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朝阳实业有限公司南阳大道以北商住片区清扫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垫江县朝阳实业有限公司南阳大道以北商住片区清扫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15 15:0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垫江县朝阳实业有限公司
南阳大道以北商住片区清扫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阳大道以北商住片区清扫项目
2.项目地点:垫江高新区
3.项目内容:总清扫面积23.36万平方米,包括春花街、朝阳南路、福康路、文春街、朝阳西街等14条道路区域,标准化厂房一期、二期垃圾转运至中转站。
4.发包人:垫江县朝阳实业有限公司。
二、投标要求:
1.本项目按照《垫江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监管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垫江府办发〔2021〕12号)文件和《垫江县朝阳实业有限公司国有资金投资限下工程管理办法》垫朝司发〔2020〕22号文件规定实行低价中标确定承包人。
2.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签订的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执行。
3.本项目发包限价为¥******.00元,大写:捌拾万元整(发包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工资及管理费、措施费、利润、二次转运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风险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及各种税、费及检测验收费等一切费用)。
4.各承包人应自行组织现场踏勘,以充分了 解项目位置、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周边环境等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招标范围及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三、机械设备要求
车辆类别 | 数量 |
勾臂车 | 1辆 |
压缩车 | 1辆 |
养护车 | 1辆 |
餐厨垃圾收运车 | 1辆 |
厨余垃圾收运车 | 1辆 |
自装卸载垃圾车 | 1辆 |
垃圾箱 | 12个以上 |
垃圾桶 | 按需配置 |
备注:以上清单中的清扫设备,要求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提供具备相关设备的佐证材料作为签订合同的前置要求。
四、工期要求:
本项目承包期以发包人出具的进场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至2023年5月31日结束。
五、安全要求:
在清扫过程中,承包人须做到安全、文明清扫,并做好相应的安全公告及警戒标识。清扫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及自身身体状况导致的安全问题概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六、质量标准及要求:
(一)清扫保洁
1.城市道路通过清扫保洁,其废弃物控制指标应符合表 1.1.1 的要求。
表 1.1.1 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
道路 等级 | 果皮等垃圾(片 | 泥(痰)迹(/1000㎡)处 | 污水 | 其它(处/1000㎡) | 每平方米残留垃圾(克) | 残留垃圾滞留时间(分钟) | 道路及附属设施等 |
次干道 | 3 | 2 | 5 | ≤15 | 路面见本色,边坡边沟无杂物。设施和行道树、绿带无明显积尘及乱张贴、刻画。无垃圾、杂物。 | ||
其他区域 | ≤4 | ≤2 | ≤1 | ≤1 | |||
备注:果皮等垃圾指《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中明确的果皮、纸屑、塑膜、烟蒂等路面废弃物。本表指标高于国家控制标准。
2.场地内无存留垃圾和泥尘、杂草;无乱涂画和乱张贴。地面、路沿石见本色,水篦子畅通。
3.街区绿地、游园座椅及花坛、花台、亭阁、假山、喷泉、水池等,应保持干净、整洁。
4.广告牌、路灯杆、各类标牌、电话亭、扶梯扶手、楼道扶手、座椅等公共设施无污迹、积尘和乱涂画乱张贴。
5.公共场所的普扫应在该场所的开放时间之前完成,且宜使用小型、低噪设备实施。开放期间实行全覆盖巡回保洁,保洁时间应与开放时间一致,一般杂物滞留时间不超过 10 分钟。
6.每日普扫两次。夏、秋季(每年 5 月--10 月)6:30 前,冬、春季(每年 11 月--次年 4 月) 7:00 前完成首次普扫;道路积水时应先清除积水再清扫。因经营、停车等造成普扫未到位的,应及时补扫。作业顺序按人行道、车行道顺序实施。
7.人工普扫宜使用大扫把、降尘软扫帚、密闭式撮箕、垃圾收集桶、手推车等工具。机械化作业宜使用清扫车或吹吸机等作业。垃圾收集桶、手推车应靠边密闭放置。
8.普扫时应按人行道、树圈周边、车行道、下水口的顺序全面清扫。清扫道路须推扫,不得漏扫、扬扫,避免扬尘和妨碍行人。遇刮风天气,应顺风作业。
9.普扫车行道时应面向来车方向作业,并注意避让车辆。
10.归拢的垃圾靠边堆放,及时收集,不漏收。不得将垃圾扫入窨井、雨水口、绿地,对墙根的砖石瓦块、积土进行及时清理。
11.清扫结束后,应及时将垃圾密闭运至指定地点,将工具放在规定地方。
12.每天普扫完成后,即进入到巡回保洁期。保洁时间为:冬、春季(每年 11 月--次年 4 月)7:00--21:00 时,夏、秋季(每年 5 月--10 月)6:30 时至晚 22:00 时。
13.巡回保洁时,发现路面垃圾、污渍,应使用保洁工具及时清除,并对纳入保洁任务的附属设施进行擦拭保洁。
14.保洁时应相互向本责任区边界以外延伸 5 米作业,避免出现保洁盲区;公交站、商业集贸市场及其周边应加强巡回保洁力度。
15.使用环卫电动车保洁时,不得逆行,作业行驶速度不得超过 20km/h。
16.清除城市“牛皮癣”及各类乱粘贴、乱涂画等,应及时彻底,并不得因清除行为导致新的视觉污染或造成被粘贴、被涂画物体的损伤。
17.路面冲洗及洗扫次干道每周不少于 1 次。对不宜采用车辆冲洗的人行道或污染较重的区域,应视需要组织人机配合清洗作业。
18.路面冲洗或清洗作业时间应相对固定,并安排在夜间进行。
19.路面冲洗及洗扫人机配合清洗作业的顺序是人行道—隔离带—慢车道—水篦子。冲洗人行道宜使用长管,水压由低到高,从人行道内侧向外冲洗;冲洗车行道时先刷洗路沿石和道路标线,最后冲洗慢车道。遇油渍污渍,先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去污剂清洗,再用清水冲洗干净。作业完成后,应无积水。
20.凡有明显污染的道路均应立即清洗,甲方可视城区清洁情况适时安排、调整作业任务和作业内容。
21.清洗作业结束后,污泥应倒至规定地点,路面应达到“见湿不见水,路面见本色”标准。
25.应对突发事件时,所有使用设备应积极配合、服从调度。
(二)环卫设施设备
26.废物箱上的分类投放标识不明显时,应及时更换标识。
27.废物箱结合现场情况应设置内袋的及时设置和更换,便于清理和保洁。
28.废物箱应有专人负责清理、保洁与维护,不得出现满溢、泄漏,无积尘、污渍,保洁后的废物箱应无明显水渍,废物箱周边 2 米内无散落垃圾;出现破损后及时维修或更换。
