2、技术规范.. 18

3、专利权及版权.. 18

4、付款方式.. 18

5、伴随服务.. 18

6、质量保证.. 19

7、索赔.. 19

8、拖延交货.. 19

9、违约赔偿.. 19

10、不可抗力.. 20

11、税费.. 20

12、履约保证金.. 20

13、仲裁.. 20

14、违约终止合同.. 20

15、破产中止合同.. 21

16、转让与分包.. 21

17、适用法律.. 21

18、合同生效及其它.. 21

19、合同适用.. 21

20、附则.. 21

二、专用合同条款部分.. 21

1、合同文件.. 21

2、安保管理服务委托时间.. 22

3、安保管理服务履约保证金.. 22

4、合同付款方式.. 22

5、合同总额.. 22

6、服务标准及服务内容.. 22

7、检查考核.. 22

8、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23

9、违约责任.. 24

10、履约保证金.. 25

11、转让.. 25

12、甲方无理由单方面拒绝履行合同.. 25

13、不能按时进场.. 25

14、合同生效及其它.. 26

15、合同责任.. 26

16、合同鉴证.. 26

17、合同备案.. 26

第五章 招标项目技术规格及要求. 2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0

一、投标函、投标报价及项目相关文件.. 32

二、资格证明文件.. 38

附件:1.用户单位证明材料(格式).. 39

2、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40

3、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41

4、参加本项目实施的组成人员资历表.. 4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标书编号:TZZC-HQFW*******

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受泰州市博物馆的委托,就泰州市博物馆安保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TZZC-HQFW*******

2、招标项目:泰州市博物馆安保服务

3、投标人资质要求: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在泰州市本级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常驻办事机构,持有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能提供本地化的服务。

(3)具备本次项目所需服务能力,三年及以上安保服务经历,以及在管的安全重点防范单位安保服务成功业绩两家及以上。

(4)投标人保安员符合持证上岗条件,须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员证,符合本文件第五章的人员条件要求。派驻本项目的所有人员不得有违法犯罪或劳教等记录。

(5)在依法诚信经营、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缴纳方面无不良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否则将取消投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招标文件发布信息:2015年 月 日在泰州市政府采购网和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泰州政府采购网下载用户名为 ,密码 。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5年 月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 月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40 )

7、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5年 月 日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40 )

8、本次采购相关联系信息:

(1)采购单位:泰州市博物馆 卢先生,联系电话:********,传真:********

(2)采购中心机关分部:钱女士,联系电话及传真:****-********

(3)采购单位开户行信息:单位名称:泰州市财政局(泰州市博物馆);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海陵支行;账号:***************

(4)泰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zzfcg.com;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tzcetc.com/

9、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2015年X月X日前将“投标确认函”传真至泰州市博物馆。投标确认函格式如下。

项目投标确认函(格式)

泰州市博物馆:

我公司已下载了泰州市博物馆安保服务的招标文件,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我公司本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公司名称(盖章)

2015年 月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泰州市博物馆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1凡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交付服务的投标单位均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2凡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第三章第二条规定的条件。

2.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无效。

3.投标费用
无论采购活动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法律适用
本次采购活动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约和保护。

5.采购文件的约束力
5.l 投标人一旦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5.2 本采购文件由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和泰州市博物馆负责解释。

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组成
6.l 招标文件组成: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招标书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招标项目技术规格及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泰州市博物馆联系解决。

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6.4 投标人必须详阅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等。投标人若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接受或被视为无效。

7.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电报等)通知采购中心机关分部。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

8.采购文件的更正或补充
8.l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中心机关分部可对招标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修正。

8.2 对招标文件的更正,将在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tzzfcg.com/)、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tzcetc.com/)等政府采购法定媒体上以公告的方式通知投标人。更正公告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以传真或电报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已收到更正公告。

8.3 当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不一致时,以采购中心网站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为准。

8.4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更正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中心机关分部和采购人泰州市博物馆有权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并按本章8.2条规定的方式将具体变更情况通知投标人。


第三章 招标书一、招标主要内容序号
项目
内 容

1
项目名称
泰州市博物馆安保服务

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3
项目编号
TZZC-HQFW*******

4
采购人
泰州市博物馆

联系人:卢先生

电话:0523—********

5
招标人
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

联系人:钱女士

电话:****-********

6
投标人
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的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预算金额
年预算壹佰肆拾贰万捌仟元整

8
投标保证金
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要求详见第三章第6条

收款单位:泰州市财政局;开户行:交行新区支行;账号:****************9978。

9
现场勘察及答疑
时间:2015年 月 日至 月 日

地点:泰州市鼓楼南路297号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37*****111

10
投标时间地点
接收时间:2015年 月 日上午 :

截止时间:2015年 月 日上午 :

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40 )

11
投标文件数量
正本份数:壹份

副本份数:肆份

开标一览表:壹份

12
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 月 日 :

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40 )

13
签订合同地点
泰州市鼓楼南路297号泰州市博物馆

14
安保服务地点
泰州市鼓楼南路297号泰州市博物馆

15
招标安保服务时间
2015年X月X日零时到2017年X月X日24时,共计三年(含三个月试用期)。


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九十(90)天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在泰州市本级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常驻办事机构,持有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能提供本地化的服务。

(3)具备本次项目所需服务能力,三年及以上安保服务经历,以及在管的安全重点防范单位安保服务成功业绩两家及以上。

(4)投标人保安员符合持证上岗条件,须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员证,符合本文件第五章的人员条件要求。派驻本项目的所有人员不得有违法犯罪或劳教等记录。

(5)在依法诚信经营、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缴纳方面无不良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否则将取消投标资格或履约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保安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副本的原件备查;

三年及以上安保服务经历的有效合同复印件,在管的安全重点防范单位安保服务成功业绩两家及以上的服务合同、业主单位对服务满意的证明材料原件,所有服务合同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原件备查;

拟派人员的保安员证复印件,对照第五章人员条件要求提供印证资料,原件备查;

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在职职工近六个月内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保险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原件备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投标文件1、投标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2 投标人已印刷好的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其中要点应附有中文译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译文为准。

1.3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4 本采购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组成
2.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目录及有关格式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2.1.1投标函;

2.1.2开标一览表:

2.1.3投标报价表及项目相关文件:按照第三章以及第六章格式要求填写;

2.1.4服务管理方案、人员配置、服务承诺、质量保证、管理制度等;

2.1.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按照第三章第3条第五款以及第六章第二条要求和格式提供,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2.2 若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导致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2.3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3、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
3.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3.2 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应与投标报价表中报价完全一致,否则评标时一律按开标一览表中内容为准,开标一览表必须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3.3 开标一览表不需与投标文件一起装订,请将此表一式两份单独封装在外层投标专用袋或小信封中,密封后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

4、投标报价表
4.1 标的物:泰州市博物馆安保服务。

4.2本次招标采用总承包方式,因此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费用(包括保险、加班费等),服装、工具(警械等)、相关耗材费用(招标方承担的除外),管理费、培训费、税金等均计入报价。投标人报价如有漏项或少计,视为对采购人的优惠。采购人在支付中标方投标报价款项后,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4.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报价表(含分项报价)。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

4.4所有报价应是唯一的,任何备选的投标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当数量和单价之积不等于总价时,以单价为准重新计算总价。

4.5有关费用处理

采购文件未列明,而投标单位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4.6投标货币

投标报价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7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报价表”。

5、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
5.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5.2 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5.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文件所附的格式填写并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提交壹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送达招标人,多交、少交均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并作为其投标的组成部分之一。

6.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遭受损失时,可根据本章第6.5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时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有效转帐支票、银行本票(同城)或银行汇票(异地)形式提交,其他形式的保证金不予接受。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三十(30)天内保持有效。

6.3 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6.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后十五(15)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6.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本章第24条规定签订合同;

(4)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投标有效期
7.1 投标有效期为招标人规定的开标之日后九十(9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7.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将尽快退回。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本章第6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8、投标文件份数、签署及装订
8.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人须知第二章第6条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准备五份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8.2 投标文件正本中,除采购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须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正本和所有副本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加盖投标人公章。本招标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人公章,不包括专用章。

8.3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8.4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加盖公章。

8.5投标文件须装订成册。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投标专用信封中(正本一包,副本一包),且在投标专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封口处要贴封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骑封章)。

9.2信封均应按以下格式注明:

9.2.1投标项目名称、编号;

9.2.2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以便如果投标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3标明“正本”或“副本”及“请勿在2015年X月X日XXX之前启封”的字样。

9.3 信封未按本章第9.1—9.2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作废标处理。

10、投标截止日期
10.1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主要内容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0.2 招标人可以按第二章第8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有权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11、迟交的投标文件
按照本章第10条的规定,招标人将拒绝接受或原封退回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1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详见“招标主要内容表” )。

12.2 投标人的修改文件,应按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投标文件”和“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

12.3修改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规定的投标地点。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终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

12.4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12.5 在投标截止期至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3、投标文件的递交和退回
13.1投标文件按“投标主要内容表”中注明的地址送达招标人。

13.2不论投标单位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五、开标与评标14、开标
14.1 招标人将在“招标主要内容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由采购人代表、招标人代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员、监管人员等参加。

14.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代理人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办理交纳保证金、签名报到和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非授权代表或不能证明其授权代表身份的,将拒绝其办理上述事宜。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则无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但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有关手续。

14.3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毕交纳保证金、签名报到、递交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其它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的事项。

14.4 开标时,招标人代表、公证员将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公布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以及采购方、招标方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14.5采购中心机关分部将作开标记录(只有一家供应商投标的项目将不公开唱标),开标记录包括按本章第14.4条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14.6 若投标文件未密封,或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包括投标保证金不符合第三章第6条规定),采购中心将拒绝接受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4.7 按照本章第12条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拆封。

15.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共5人组成,评标委员会独立开展评标工作,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16.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6.l 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包括:

(1)资格证明;

(2)投标保证金;

(3)招标文件第六章中的其他资格性审查规定。

16.2 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包括:

(1)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签署情况等);

(2)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正本和副本数量、内容等);

(3)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是否存在重大负偏离等);

(4)招标文件第六章中的其他符合性审查规定。

(5)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以上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只要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则投标文件无效。

16.3 所谓偏离是指投标文件的内容高于或低于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投标人所响应的范围、质量、数量和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与否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16.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6.5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评标委员会在初审中,对算术错误的修正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6.6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6.7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17、投标的澄清
17.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书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

