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水泵设备(1-4标段)招标公告
2015年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水泵设备(1-4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2015年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已经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以内发改投字[2015]12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申请已经由锡林郭勒盟水利局以锡水发[2015]52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锡林浩特市林业水利局,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锡林浩特市林业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泵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锡林浩特市境内;计划供货期从2015年4月10日到2015年8月30日。本招标项目水泵设备采购共分四个标段。
招标内容:
第一标段:采购及安装潜水泵44台、柴油发电机组44台,家用降氟改水96套;
第二标段:采购及安装潜水泵44台、柴油发电机组44台;
第三标段:采购及安装潜水泵44台、柴油发电机组44台;
第四标段:采购及安装潜水泵44台、柴油发电机组44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应具有设备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经销商必须持有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供货产品必须是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
3.2所有投标人应经盟水利局资质初审并核准备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请于2015 年3月6日至 2015年3月13日(包括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9号内蒙古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2号楼20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办理,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③水泵生产厂家须具有本合同所需货物规格的省级相关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④近三年(2012年-2014年)的产品检验报告;
⑤购买者的身份证。
⑥提供经盟水利局资质初审并核准备案证明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锡林浩特市林业水利局
联 系 人:郭继军
电 话:150*****779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正禹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9号(内蒙古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2号楼201室)
邮 编: 010020
联 系 人:吕艳春、徐彬
电 话:(0471)******* 158*****922 158*****062
传 真:(0471)*******
电子邮件:nmzyzb2008@163.com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呼和浩特锡林支行
2015年3 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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