17.2 投标人有责任按照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地点(详见“招标主要内容表”)授权代表进行澄清、说明或纠正,有关澄清、说明或纠正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内容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投标的补充。

17.3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作书面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

17.4并非每个投标人都将被询标。

18、评标过程的保密
18.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有关中标的信息,须经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报批后,由采购方书面通知有关单位。采购方对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得悉的任何信息都不承担责任,并保留对其信息来源追究的权力。

18.2 投标人试图影响评标或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标被废弃。

19、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19.1 公开招标采购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况,按财政部第18号令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19.2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比照前款规定执行。

19.3投标人若不接受采购方式的改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向评标委员会说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说明的视为接受采购方式的改变。

20.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但按照财政部第18号令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执行的除外);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1、评标办法
评委会将按照本章第16条的规定,仅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采用综合打分法,总分为100分。评委会专家独立地对每家投标人分别评分,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取专家评分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安保服务方案一项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由评标委员会推荐1个中标候选人。具体打分办法如下:

(一)报价分(30分)

投标人的平均壹年的总报价最高不得超过142.8万元,报价金额超过该上限价的为无效报价。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5家的,以平均价为基准价;超过5家的,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价为基准价。投标人得分按以下计算:报价每高出或低于基准价的1%扣0.5分,不足一个百分点的部分按直线插入法计算扣分,扣满30分为止。

(二)企业综合实力分(17分)

1、荣誉:根据提供的投标人所获的并保持的安保服务行业的奖励、表彰(须为在管项目)。市级(含)以上荣誉每一项计1分,最高得3分。

2、业绩: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人2010年以来承担的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重点安保单位安保服务的成功案例,每提供一个案例证明的得3分;最高得12分。(须提供合同及用户单位对服务满意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无满意评价不得分,本项案例不重复计算分值)(须提供在管项目、对应印证材料页码一览表)。

3、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并保持有效的,得2分。

以上内容须提供各种有效证明(含服务合同、业绩、荣誉证明等)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原件备查,如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得分。

(三)安保服务管理方案及人员配置(44分)

1、根据投标人提供安保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全面性以及服务标准打分。(26分)

(1)安保管理服务的整体方案和策划思路 最高4分

(2)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及管理制度 最高3分

(3)进场准备工作及承接查验方案 最高2分

(4)安检工作方案(包括人员和物资的出入安检、安全巡查、值班等) 最高4分

(5)保密管理制度 最高2分

(6)重点部位安保方案 最高4分

(7)车辆秩序管理方案 最高2分

(8)安保应急处置预案 最高4分

(9)监督检查方案 最高3分

(10)合同到期交接方案 最高2分

2、人员配置(15分)

(1)人员配置。根据人员配置的合理性、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的简历业绩,各岗位的人员设置安排的合理性、科学性,是否符合本文件第五章人员条件要求等进行评审。

最高8分

(2)保安人员。须提供本项目保安人员的《保安员证》。(须提供复印件及该人员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最高3分

(4)员工管理制度和培训方案 最高2分

(5)服务承诺、质量保证等 最高2分

3、投标文件的规范性、完整性 最高3分

(四)现场答辩分(9分)

以抽签方式确定答辩顺序,由评委根据投标书及项目情况、安保服务管理方案提出询问,由投标单位派本项目的保安队长进行现场答辩,由评委自行独立评分。

答辩内容主要包含:对本项目中采购人具体需求的理解;对本项目管理的总体设想与安排;本项目管理的难点和重点,对应的管理措施。

六、定标及签约22、定标原则
22.l 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评标办法推荐出一个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将在泰州市政府采购网和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公告。

22.2 评标结束后,将由采购人,必要时可邀请采购中心机关分部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若无其他情况原则上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2.3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定,视为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3、中标、成交通知
23.l 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应在采购中心网站及政府采购法定媒体进行公告,将采购结果通知所有的投标人,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

23.2 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泰州市博物馆和采购中心机关分部,确认中标通知书已收到,并同意接受。若无书面回复,则公告后视同中标人已经知悉并同意接受。

23.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4.签订合同
24.l 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代表前来与采购人具体商谈签订合同。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4.2 招标文件、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4.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

24.4 签订合同后,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服务项目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4.5如果中标人没有履行本章第24.3条或没有履行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条款的,采购人、招标人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人,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可将标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七、开标流程及质疑处理25、开标当日流程
25.1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交纳投标保证金;

25.2投标单位授权代表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公证员处验证合格后办理签到手续,并递交投标文件;

25.3采购中心机关分部开标、唱标、评标;

25.4如有需要,评标委员会将请投标单位授权代表澄清或解释说明,必要时应以书面说明情况,请授权代表不要远离开标会场,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5.5评委会主任宣布评标报告,落标单位退回保证金,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6、质疑处理
26.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机关分部提出质疑。非书面形式、七个工作日之外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26.2 质疑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如递交质疑者不是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授权代表,须由投标人另行出具授权)以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的,有权不予受理。

第四章 合同条款

一、通用合同条款部分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合同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系指乙方按合同要求,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备件、工具、技术及手册等有关资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所有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测试、提供技术服务、培训和其他所有的乙方应承担的义务。

(5)“甲方”系指购买服务的单位。

(6)“乙方”系指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

(7)“见证方”系指招标人。

(8)“采购人”系指购买服务的单位。

2、技术规范
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技术规格、内容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规格响应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相应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3、专利权及版权
中标单位对甲方提供的业务资料、技术资料应严格保密,不得扩散。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卖方及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4、付款方式
4.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4.2付款方式见合同专用条款。

5、伴随服务
5.1乙方应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和合同中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5.2 除本章第5.1条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 服务的现场质量管理与监督;

(2) 提供服务和维护所需的工具;

(3) 在合同中乙方承诺的期限内对所提供服务实施运行监督、维护,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

(4) 对服务人员进行培训。

5.3 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6、质量保证
6.1投标人所提供服务必须遵守各种国家和部颁标准及有关规定。

6.2投标人所提供服务必须达到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

6.3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部分或全部达不到招标规定的服务标准,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7、索赔
7.1甲方有权根据甲方对服务质量检查检验的结果或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检查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

7.2 在合同履行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理由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回服务,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服务费用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或服务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服务的低劣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要求的新服务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

7.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三十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章第7.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已付款或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8、拖延交货
8.l 乙方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

8.2 如果乙方毫无理由地拖延提供服务的时间,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违约损失赔偿和终止合同。

8.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提供服务时间。

9、违约赔偿
9.1除本章第10条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从支付款项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计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9.2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而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管理服务费用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相关约定详见专用条款。

9.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在双方协定期限内达到甲方或第三方评估机构认定的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后,甲方应按合同支付相应的管理服务费用;乙方延迟履行超过协定期限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0、不可抗力
10.1尽管有本章合同条款第13条、14条和17条的规定,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的责任。

10.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不可预见的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10.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三十天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同,甲方也可以和乙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1、税费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2、履约保证金
12.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12.2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3、仲裁
13.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三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应将争端提交市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市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后三十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则应申请仲裁。

13.2双方均可向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3.3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甲方和乙方均有约束力。

13.4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

14、违约终止合同
14.l 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况之一,并在收到甲方违约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赔。

(l)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期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4.2 在甲方根据本章第14.l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购买与未提供服务类似的服务,乙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乙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破产中止合同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乙方中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中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6、转让与分包
16.1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7、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18、合同生效及其它
18.1合同应在甲方、乙方、见证方签字,并在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8.2合同一式五份,以中文书写,甲乙双方、见证方、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泰州市天依公证处各执一份。

18.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乙双方、见证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9、合同适用
本合同通用条款适用服务类采购项目。

20、附则
20.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在见证方的见证下,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从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签订须符合政府采购法规的相关规定。

20.2文件送达。甲乙双方在专用条款中明确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文件往来时的送达地址,任何一方的送达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二、专用合同条款部分
甲方: 泰州市博物馆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政府采购编号TZZC-HQFW*******的泰州市博物馆安保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结果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采购服务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 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更正公告;

1.2 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和在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变更材料等;

1.3 资格证明文件;

1.4 中标通知书;

1.5 买方、卖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2、安保管理服务委托时间
2.1根据安保服务招标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合同服务时间:三年,时间自2015年X月X日至2017年X月X日(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间,如乙方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服务目标和要求,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且不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履行合同期间,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安保服务中未能履行服务承诺和合同规定的义务,管理服务质量低劣,甲方多次指出仍不改正并无相应保证措施的,则甲方有权根据《博物馆管理办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规定》等相应的法律法规或本合同相关规定,通过采购方式决定乙方的取舍。

2.2乙方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的市场因素和成本变化状况的风险,一旦成交,所报的合同报价,即为合同价一次性包干,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变更合同价。

2.3合同期满后,因甲方的客观原因使乙方未能完成移交的,本合同自动续约至移交工作结束。双方根据本合同的服务费用标准,按照实际延期的时长,结算服务费用。

3、安保管理服务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向甲方交纳年合同款的5%的履约保证金(甲方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期限三年(不计利息)。如不能完成投标报价中的安保服务目标,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整个合同履行完毕后如乙方无违约行为,20日内甲方全额返还乙方(不计利息)。

4、合同付款方式
4.1付款方式与时间: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进场提供服务。安保服务费每季度支付一次。每季度的最后5天,甲方向乙方通报季度考核情况、测算支付金额。乙方向甲方提交安保服务费正式发票。甲方在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前上个季度的安保服务费。

5、合同总额
本合同总价包括招标文件所列项目、服务管理内容、工具、服装、通讯、管理费、各种税金、人工、保险、加班费、劳保等一切费用,人民币(大写):( 元)

6、服务标准及服务内容
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乙方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要求派员进场工作,并积极稳妥地完成过渡交接工作。

7、检查考核
7.1甲方有权利在安保服务合同履行期间,依据合同中规定的安保服务内容及制定的标准要求进行检查,对乙方的服务质量、业主满意度进行定期或随机的考核,每季度至少考核一次。

7.2考核方式可由甲方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可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调查、或,但不仅限以上方式。考核实行打分制,满分为100分。

7.3甲方依据合同中规定的安保服务内容及标准,制定实施安保服务百分制考核制度。

7.4做好检查考核各方面的记录工作。

8、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8.1 甲方权利、义务

8.1.1 负责制订百分考核制度,依据考核细则对乙方的工作实施检查和管理,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并与乙方商量解决有关问题。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管理服务,要求乙方整改落实。如乙方派出的管理、服务人员工作表现不好的,甲方可通知乙方对其加强考核或更换人员。如因乙方不能按约定完成管理服务目标或管理不善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乙方季度考核两次低于85分,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甲方除按月结算之前安保服务费外,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8.1.2指导和协助乙方制定安保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委托乙方对违反安保服务规章的安保人员进行处理,包括对违反制度者进行批评教育。甲方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安保人员不适合博物馆安保工作,可要求乙方进行调整。

8.1.3 负责免费向乙方提供安保服务工作所必需的资料。

8.1.4甲方对乙方相关节能工作进行指导,督促乙方加大节能管理力度。

8.1.5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指导、协调乙方妥善处理与安保服务相关的工作。

8.1.6甲方根据安保工作实际需要提供相应的管理用房,交安保服务人员使用。另甲方只提供值班人员的少量公共休息间,不提供员工宿舍。

8.1.7协助乙方做好有关项目管理的宣传教育,协调乙方与地方行政管理部门的关系。

8.1.8根据考核情况按时支付安保服务费用。季度考核两次低于85分,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8.1.9与乙方签订保密协议,并予以监督。

8.1.10审议乙方服务项目的年度计划、工作安排,并予以监督。

8.1.1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标准规范,对乙方实施的安保服务提出修改和变更建议。

8.1.12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便于乙方开展工作。

8.1.13法律、法规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8.2乙方权利、义务:

8.2.1乙方须作出以下书面承诺(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法人公章),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规定》和泰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保险缴纳等相关规定。

(2)接受泰州市博物馆的管理、检查、验收方式、奖励与处罚规定。

(3)派驻本项目的员工均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不得有违法犯罪或劳教等记录。

(4)投标时所提供的派驻人员名册在中标后不得变更,实际在岗人数及员工素质条件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履约过程中未得到馆方同意不得调换人员。如发生安保人员自动离职情况,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补充到位,补充人选须事先提交拟补充人员的相关书面资料,并得到馆方同意。如甲方提出安保人员调整意见,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调换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并事先向甲方提交调换人选的相关书面资料,得到馆方认可,方可调换。

(5)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以及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

8.2.2在本服务区域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安保的日常管理工作,委派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本文件第五章要求的人员履行本合同,要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员证》,富有较强责任心以及具备其它应有的素质。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本项目的所有员工无犯罪和劳教记录证明,以及证明员工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资料,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进场。

8.2.3在承接安保服务工作时,对安保档案资料、安防设备等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确认工作;做好安保资料建档工作。

8.2.4乙方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甲方的委托及实际情况,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包括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本项目实施服务,接受甲方检查、管理。及时与甲方沟通,接受甲方的合理化建议。及时向甲方通报本服务区域有关安保服务的重大事项,稳步提升安保服务质量。

8.2.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甲方的需求以及实际情况,制定乙方工作岗位的工作规范和考核办法。根据甲方的委托和《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对违反安保服务相关规章制度的安保人员进行处理。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送甲方备案,并向甲方提供依据工作规程制定的考核标准。

8.2.6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负责编制本管理项目的安保服务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内部考核办法,经甲方批准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8.2.7根据甲方要求,采取事故防范措施,制定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各类应急预案,组织演练,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甲方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处置工作。

8.2.8按照甲方要求制定和执行安保人员管理制度。做好从业人员政治素养方面的审核,负责对安保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经常性的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培训教育,尤其要加强安全、保密教育,教育员工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与员工签订安全和保密责任书。未经甲方允许,乙方员工不得翻阅甲方资料、报刊、书籍。

8.2.9依据合同约定设置项目管理机构和人员,统一着装,挂牌服务,文明操作,爱护公共财产,损坏公共设施,照价赔偿;损坏文物,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8.2.10在员工管理制度中明确保密规定。除了是履行其在本合同中的规定的义务之外,乙方在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的工作信息和资料。

8.2.11如需调整人员,须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对甲方提出认为不适合的在岗人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变更在岗人员要求后及时作出调整。

8.2.12乙方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用工,负责乙方员工的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务纠纷的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8.2.13作息时间:乙方确保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乙方作息时间根据甲方要求作出合理安排,并保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8.2.14 建立安保服务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在管理期满不再续签新合同时,应移交相关资料,及时撤出。协助甲方作好安保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安保服务的全部档案资料(包括甲方提供的资料)及帐目。全部手续完成后签署安保服务移交确认书。

9、违约责任
9.1 乙方的责任

9. 1.1乙方不能完成合同或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提供服务,或未兑现承诺内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乙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甲方不予补偿,造成甲方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可从余款、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向乙方追索。

9.1.2乙方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乙方员工的生产、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务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9.1.3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甲方委托乙方的项目管理工作受到省、市各级相关部门的通报批评,或在国家法定部门(安全)的专项检查或年检中,因乙方原因每有一次不合格,甲方扣减质保金人民币3000元。由于乙方原因影响甲方工作秩序、工作环境,每发生一次视情罚款500~1000元。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约定完成管理服务目标或乙方在两次季度考核中低于85分,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9.1.4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甲方或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为此所需的保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9.1.5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累计扣款超过履约保证金的总额,乙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补足。

9.1.6乙方在投标报价文件中提供的所有提供安保服务的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中标后调换或减少安保人员,甲方人员提出人员调整意见或发生安保人员自动离职,乙方应按合同和书面承诺的要求调整和补充到位,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的履约保证金,解除合同并追诉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各项损失。

9.2 甲方责任

9.2.1甲方按合同履约,甲方按期付款,若甲方违约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格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9.2.2 甲方若需派出人员参与乙方的安保服务工作,则人员关系隶属甲方,其收入、福利、医疗等一切待遇均由甲方负责。

10、履约保证金
10.1 乙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七天内,通过国内的任何一家银行,向甲方提供年合同款的5%的履约保证金。(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海陵支行 帐号: ***************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合同履约期满。

10.2 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应按投标文件所附的格式提供或为银行本票、汇票、现金或支票;与此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10.3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0.4 履约保证金在有效期期满后20天内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11、转让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合同内容,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

12、甲方无理由单方面拒绝履行合同
如合同签订后,甲方无理由单方面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3、不能按时进场
若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合同签订后乙方不能按时进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由此造成的损失。

14、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 合同应在甲方、乙方、见证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在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4.2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见证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协议内容须符合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

14.3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5、合同责任
15.1 甲方应当为乙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支持。

15.2 乙方保证其为履行本合同交付的工作成果、使用的技术手段和提供的服务内容涉及的各方面,均享有完全的法律权利或获得充分的授权。乙方因自身的权利瑕疵或侵权行为使得本合同履行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15.3 乙方在履行合同中产生的一切非因甲方过错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5.4 甲乙双方均应指定专人作为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之间的联络人,所有一方向相对方正式知会事项的通知到达相对方指定联络人即视为到达对方。

甲方指定联络人:

姓 名:

联系方式:

乙方指定联络人:

姓 名:

联系方式:

16、合同鉴证
见证方应当在本合同上签章,以证明本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相关要求相符并且未对采购服务和技术参数进行实质性修改。

17、合同备案
合同一式五份,以中文书写,甲乙双方、见证方、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泰州市天依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泰州市博物馆(盖章)

地址:鼓楼南路297号

法定(授权)代表人:

二〇一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二〇一 年 月 日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声明:本合同标的经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依法定程序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内容与招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盖章)

二〇一 年 月 日

第五章 招标项目技术规格及要求

一、安保服务委托内容

1.服务范围:馆区建筑面积22250平方米及周界责任区域。

2.服务内容:安保服务区域内各岗位的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

3.安保服务区域内的安保档案资料管理。

4.投标单位另行承诺的服务。

二、服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

1.由于文物具有历史代表性、不可再造性、价值珍贵性的特点,安保服务单位应从博物馆安保工作实际出发,根据合同约定的管理服务范围和标准,设立专门的项目管理机构,配备符合要求的安保人员,组织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保安队伍。

2.在博物馆保卫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完整、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日常服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3.由博物馆与中标人共同确定值勤岗位、值勤时间、岗位职责等,确保万无一失。

4.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对展览、文物库房区域、设备机房、停车场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

5.维护办公和公共场所秩序,制止喧闹现象,杜绝闲杂人员进入要害部位;制定并落实保密管理制度,不得泄露用户单位内部情况、内部工作人员电话、车牌号等私人资料。

6.整个区域做到24小时有安全保卫人员值班巡查。

7.确保不发生因中标人管理疏忽引起的火灾、治安刑事案件和交通事故。

8.设立防火工作专责小组,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火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9.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必要时及时报警并报告采购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协助保护现场。在博物馆保卫部门领导下建立关于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有计划地组织培训、演练。有突发事件按规定程序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10.组织内部员工开展消防学习、业务培训每季度不少于1次,协助采购人开展综合性消防演习每年不少于1次。

11.其它与安全保卫有关事项。

(二)具体要求

1.安全保卫

负责安保区域内的场地的安全保卫工作、安全防范工作,维护安全和正常的办公秩序,无失窃、破坏、火灾事件和各类治安、刑事案件。除达到总体要求外,还应做到:

(1)文物进行展览时,要做好各展厅、展室的安全巡查工作,以及观众引导工作、库房警戒和进出人员登记工作,防范参观者和游客涂、写、刻、划甚至破坏、偷盗文物;

(2)开馆前,要先检查门窗、展柜、展品有无异样,有无变动或损坏丢失;

(3)开馆时,负责门口安检机的操作以及对观众的安检工作;

(4)闭馆时,要做好清馆清场工作,以防范不法分子藏匿行窃;

(5)闭馆后,做好安全值班工作,开展展厅、展室的巡逻和检查工作;

(6)严守库房秘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库房文物的情况;

(7)严格按规定查验进出物资,凭相关手续放行;

(8)协助做好文物转运时的安全防范工作;

(9)根据文物单位的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措施防盗,防范火灾、治安事件发生;

(10)负责道路、停车场的秩序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车辆无乱停乱放现象,无车辆被损、失窃事件,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按规定停放、管理有序;

(11)做好地下车库电动闸门、各通道门禁维护保养工作,保持相关设备正常运作;

(12)做好值班记录和闭路电视录像工作,录像资料至少保留一个月以上;

(13)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发生在馆区范围内的各种突发事件,并按规定上报和做好记录;

(14)在危及人身安全处粘贴警示标识,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负责博物馆保卫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停车场管理

主楼地下车库、主楼周边停车场地。大型会议(活动)期间须安排保安员做好停车场的交通引导及安全保卫工作。

(1)交通、车辆、停车场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可行的管理制度。

(2)应委派专人负责停车指引,确保各类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做到安全有序、整齐规范。

(3)建立车辆停取管理制度,严防被盗事件发生。

(4)中标人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擅自对区域内停放的车辆收取费用。

(5)其它与交通、车辆、停车场有关的事项。

三、安保人员的岗位数量及人员条件要求

所有人员须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及以下要求,无犯罪和劳教记录。

1.保安队长

高中及以上学历,男性,身体健康(需提供体检证明),本地常住户口;40周岁以下,素质高、形象好;政审合格并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无犯罪和劳教记录证明;通过国家或江苏省保安员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有三年以上重点安保单位、高级物业、大型企业保安队长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有较好的沟通表达能力;保安队长必须代表投标公司进行答辩;中共党员、退伍复员军人优先。

2.中心控制室安保人员

退伍复员军人,高中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需提供体检证明),男性,本地常住户口;通过国家或江苏省保安员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政审合格并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无犯罪和劳教记录证明;熟悉电子设备的基本操作,取得计算机、信息工程等相应证书的优先;能适应中心控制室工作作息时间(需值夜班);所有中心控制室人员必须经过馆方认可方能上岗;中共党员优先。

3.安检员

女性,高中及以上学历,身高1.60-1.70米,容貌端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需提供体检证明),本地常住户口;通过国家或江苏省安检员资格考试合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政审合格并提供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能适应博物馆的工作时间安排;中共党员、退伍复员军人优先。

4.门岗巡逻人员

退伍复员军人,高中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男性,身高1.70--1.80米,身体健康(需提供体检证明),形象好;通过国家或江苏省保安员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证书;政审合格并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能适应博物馆的工作时间安排;中共党员优先。

5.内部安保人员(女性不超过6名)

男性45周岁、女性4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本地常住户口;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身体健康(需提供体检证明);通过国家或江苏省保安员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政审合格并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能适应博物馆的工作时间安排;中共党员、退伍复员军人优先。

6.夜间值班人员

男性5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本地常住户口,身体健康(需提供体检证明);通过国家或江苏省保安员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政审合格并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能适应博物馆的工作时间安排,中共党员、退伍复员军人优先。

(三)具体岗位及人数如下表:

序号
岗 位
人数
班次

1
保安队长
1
白班

2
人员巡视、机动顶岗人员
1
白班

3
安检员(女性)
2
白班

4
门岗、巡逻人员
6
白班

5
中心控制室人员
8
三班

6
一楼北展厅安保人员
4
白班

7
二楼展厅
4
白班

8
车库
1
白班

9
文物库房
1
白班

10
夜班人员
6
夜班

总计:34人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投标人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投标文件

【正/副本】

项目编号:TZZC-HQFW*******

项目名称:泰州市博物馆安保服务

投标单位(全称):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日 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目 录

请投标单位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一、投标函、投标报价及项目相关文件
1.投标函

泰州市博物馆:

你们泰州市博物馆安保服务(项目编号为:TZZC-HQFW*******)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果有的话)收悉,我们经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投标。

1.我们郑重承诺:我们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第77条的规定,本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材料均是真实有效的。

2.我们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3.我们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条“招标主要内容”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开标之日起计算的九十天,在此期间,本投标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中标,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

4.我们同意提供招标人要求的有关本次招标的所有资料。

5.我们理解,你们无义务必须接受投标价最低的投标,并有权拒绝所有的投标。同时也理解你们不承担我们本次投标的费用。

6.如果我们中标,为执行合同,我们将按投标人须知有关要求提供必要的履约保证。

投标人名称: (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2、开标一览表

招标文件编号: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 元

(大写): 元整

投标总报价

(人民币)
¥ 元

(大写): 元整(为平均壹年的总报价)

标书

份数
正本:1份 副本:4份

投标单位:(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1.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为平均壹年的总报价。

2.开标一览表格式及内容不得自行改动。

3.本表不与投标文件一起装订,请一式两份装入投标文件正本包装信封内。

3、投标报价表

序号
服务项目名称
分项单价(元)
单价/单位
人数
服务期限
分项小计(元)

1
管理和服务人员工资等费用(包括保险、加班费等)

元/人·月




2
管理佣金

元/月




3
税费

元/月




4
其他





















投标报价总计
¥: 元

大写(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投标单位:(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注 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2.各项成本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计算填列。

3.人员工资等费用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泰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保险缴纳等要求。

4.“投标成本、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报价总计”数应当等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总计”数,为平均壹年的总报价。

4.乙供设备、工具及物耗明细表

序号
物品名称
单位
单价(元)
数量/月
品牌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注:1.上表中行数不够可自加

2.须对上表所提供的工具物品等配备情况进行说明。

5. 服务要求响应表

说明:投标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服务规范条款和相关功能要求,并对所有服务规范、标准和功能偏离的条目列入下表。投标供应商必须根据所提供服务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评标委员会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序号
服务内容
原服务规范主要条款描述
投标供应商服务规范描述
偏离情况说明(+/-/=)

1

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项目技术规格及要求



2




3




4




5



投标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注: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2、投标供应商根据项目服务规范添加的服务措施等也请列出。

3.是否偏离用符号“+、=、-”分别表示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

6. 服务管理方案

本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安保管理服务的整体方案和策划思路

(2)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及管理制度

(3)进场准备工作及承接查验方案

(4)安检工作方案(包括人员和物资的出入安检、安全巡查、值班等)

(5)保密管理制度

(6)重点部位安保方案

(7)车辆秩序管理方案

(8)安保应急处置预案

(9)监督检查方案

(10)合同到期交接方案

(11)员工培训计划

服务管理方案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字。

7. 组织管理、服务承诺及管理制度

本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该服务项目的管理人员、工作人员配备情况(包括相关资质、上岗证、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等,要求见本文章第五章,表格格式见本文件第六章“参加本项目实施的组成人员资历表”);

(2)管理规章制度(包括综合服务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等);

(3)安保人员行为规范;

(4)各岗位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岗位职责;

⑸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

组织管理、服务承诺及管理制度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字。

注:1)以上7项均须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以上7项均为必须提供的内容,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将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

二、资格证明文件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须标明名称及对应页码)
是否响应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声明(原件)



4
第三章第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5
投标人概况
包括简要历史、既往同类项目的完成情况、投标人技术能力简要介绍(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


6
经法定中介机构审计过的2014年度财务报告



7
近六个月以来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保资金的记录



8
投标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材料



9
投标人获奖情况证明材料



10
其它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评审中所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上表第1-4条所列资格证明文件为必须提供内容,未提供或未提供有效材料的,将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附件:1.用户单位证明材料(格式)
泰州市博物馆:

作为合同编号为TZZC-HQFW*******的甲方 (甲方单位全称),现对该合同的相关事项证明如下:

一、该合同另一方乙方为 (乙方单位全称);

二、项目合同内容包括: (须列分项);管理总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办公楼面积为: 平方米)。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担任该合同项目的项目经理为 (姓名),资质为 ,主要管理负责人为 (姓名),资质为 。所投入的服务人员数量为 人 。

四、到目前为止,该项目 (正处于履约阶段/履约结束) 。

五、甲方对履约情况的评价: 。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全称(公章):

单位联系人:(签字) 联系电话:

证明时间: 年 月 日

2、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书宣告:

委托单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 职务:

身份证: 联系方式:

兹委托受托人 合法地代表我单位参加泰州市博物馆安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为TZZC-HQFW*******)的政府采购活动,受托人有权在该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协商、澄清、解释,质疑,签订合同书并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

委托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1)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在开标前持本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办理交纳保证金、签章报到。非授权代表办理上述事宜,将被拒绝。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无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但须持本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相关手续。

3、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1、 名称及其它情况

(1) 投标人名称:

(2) 地 址: 电 话:

(3) 成立和注册日期:

(4) 主管部门:

(5) 公司性质:

(6) 职工总人数:

(7) 技术及管理人员数分别为:

(8) 2014年度投标人的主要财务情况(到 2014年12月31日 止)

① 注册资金:

② 固定资产:

原 值:

净 值:

③ 流动资产:

④ 长期负债:

⑤ 短期负债:

⑥ 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

2、 2014年度总营业额:

3、 近期承接项目名称及地址:

4、 提供近期物业管理项目实施的成功案例,请与资格证明文件中合同复印件一致:

合同号或名称:

合同金额:

签字日期:

用户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栏数不够请自行添加。

5、 投标人有否法律纠纷情况(时间、案由、涉及金额、目前办理情况)

6、 有关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7、 其他情况:

我们保证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如贵方要求出示进一步证明文件。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的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和传真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______年 月 日

4、参加本项目实施的组成人员资历表
(一人一表)

1、一 般 情 况

姓名

年龄

性别


身高

政治面貌

户口所在地


健康状况

职务/职称

本项目中任职


身份证号码

是否为复员军人


技术认证

岗位证书

电话


学习经历


2、工 作 经 历

时间
参加过的服务项目
项目中任职
相关证书号















注:1.上表中行数不够可自加;

2.资质、工作经验证明文件、本单位员工证明文件、健康证明文件、无犯罪和劳教记录等可附后。




--------------------------------------------------------------------------------

泰州市博物馆安保服务采购预告

泰州市博物馆安保服务项目即将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文件初稿预告如下,各潜在投标商如发现有遗漏、错误或歧视性条款,请在2015年3月9日12:00前将意见反馈至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

联系人:钱女士,电话及传真****-********

招 标 文 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ZZC-HQFW*******

项目名称:泰州市博物馆安保服务

泰州市博物馆

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

2015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一、总则.. 6

1、适用范围.. 6

2、合格的投标人.. 6

3.投标费用.. 6

4.法律适用.. 6

5.采购文件的约束力.. 6

二、招标文件.. 7

6.招标文件的组成.. 7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

8.采购文件的更正或补充.. 7

第三章 招标书. 8

一、招标主要内容.. 8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9

三、投标文件.. 9

1、投标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

2、投标文件的组成.. 9

3、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 10

4、投标报价表.. 10

5、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 10

6、投标保证金.. 10

7、投标有效期.. 11

8、投标文件份数、签署及装订.. 11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

10、投标截止日期.. 12

11、迟交的投标文件.. 12

1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2

13、投标文件的递交和退回.. 12

五、开标与评标.. 12

14、开标.. 12

15.评标委员会.. 13

16.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3

17、投标的澄清.. 14

18、评标过程的保密.. 14

19、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14

20.废标.. 14

21、评标办法.. 14

六、定标及签约.. 16

22、定标原则.. 16

23、中标、成交通知.. 16

24.签订合同.. 16

七、开标流程及质疑处理.. 17

25、开标当日流程.. 17

26、质疑处理.. 17

第四章 合同条款. 18

一、通用合同条款部分.. 18

1、定义.. 18

2、技术规范.. 18

3、专利权及版权.. 18

4、付款方式.. 18

5、伴随服务.. 18

6、质量保证.. 19

7、索赔.. 19

8、拖延交货.. 19

9、违约赔偿.. 19

10、不可抗力.. 20

11、税费.. 20

12、履约保证金.. 20

13、仲裁.. 20

14、违约终止合同.. 20

15、破产中止合同.. 21

16、转让与分包.. 21

17、适用法律.. 21

18、合同生效及其它.. 21

19、合同适用.. 21

20、附则.. 21

二、专用合同条款部分.. 21

1、合同文件.. 21

2、安保管理服务委托时间.. 22

3、安保管理服务履约保证金.. 22

4、合同付款方式.. 22

5、合同总额.. 22

6、服务标准及服务内容.. 22

7、检查考核.. 22

8、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23

9、违约责任.. 24

10、履约保证金.. 25

11、转让.. 25

12、甲方无理由单方面拒绝履行合同.. 25

13、不能按时进场.. 25

14、合同生效及其它.. 26

15、合同责任.. 26

16、合同鉴证.. 26

17、合同备案.. 26

第五章 招标项目技术规格及要求. 2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0

一、投标函、投标报价及项目相关文件.. 32

二、资格证明文件.. 38

附件:1.用户单位证明材料(格式).. 39

2、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40

3、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41

4、参加本项目实施的组成人员资历表.. 4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标书编号:TZZC-HQFW*******

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受泰州市博物馆的委托,就泰州市博物馆安保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TZZC-HQFW*******

2、招标项目:泰州市博物馆安保服务

3、投标人资质要求: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在泰州市本级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常驻办事机构,持有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能提供本地化的服务。

(3)具备本次项目所需服务能力,三年及以上安保服务经历,以及在管的安全重点防范单位安保服务成功业绩两家及以上。

(4)投标人保安员符合持证上岗条件,须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员证,符合本文件第五章的人员条件要求。派驻本项目的所有人员不得有违法犯罪或劳教等记录。

(5)在依法诚信经营、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缴纳方面无不良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否则将取消投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招标文件发布信息:2015年 月 日在泰州市政府采购网和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泰州政府采购网下载用户名为 ,密码 。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5年 月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 月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40 )

7、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5年 月 日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40 )

8、本次采购相关联系信息:

(1)采购单位:泰州市博物馆 卢先生,联系电话:********,传真:********

(2)采购中心机关分部:钱女士,联系电话及传真:****-********

(3)采购单位开户行信息:单位名称:泰州市财政局(泰州市博物馆);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海陵支行;账号:***************

(4)泰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zzfcg.com;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tzcetc.com/

9、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2015年X月X日前将“投标确认函”传真至泰州市博物馆。投标确认函格式如下。

项目投标确认函(格式)

泰州市博物馆:

我公司已下载了泰州市博物馆安保服务的招标文件,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我公司本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公司名称(盖章)

2015年 月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泰州市博物馆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1凡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交付服务的投标单位均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2凡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第三章第二条规定的条件。

2.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无效。

3.投标费用
无论采购活动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法律适用
本次采购活动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约和保护。

5.采购文件的约束力
5.l 投标人一旦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5.2 本采购文件由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和泰州市博物馆负责解释。

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组成
6.l 招标文件组成: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招标书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招标项目技术规格及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泰州市博物馆联系解决。

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6.4 投标人必须详阅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等。投标人若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接受或被视为无效。

7.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电报等)通知采购中心机关分部。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

8.采购文件的更正或补充
8.l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中心机关分部可对招标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修正。

8.2 对招标文件的更正,将在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tzzfcg.com/)、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tzcetc.com/)等政府采购法定媒体上以公告的方式通知投标人。更正公告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以传真或电报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已收到更正公告。

8.3 当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不一致时,以采购中心网站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为准。

8.4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更正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中心机关分部和采购人泰州市博物馆有权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并按本章8.2条规定的方式将具体变更情况通知投标人。


第三章 招标书一、招标主要内容序号
项目
内 容

1
项目名称
泰州市博物馆安保服务

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3
项目编号
TZZC-HQFW*******

4
采购人
泰州市博物馆

联系人:卢先生

电话:0523—********

5
招标人
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

联系人:钱女士

电话:****-********

6
投标人
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的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预算金额
年预算壹佰肆拾贰万捌仟元整

8
投标保证金
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要求详见第三章第6条

收款单位:泰州市财政局;开户行:交行新区支行;账号:****************9978。

9
现场勘察及答疑
时间:2015年 月 日至 月 日

地点:泰州市鼓楼南路297号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37*****111

10
投标时间地点
接收时间:2015年 月 日上午 :

截止时间:2015年 月 日上午 :

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40 )

11
投标文件数量
正本份数:壹份

副本份数:肆份

开标一览表:壹份

12
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 月 日 :

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40 )

13
签订合同地点
泰州市鼓楼南路297号泰州市博物馆

14
安保服务地点
泰州市鼓楼南路297号泰州市博物馆

15
招标安保服务时间
2015年X月X日零时到2017年X月X日24时,共计三年(含三个月试用期)。


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九十(90)天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在泰州市本级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常驻办事机构,持有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能提供本地化的服务。

(3)具备本次项目所需服务能力,三年及以上安保服务经历,以及在管的安全重点防范单位安保服务成功业绩两家及以上。

(4)投标人保安员符合持证上岗条件,须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员证,符合本文件第五章的人员条件要求。派驻本项目的所有人员不得有违法犯罪或劳教等记录。

(5)在依法诚信经营、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缴纳方面无不良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否则将取消投标资格或履约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保安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副本的原件备查;

三年及以上安保服务经历的有效合同复印件,在管的安全重点防范单位安保服务成功业绩两家及以上的服务合同、业主单位对服务满意的证明材料原件,所有服务合同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原件备查;

拟派人员的保安员证复印件,对照第五章人员条件要求提供印证资料,原件备查;

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在职职工近六个月内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保险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原件备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投标文件1、投标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2 投标人已印刷好的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其中要点应附有中文译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译文为准。

1.3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4 本采购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组成
2.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目录及有关格式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2.1.1投标函;

2.1.2开标一览表:

2.1.3投标报价表及项目相关文件:按照第三章以及第六章格式要求填写;

2.1.4服务管理方案、人员配置、服务承诺、质量保证、管理制度等;

2.1.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按照第三章第3条第五款以及第六章第二条要求和格式提供,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2.2 若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导致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2.3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3、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
3.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3.2 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应与投标报价表中报价完全一致,否则评标时一律按开标一览表中内容为准,开标一览表必须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3.3 开标一览表不需与投标文件一起装订,请将此表一式两份单独封装在外层投标专用袋或小信封中,密封后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

4、投标报价表
4.1 标的物:泰州市博物馆安保服务。

4.2本次招标采用总承包方式,因此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费用(包括保险、加班费等),服装、工具(警械等)、相关耗材费用(招标方承担的除外),管理费、培训费、税金等均计入报价。投标人报价如有漏项或少计,视为对采购人的优惠。采购人在支付中标方投标报价款项后,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4.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报价表(含分项报价)。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

4.4所有报价应是唯一的,任何备选的投标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当数量和单价之积不等于总价时,以单价为准重新计算总价。

4.5有关费用处理

采购文件未列明,而投标单位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4.6投标货币

投标报价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7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报价表”。

5、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
5.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5.2 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5.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文件所附的格式填写并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提交壹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送达招标人,多交、少交均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并作为其投标的组成部分之一。

6.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遭受损失时,可根据本章第6.5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时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有效转帐支票、银行本票(同城)或银行汇票(异地)形式提交,其他形式的保证金不予接受。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三十(30)天内保持有效。

6.3 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6.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后十五(15)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6.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本章第24条规定签订合同;

(4)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投标有效期
7.1 投标有效期为招标人规定的开标之日后九十(9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7.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将尽快退回。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本章第6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8、投标文件份数、签署及装订
8.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人须知第二章第6条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准备五份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8.2 投标文件正本中,除采购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须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正本和所有副本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加盖投标人公章。本招标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人公章,不包括专用章。

8.3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8.4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加盖公章。

8.5投标文件须装订成册。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投标专用信封中(正本一包,副本一包),且在投标专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封口处要贴封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骑封章)。

9.2信封均应按以下格式注明:

9.2.1投标项目名称、编号;

9.2.2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以便如果投标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3标明“正本”或“副本”及“请勿在2015年X月X日XXX之前启封”的字样。

9.3 信封未按本章第9.1—9.2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作废标处理。

10、投标截止日期
10.1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主要内容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0.2 招标人可以按第二章第8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有权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11、迟交的投标文件
按照本章第10条的规定,招标人将拒绝接受或原封退回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1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详见“招标主要内容表” )。

12.2 投标人的修改文件,应按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投标文件”和“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

12.3修改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规定的投标地点。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终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

12.4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12.5 在投标截止期至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3、投标文件的递交和退回
13.1投标文件按“投标主要内容表”中注明的地址送达招标人。

13.2不论投标单位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五、开标与评标14、开标
14.1 招标人将在“招标主要内容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由采购人代表、招标人代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员、监管人员等参加。

14.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代理人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办理交纳保证金、签名报到和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非授权代表或不能证明其授权代表身份的,将拒绝其办理上述事宜。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则无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但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有关手续。

14.3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毕交纳保证金、签名报到、递交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其它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的事项。

14.4 开标时,招标人代表、公证员将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公布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以及采购方、招标方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14.5采购中心机关分部将作开标记录(只有一家供应商投标的项目将不公开唱标),开标记录包括按本章第14.4条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14.6 若投标文件未密封,或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包括投标保证金不符合第三章第6条规定),采购中心将拒绝接受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4.7 按照本章第12条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拆封。

15.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共5人组成,评标委员会独立开展评标工作,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16.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6.l 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包括:

(1)资格证明;

(2)投标保证金;

(3)招标文件第六章中的其他资格性审查规定。

16.2 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包括:

(1)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签署情况等);

(2)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正本和副本数量、内容等);

(3)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是否存在重大负偏离等);

(4)招标文件第六章中的其他符合性审查规定。

(5)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以上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只要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则投标文件无效。

16.3 所谓偏离是指投标文件的内容高于或低于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投标人所响应的范围、质量、数量和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与否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16.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6.5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评标委员会在初审中,对算术错误的修正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6.6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6.7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17、投标的澄清
17.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书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

17.2 投标人有责任按照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地点(详见“招标主要内容表”)授权代表进行澄清、说明或纠正,有关澄清、说明或纠正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内容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投标的补充。

17.3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作书面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

17.4并非每个投标人都将被询标。

18、评标过程的保密
18.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有关中标的信息,须经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报批后,由采购方书面通知有关单位。采购方对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得悉的任何信息都不承担责任,并保留对其信息来源追究的权力。

18.2 投标人试图影响评标或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标被废弃。

19、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19.1 公开招标采购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况,按财政部第18号令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19.2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比照前款规定执行。

19.3投标人若不接受采购方式的改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向评标委员会说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说明的视为接受采购方式的改变。

20.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但按照财政部第18号令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执行的除外);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1、评标办法
评委会将按照本章第16条的规定,仅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采用综合打分法,总分为100分。评委会专家独立地对每家投标人分别评分,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取专家评分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安保服务方案一项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由评标委员会推荐1个中标候选人。具体打分办法如下:

(一)报价分(30分)

投标人的平均壹年的总报价最高不得超过142.8万元,报价金额超过该上限价的为无效报价。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5家的,以平均价为基准价;超过5家的,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价为基准价。投标人得分按以下计算:报价每高出或低于基准价的1%扣0.5分,不足一个百分点的部分按直线插入法计算扣分,扣满30分为止。

(二)企业综合实力分(17分)

1、荣誉:根据提供的投标人所获的并保持的安保服务行业的奖励、表彰(须为在管项目)。市级(含)以上荣誉每一项计1分,最高得3分。

2、业绩: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人2010年以来承担的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重点安保单位安保服务的成功案例,每提供一个案例证明的得3分;最高得12分。(须提供合同及用户单位对服务满意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无满意评价不得分,本项案例不重复计算分值)(须提供在管项目、对应印证材料页码一览表)。

3、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并保持有效的,得2分。

以上内容须提供各种有效证明(含服务合同、业绩、荣誉证明等)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原件备查,如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得分。

(三)安保服务管理方案及人员配置(44分)

1、根据投标人提供安保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全面性以及服务标准打分。(26分)

(1)安保管理服务的整体方案和策划思路 最高4分

(2)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及管理制度 最高3分

(3)进场准备工作及承接查验方案 最高2分

(4)安检工作方案(包括人员和物资的出入安检、安全巡查、值班等) 最高4分

(5)保密管理制度 最高2分

(6)重点部位安保方案 最高4分

(7)车辆秩序管理方案 最高2分

(8)安保应急处置预案 最高4分

(9)监督检查方案 最高3分

(10)合同到期交接方案 最高2分

2、人员配置(15分)

(1)人员配置。根据人员配置的合理性、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的简历业绩,各岗位的人员设置安排的合理性、科学性,是否符合本文件第五章人员条件要求等进行评审。

最高8分

(2)保安人员。须提供本项目保安人员的《保安员证》。(须提供复印件及该人员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最高3分

(4)员工管理制度和培训方案 最高2分

(5)服务承诺、质量保证等 最高2分

3、投标文件的规范性、完整性 最高3分

(四)现场答辩分(9分)

以抽签方式确定答辩顺序,由评委根据投标书及项目情况、安保服务管理方案提出询问,由投标单位派本项目的保安队长进行现场答辩,由评委自行独立评分。

答辩内容主要包含:对本项目中采购人具体需求的理解;对本项目管理的总体设想与安排;本项目管理的难点和重点,对应的管理措施。

六、定标及签约22、定标原则
22.l 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评标办法推荐出一个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将在泰州市政府采购网和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公告。

22.2 评标结束后,将由采购人,必要时可邀请采购中心机关分部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若无其他情况原则上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2.3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定,视为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3、中标、成交通知
23.l 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应在采购中心网站及政府采购法定媒体进行公告,将采购结果通知所有的投标人,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

23.2 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泰州市博物馆和采购中心机关分部,确认中标通知书已收到,并同意接受。若无书面回复,则公告后视同中标人已经知悉并同意接受。

23.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4.签订合同
24.l 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代表前来与采购人具体商谈签订合同。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4.2 招标文件、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4.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

24.4 签订合同后,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服务项目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4.5如果中标人没有履行本章第24.3条或没有履行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条款的,采购人、招标人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人,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可将标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七、开标流程及质疑处理25、开标当日流程
25.1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交纳投标保证金;

25.2投标单位授权代表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公证员处验证合格后办理签到手续,并递交投标文件;

25.3采购中心机关分部开标、唱标、评标;

25.4如有需要,评标委员会将请投标单位授权代表澄清或解释说明,必要时应以书面说明情况,请授权代表不要远离开标会场,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5.5评委会主任宣布评标报告,落标单位退回保证金,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6、质疑处理
26.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机关分部提出质疑。非书面形式、七个工作日之外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26.2 质疑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如递交质疑者不是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授权代表,须由投标人另行出具授权)以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的,有权不予受理。

第四章 合同条款

一、通用合同条款部分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合同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系指乙方按合同要求,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备件、工具、技术及手册等有关资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所有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测试、提供技术服务、培训和其他所有的乙方应承担的义务。

(5)“甲方”系指购买服务的单位。

(6)“乙方”系指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

(7)“见证方”系指招标人。

(8)“采购人”系指购买服务的单位。

2、技术规范
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技术规格、内容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规格响应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相应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3、专利权及版权
中标单位对甲方提供的业务资料、技术资料应严格保密,不得扩散。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卖方及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4、付款方式
4.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4.2付款方式见合同专用条款。

5、伴随服务
5.1乙方应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和合同中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5.2 除本章第5.1条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 服务的现场质量管理与监督;

(2) 提供服务和维护所需的工具;

(3) 在合同中乙方承诺的期限内对所提供服务实施运行监督、维护,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

(4) 对服务人员进行培训。

5.3 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6、质量保证
6.1投标人所提供服务必须遵守各种国家和部颁标准及有关规定。

6.2投标人所提供服务必须达到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

6.3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部分或全部达不到招标规定的服务标准,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7、索赔
7.1甲方有权根据甲方对服务质量检查检验的结果或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检查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

7.2 在合同履行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理由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回服务,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服务费用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或服务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服务的低劣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要求的新服务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

7.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三十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章第7.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已付款或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8、拖延交货
8.l 乙方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

8.2 如果乙方毫无理由地拖延提供服务的时间,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违约损失赔偿和终止合同。

8.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提供服务时间。

9、违约赔偿
9.1除本章第10条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从支付款项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计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9.2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而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管理服务费用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相关约定详见专用条款。

9.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在双方协定期限内达到甲方或第三方评估机构认定的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后,甲方应按合同支付相应的管理服务费用;乙方延迟履行超过协定期限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0、不可抗力
10.1尽管有本章合同条款第13条、14条和17条的规定,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的责任。

10.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不可预见的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10.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三十天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同,甲方也可以和乙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1、税费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2、履约保证金
12.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12.2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3、仲裁
13.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三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应将争端提交市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市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后三十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则应申请仲裁。

13.2双方均可向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3.3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甲方和乙方均有约束力。

13.4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

14、违约终止合同
14.l 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况之一,并在收到甲方违约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赔。

(l)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期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4.2 在甲方根据本章第14.l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购买与未提供服务类似的服务,乙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乙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破产中止合同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乙方中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中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6、转让与分包
16.1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7、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18、合同生效及其它
18.1合同应在甲方、乙方、见证方签字,并在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8.2合同一式五份,以中文书写,甲乙双方、见证方、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泰州市天依公证处各执一份。

18.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乙双方、见证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9、合同适用
本合同通用条款适用服务类采购项目。

20、附则
20.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在见证方的见证下,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从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签订须符合政府采购法规的相关规定。

20.2文件送达。甲乙双方在专用条款中明确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文件往来时的送达地址,任何一方的送达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二、专用合同条款部分
甲方: 泰州市博物馆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政府采购编号TZZC-HQFW*******的泰州市博物馆安保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结果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采购服务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 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更正公告;

1.2 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和在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变更材料等;

1.3 资格证明文件;

1.4 中标通知书;

1.5 买方、卖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2、安保管理服务委托时间
2.1根据安保服务招标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合同服务时间:三年,时间自2015年X月X日至2017年X月X日(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间,如乙方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服务目标和要求,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且不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履行合同期间,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安保服务中未能履行服务承诺和合同规定的义务,管理服务质量低劣,甲方多次指出仍不改正并无相应保证措施的,则甲方有权根据《博物馆管理办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规定》等相应的法律法规或本合同相关规定,通过采购方式决定乙方的取舍。

2.2乙方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的市场因素和成本变化状况的风险,一旦成交,所报的合同报价,即为合同价一次性包干,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变更合同价。

2.3合同期满后,因甲方的客观原因使乙方未能完成移交的,本合同自动续约至移交工作结束。双方根据本合同的服务费用标准,按照实际延期的时长,结算服务费用。

3、安保管理服务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向甲方交纳年合同款的5%的履约保证金(甲方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期限三年(不计利息)。如不能完成投标报价中的安保服务目标,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整个合同履行完毕后如乙方无违约行为,20日内甲方全额返还乙方(不计利息)。

4、合同付款方式
4.1付款方式与时间: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进场提供服务。安保服务费每季度支付一次。每季度的最后5天,甲方向乙方通报季度考核情况、测算支付金额。乙方向甲方提交安保服务费正式发票。甲方在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前上个季度的安保服务费。

5、合同总额
本合同总价包括招标文件所列项目、服务管理内容、工具、服装、通讯、管理费、各种税金、人工、保险、加班费、劳保等一切费用,人民币(大写):( 元)

6、服务标准及服务内容
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乙方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要求派员进场工作,并积极稳妥地完成过渡交接工作。

7、检查考核
7.1甲方有权利在安保服务合同履行期间,依据合同中规定的安保服务内容及制定的标准要求进行检查,对乙方的服务质量、业主满意度进行定期或随机的考核,每季度至少考核一次。

7.2考核方式可由甲方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可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调查、或,但不仅限以上方式。考核实行打分制,满分为100分。

7.3甲方依据合同中规定的安保服务内容及标准,制定实施安保服务百分制考核制度。

7.4做好检查考核各方面的记录工作。

8、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8.1 甲方权利、义务

8.1.1 负责制订百分考核制度,依据考核细则对乙方的工作实施检查和管理,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并与乙方商量解决有关问题。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管理服务,要求乙方整改落实。如乙方派出的管理、服务人员工作表现不好的,甲方可通知乙方对其加强考核或更换人员。如因乙方不能按约定完成管理服务目标或管理不善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乙方季度考核两次低于85分,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甲方除按月结算之前安保服务费外,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8.1.2指导和协助乙方制定安保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委托乙方对违反安保服务规章的安保人员进行处理,包括对违反制度者进行批评教育。甲方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安保人员不适合博物馆安保工作,可要求乙方进行调整。

8.1.3 负责免费向乙方提供安保服务工作所必需的资料。

8.1.4甲方对乙方相关节能工作进行指导,督促乙方加大节能管理力度。

8.1.5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指导、协调乙方妥善处理与安保服务相关的工作。

8.1.6甲方根据安保工作实际需要提供相应的管理用房,交安保服务人员使用。另甲方只提供值班人员的少量公共休息间,不提供员工宿舍。

8.1.7协助乙方做好有关项目管理的宣传教育,协调乙方与地方行政管理部门的关系。

8.1.8根据考核情况按时支付安保服务费用。季度考核两次低于85分,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8.1.9与乙方签订保密协议,并予以监督。

8.1.10审议乙方服务项目的年度计划、工作安排,并予以监督。

8.1.1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标准规范,对乙方实施的安保服务提出修改和变更建议。

8.1.12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便于乙方开展工作。

8.1.13法律、法规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8.2乙方权利、义务:

8.2.1乙方须作出以下书面承诺(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法人公章),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规定》和泰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保险缴纳等相关规定。

(2)接受泰州市博物馆的管理、检查、验收方式、奖励与处罚规定。

(3)派驻本项目的员工均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不得有违法犯罪或劳教等记录。

(4)投标时所提供的派驻人员名册在中标后不得变更,实际在岗人数及员工素质条件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履约过程中未得到馆方同意不得调换人员。如发生安保人员自动离职情况,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补充到位,补充人选须事先提交拟补充人员的相关书面资料,并得到馆方同意。如甲方提出安保人员调整意见,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调换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并事先向甲方提交调换人选的相关书面资料,得到馆方认可,方可调换。

(5)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以及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

8.2.2在本服务区域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安保的日常管理工作,委派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本文件第五章要求的人员履行本合同,要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员证》,富有较强责任心以及具备其它应有的素质。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本项目的所有员工无犯罪和劳教记录证明,以及证明员工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资料,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进场。

8.2.3在承接安保服务工作时,对安保档案资料、安防设备等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确认工作;做好安保资料建档工作。

8.2.4乙方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甲方的委托及实际情况,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包括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本项目实施服务,接受甲方检查、管理。及时与甲方沟通,接受甲方的合理化建议。及时向甲方通报本服务区域有关安保服务的重大事项,稳步提升安保服务质量。

8.2.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甲方的需求以及实际情况,制定乙方工作岗位的工作规范和考核办法。根据甲方的委托和《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对违反安保服务相关规章制度的安保人员进行处理。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送甲方备案,并向甲方提供依据工作规程制定的考核标准。

8.2.6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负责编制本管理项目的安保服务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内部考核办法,经甲方批准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8.2.7根据甲方要求,采取事故防范措施,制定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各类应急预案,组织演练,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甲方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处置工作。

8.2.8按照甲方要求制定和执行安保人员管理制度。做好从业人员政治素养方面的审核,负责对安保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经常性的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培训教育,尤其要加强安全、保密教育,教育员工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与员工签订安全和保密责任书。未经甲方允许,乙方员工不得翻阅甲方资料、报刊、书籍。

8.2.9依据合同约定设置项目管理机构和人员,统一着装,挂牌服务,文明操作,爱护公共财产,损坏公共设施,照价赔偿;损坏文物,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8.2.10在员工管理制度中明确保密规定。除了是履行其在本合同中的规定的义务之外,乙方在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的工作信息和资料。

8.2.11如需调整人员,须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对甲方提出认为不适合的在岗人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变更在岗人员要求后及时作出调整。

8.2.12乙方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用工,负责乙方员工的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务纠纷的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8.2.13作息时间:乙方确保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乙方作息时间根据甲方要求作出合理安排,并保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8.2.14 建立安保服务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在管理期满不再续签新合同时,应移交相关资料,及时撤出。协助甲方作好安保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安保服务的全部档案资料(包括甲方提供的资料)及帐目。全部手续完成后签署安保服务移交确认书。

9、违约责任
9.1 乙方的责任

9. 1.1乙方不能完成合同或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提供服务,或未兑现承诺内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乙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甲方不予补偿,造成甲方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可从余款、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向乙方追索。

9.1.2乙方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乙方员工的生产、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务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9.1.3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甲方委托乙方的项目管理工作受到省、市各级相关部门的通报批评,或在国家法定部门(安全)的专项检查或年检中,因乙方原因每有一次不合格,甲方扣减质保金人民币3000元。由于乙方原因影响甲方工作秩序、工作环境,每发生一次视情罚款500~1000元。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约定完成管理服务目标或乙方在两次季度考核中低于85分,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9.1.4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甲方或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为此所需的保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9.1.5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累计扣款超过履约保证金的总额,乙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补足。

9.1.6乙方在投标报价文件中提供的所有提供安保服务的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中标后调换或减少安保人员,甲方人员提出人员调整意见或发生安保人员自动离职,乙方应按合同和书面承诺的要求调整和补充到位,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的履约保证金,解除合同并追诉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各项损失。

9.2 甲方责任

9.2.1甲方按合同履约,甲方按期付款,若甲方违约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格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9.2.2 甲方若需派出人员参与乙方的安保服务工作,则人员关系隶属甲方,其收入、福利、医疗等一切待遇均由甲方负责。

10、履约保证金
10.1 乙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七天内,通过国内的任何一家银行,向甲方提供年合同款的5%的履约保证金。(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海陵支行 帐号: ***************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合同履约期满。

10.2 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应按投标文件所附的格式提供或为银行本票、汇票、现金或支票;与此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10.3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0.4 履约保证金在有效期期满后20天内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11、转让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合同内容,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

12、甲方无理由单方面拒绝履行合同
如合同签订后,甲方无理由单方面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3、不能按时进场
若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合同签订后乙方不能按时进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由此造成的损失。

14、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 合同应在甲方、乙方、见证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在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4.2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见证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协议内容须符合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

14.3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5、合同责任
15.1 甲方应当为乙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支持。

15.2 乙方保证其为履行本合同交付的工作成果、使用的技术手段和提供的服务内容涉及的各方面,均享有完全的法律权利或获得充分的授权。乙方因自身的权利瑕疵或侵权行为使得本合同履行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15.3 乙方在履行合同中产生的一切非因甲方过错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5.4 甲乙双方均应指定专人作为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之间的联络人,所有一方向相对方正式知会事项的通知到达相对方指定联络人即视为到达对方。

甲方指定联络人:

姓 名:

联系方式:

乙方指定联络人:

姓 名:

联系方式:

16、合同鉴证
见证方应当在本合同上签章,以证明本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相关要求相符并且未对采购服务和技术参数进行实质性修改。

17、合同备案
合同一式五份,以中文书写,甲乙双方、见证方、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泰州市天依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泰州市博物馆(盖章)

地址:鼓楼南路297号

法定(授权)代表人:

二〇一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二〇一 年 月 日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声明:本合同标的经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依法定程序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内容与招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盖章)

二〇一 年 月 日

第五章 招标项目技术规格及要求

一、安保服务委托内容

1.服务范围:馆区建筑面积22250平方米及周界责任区域。

2.服务内容:安保服务区域内各岗位的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

3.安保服务区域内的安保档案资料管理。

4.投标单位另行承诺的服务。

二、服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

1.由于文物具有历史代表性、不可再造性、价值珍贵性的特点,安保服务单位应从博物馆安保工作实际出发,根据合同约定的管理服务范围和标准,设立专门的项目管理机构,配备符合要求的安保人员,组织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保安队伍。

2.在博物馆保卫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完整、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日常服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3.由博物馆与中标人共同确定值勤岗位、值勤时间、岗位职责等,确保万无一失。

4.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对展览、文物库房区域、设备机房、停车场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

5.维护办公和公共场所秩序,制止喧闹现象,杜绝闲杂人员进入要害部位;制定并落实保密管理制度,不得泄露用户单位内部情况、内部工作人员电话、车牌号等私人资料。

6.整个区域做到24小时有安全保卫人员值班巡查。

7.确保不发生因中标人管理疏忽引起的火灾、治安刑事案件和交通事故。

8.设立防火工作专责小组,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火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9.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必要时及时报警并报告采购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协助保护现场。在博物馆保卫部门领导下建立关于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有计划地组织培训、演练。有突发事件按规定程序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10.组织内部员工开展消防学习、业务培训每季度不少于1次,协助采购人开展综合性消防演习每年不少于1次。

11.其它与安全保卫有关事项。

(二)具体要求

1.安全保卫

负责安保区域内的场地的安全保卫工作、安全防范工作,维护安全和正常的办公秩序,无失窃、破坏、火灾事件和各类治安、刑事案件。除达到总体要求外,还应做到:

(1)文物进行展览时,要做好各展厅、展室的安全巡查工作,以及观众引导工作、库房警戒和进出人员登记工作,防范参观者和游客涂、写、刻、划甚至破坏、偷盗文物;

(2)开馆前,要先检查门窗、展柜、展品有无异样,有无变动或损坏丢失;

(3)开馆时,负责门口安检机的操作以及对观众的安检工作;

(4)闭馆时,要做好清馆清场工作,以防范不法分子藏匿行窃;

(5)闭馆后,做好安全值班工作,开展展厅、展室的巡逻和检查工作;

(6)严守库房秘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库房文物的情况;

(7)严格按规定查验进出物资,凭相关手续放行;

(8)协助做好文物转运时的安全防范工作;

(9)根据文物单位的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措施防盗,防范火灾、治安事件发生;

(10)负责道路、停车场的秩序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车辆无乱停乱放现象,无车辆被损、失窃事件,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按规定停放、管理有序;

(11)做好地下车库电动闸门、各通道门禁维护保养工作,保持相关设备正常运作;

(12)做好值班记录和闭路电视录像工作,录像资料至少保留一个月以上;

(13)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发生在馆区范围内的各种突发事件,并按规定上报和做好记录;

(14)在危及人身安全处粘贴警示标识,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负责博物馆保卫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停车场管理

主楼地下车库、主楼周边停车场地。大型会议(活动)期间须安排保安员做好停车场的交通引导及安全保卫工作。

(1)交通、车辆、停车场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可行的管理制度。

(2)应委派专人负责停车指引,确保各类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做到安全有序、整齐规范。

(3)建立车辆停取管理制度,严防被盗事件发生。

(4)中标人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擅自对区域内停放的车辆收取费用。

(5)其它与交通、车辆、停车场有关的事项。

三、安保人员的岗位数量及人员条件要求

所有人员须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及以下要求,无犯罪和劳教记录。

1.保安队长

高中及以上学历,男性,身体健康(需提供体检证明),本地常住户口;40周岁以下,素质高、形象好;政审合格并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无犯罪和劳教记录证明;通过国家或江苏省保安员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有三年以上重点安保单位、高级物业、大型企业保安队长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有较好的沟通表达能力;保安队长必须代表投标公司进行答辩;中共党员、退伍复员军人优先。

2.中心控制室安保人员

退伍复员军人,高中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需提供体检证明),男性,本地常住户口;通过国家或江苏省保安员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政审合格并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无犯罪和劳教记录证明;熟悉电子设备的基本操作,取得计算机、信息工程等相应证书的优先;能适应中心控制室工作作息时间(需值夜班);所有中心控制室人员必须经过馆方认可方能上岗;中共党员优先。

3.安检员

女性,高中及以上学历,身高1.60-1.70米,容貌端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需提供体检证明),本地常住户口;通过国家或江苏省安检员资格考试合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政审合格并提供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能适应博物馆的工作时间安排;中共党员、退伍复员军人优先。

4.门岗巡逻人员

退伍复员军人,高中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男性,身高1.70--1.80米,身体健康(需提供体检证明),形象好;通过国家或江苏省保安员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证书;政审合格并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能适应博物馆的工作时间安排;中共党员优先。

5.内部安保人员(女性不超过6名)

男性45周岁、女性4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本地常住户口;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身体健康(需提供体检证明);通过国家或江苏省保安员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政审合格并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能适应博物馆的工作时间安排;中共党员、退伍复员军人优先。

6.夜间值班人员

男性5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本地常住户口,身体健康(需提供体检证明);通过国家或江苏省保安员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政审合格并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能适应博物馆的工作时间安排,中共党员、退伍复员军人优先。

(三)具体岗位及人数如下表:

序号
岗 位
人数
班次

1
保安队长
1
白班

2
人员巡视、机动顶岗人员
1
白班

3
安检员(女性)
2
白班

4
门岗、巡逻人员
6
白班

5
中心控制室人员
8
三班

6
一楼北展厅安保人员
4
白班

7
二楼展厅
4
白班

8
车库
1
白班

9
文物库房
1
白班

10
夜班人员
6
夜班

总计:34人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投标人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投标文件

【正/副本】

项目编号:TZZC-HQFW*******

项目名称:泰州市博物馆安保服务

投标单位(全称):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日 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目 录

请投标单位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一、投标函、投标报价及项目相关文件
1.投标函

泰州市博物馆:

你们泰州市博物馆安保服务(项目编号为:TZZC-HQFW*******)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果有的话)收悉,我们经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投标。

1.我们郑重承诺:我们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第77条的规定,本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材料均是真实有效的。

2.我们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3.我们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条“招标主要内容”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开标之日起计算的九十天,在此期间,本投标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中标,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

4.我们同意提供招标人要求的有关本次招标的所有资料。

5.我们理解,你们无义务必须接受投标价最低的投标,并有权拒绝所有的投标。同时也理解你们不承担我们本次投标的费用。

6.如果我们中标,为执行合同,我们将按投标人须知有关要求提供必要的履约保证。

投标人名称: (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2、开标一览表

招标文件编号: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 元

(大写): 元整

投标总报价

(人民币)
¥ 元

(大写): 元整(为平均壹年的总报价)

标书

份数
正本:1份 副本:4份

投标单位:(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1.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为平均壹年的总报价。

2.开标一览表格式及内容不得自行改动。

3.本表不与投标文件一起装订,请一式两份装入投标文件正本包装信封内。

3、投标报价表

序号
服务项目名称
分项单价(元)
单价/单位
人数
服务期限
分项小计(元)

1
管理和服务人员工资等费用(包括保险、加班费等)

元/人·月




2
管理佣金

元/月




3
税费

元/月




4
其他





















投标报价总计
¥: 元

大写(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投标单位:(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注 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2.各项成本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计算填列。

3.人员工资等费用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泰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保险缴纳等要求。

4.“投标成本、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报价总计”数应当等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总计”数,为平均壹年的总报价。

4.乙供设备、工具及物耗明细表

序号
物品名称
单位
单价(元)
数量/月
品牌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注:1.上表中行数不够可自加

2.须对上表所提供的工具物品等配备情况进行说明。

5. 服务要求响应表

说明:投标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服务规范条款和相关功能要求,并对所有服务规范、标准和功能偏离的条目列入下表。投标供应商必须根据所提供服务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评标委员会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序号
服务内容
原服务规范主要条款描述
投标供应商服务规范描述
偏离情况说明(+/-/=)

1

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项目技术规格及要求



2




3




4




5



投标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注: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2、投标供应商根据项目服务规范添加的服务措施等也请列出。

3.是否偏离用符号“+、=、-”分别表示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

6. 服务管理方案

本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安保管理服务的整体方案和策划思路

(2)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及管理制度

(3)进场准备工作及承接查验方案

(4)安检工作方案(包括人员和物资的出入安检、安全巡查、值班等)

(5)保密管理制度

(6)重点部位安保方案

(7)车辆秩序管理方案

(8)安保应急处置预案

(9)监督检查方案

(10)合同到期交接方案

(11)员工培训计划

服务管理方案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字。

7. 组织管理、服务承诺及管理制度

本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该服务项目的管理人员、工作人员配备情况(包括相关资质、上岗证、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等,要求见本文章第五章,表格格式见本文件第六章“参加本项目实施的组成人员资历表”);

(2)管理规章制度(包括综合服务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等);

(3)安保人员行为规范;

(4)各岗位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岗位职责;

⑸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

组织管理、服务承诺及管理制度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字。

注:1)以上7项均须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以上7项均为必须提供的内容,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将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

二、资格证明文件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须标明名称及对应页码)
是否响应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声明(原件)



4
第三章第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5
投标人概况
包括简要历史、既往同类项目的完成情况、投标人技术能力简要介绍(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


6
经法定中介机构审计过的2014年度财务报告



7
近六个月以来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保资金的记录



8
投标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材料



9
投标人获奖情况证明材料



10
其它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评审中所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上表第1-4条所列资格证明文件为必须提供内容,未提供或未提供有效材料的,将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附件:1.用户单位证明材料(格式)
泰州市博物馆:

作为合同编号为TZZC-HQFW*******的甲方 (甲方单位全称),现对该合同的相关事项证明如下:

一、该合同另一方乙方为 (乙方单位全称);

二、项目合同内容包括: (须列分项);管理总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办公楼面积为: 平方米)。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担任该合同项目的项目经理为 (姓名),资质为 ,主要管理负责人为 (姓名),资质为 。所投入的服务人员数量为 人 。

四、到目前为止,该项目 (正处于履约阶段/履约结束) 。

五、甲方对履约情况的评价: 。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全称(公章):

单位联系人:(签字) 联系电话:

证明时间: 年 月 日

2、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书宣告:

委托单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 职务:

身份证: 联系方式:

兹委托受托人 合法地代表我单位参加泰州市博物馆安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为TZZC-HQFW*******)的政府采购活动,受托人有权在该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协商、澄清、解释,质疑,签订合同书并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

委托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1)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在开标前持本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办理交纳保证金、签章报到。非授权代表办理上述事宜,将被拒绝。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无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但须持本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相关手续。

3、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1、 名称及其它情况

(1) 投标人名称:

(2) 地 址: 电 话:

(3) 成立和注册日期:

(4) 主管部门:

(5) 公司性质:

(6) 职工总人数:

(7) 技术及管理人员数分别为:

(8) 2014年度投标人的主要财务情况(到 2014年12月31日 止)

① 注册资金:

② 固定资产:

原 值:

净 值:

③ 流动资产:

④ 长期负债:

⑤ 短期负债:

⑥ 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

2、 2014年度总营业额:

3、 近期承接项目名称及地址:

4、 提供近期物业管理项目实施的成功案例,请与资格证明文件中合同复印件一致:

合同号或名称:

合同金额:

签字日期:

用户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栏数不够请自行添加。

5、 投标人有否法律纠纷情况(时间、案由、涉及金额、目前办理情况)

6、 有关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7、 其他情况:

我们保证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如贵方要求出示进一步证明文件。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的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和传真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______年 月 日

4、参加本项目实施的组成人员资历表
(一人一表)

1、一 般 情 况

姓名

年龄

性别


身高

政治面貌

户口所在地


健康状况

职务/职称

本项目中任职


身份证号码

是否为复员军人


技术认证

岗位证书

电话


学习经历


2、工 作 经 历

时间
参加过的服务项目
项目中任职
相关证书号















注:1.上表中行数不够可自加;

2.资质、工作经验证明文件、本单位员工证明文件、健康证明文件、无犯罪和劳教记录等可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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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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