29.废物箱的保洁:车站、商场、商圈、步行街、主要道路、公园、游园等公共场所和繁华区域,应做到随满随清,随脏随擦;其他地方每天 2 次清理,1 次擦拭。
30.清理废物箱时,应按垃圾分类投放的种类分别收集,不得混合收集。
31.餐厨、厨余垃圾应使用专用容器和车辆单独收集、运输。收集容器应与运输车辆相匹配,实行机械化作业。
32.餐厨、厨余垃圾收集运输收集容器应保持完好、密闭、整洁;运输车辆无明显污垢和锈蚀,车牌和标志清晰,车身整洁。
33.餐厨、厨余垃圾应按照规定线路、规定时间收运,行驶到规定地点卸料,不得随意更改路线,不得中途偷排、灌水。每天收运不宜少于一次。收集、装卸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场地,做到车走地净,收集容器复位。
34.餐厨、厨余垃圾应密闭运输。
35.运输途中不得滴漏、撒落,不得与其他垃圾混合运输。对意外撒漏的餐厨垃圾,应及时清理干净。
36.现场作业人员必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承包人中标签订合同后,需向发包人提供有效的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复印件备案
七、资质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资质条件
1.营业执照中包含劳务、物业管理、保洁服务、城市生活垃圾清扫等相关经营范围。(需提供有效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要求提交的上述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外均收清晰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鲜章),原件备查。
(三)递交审查资料要求
1.“手持部分”需提供:
a.承包人参加开标会人员的身份证原件;
b.承包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c.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
2.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确认文书》、《投标报价函》装入“投标函部分”袋内,并密封完好。
2.1承包人应按本招标文件填写报价。
3.“资格审查部分”袋内需装入:招标文件第六条中第(一)、(二)条要求的相关资料。
4.“资格审查部分”袋和“投标函部分”袋密封后须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在封面注明投标公司名称。在报名时与“手持部分”一并提交。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作废,取消投标资格。
1.承包人未准时参加招标会议或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送达的;
2.投标文件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
3.投标须知中规定提交资料不全的;
4.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或复印件无法辨认的;
5.投标报价字迹模糊,涂改数字的,大写不规范的(注:本次投标只接受电脑打印的投标报价,不接受手工填写的投标报价。对手工填写的投标报价,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废标条件的。
九、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承包人均放弃中标资格,发包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2.重新招标承包人均放弃中标资格,按相关规定确定承包人。
十、投标保证金
凡参加投标的企业,须按下列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不能参与投标。
(一)保证金金额
缴纳金额(人民币)*****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二)缴纳方式
缴纳方式为现金缴纳、银行转账或保函(开户行:中国银行垫江桂溪支行;户名:垫江县朝阳实业有限公司,帐号:110*****1411;摘要注南阳大道以北商住片区清扫项目投标保证金),在签到时将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或保函与投标资料一同递交给发包人。投标保证金(现金)应单独装入未密封的信封或文件袋,经现场清点后当面密封。
(三)保证金的退还
1.现金缴纳的:(1)未中标企业,开标会议结束后,现场一次性无息退还。
(2)承包人的保证金,签订书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选人的保证金。
2.银行转账的:所有进入“投标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的资金,包括开标时间延期、未按要求缴纳、缴入帐户错误、缴纳金额错误、多次缴入的保证金(或其它资金)等,在本项目开标前均不予退还,开标后按下列情况进行退还或处理:
(1)未中标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
(2)承包人的保证金,签订书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选人的保证金。
(3)流标项目的保证金,公示期满后,无质疑、投诉、举报的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退还。
(4)有质疑、投诉、举报等情况的保证金,根据受理的行政部门出具的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5)其它情况,如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缴入帐户错误、缴纳金额错误、多次缴入等情况的,发包商根据开标公告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十一、开标程序
(一)承包人报名
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资格审查部分”袋、“投标函部分”袋和“手持部分”在签到时,一并提交。
(二)开标
1.开启资格审查资料;
2.开启投标报价资料,现场唱标并经各承包人确认无异议;
3.确认中标结果。
(三)公示中标结果
公示时间为三个日历天。
(四)发放中标通知书
结果一经公示,即视为承包人已知晓中标结果。公示期满 3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领取中标通知书。
十二、定标办法
按承包人报价价格从低到高确定第一、二、三位中标候选人,报价最低的承包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如报价相同,现场抽签确定排名。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未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按规定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权益。类推以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新的中标单位,第二中标候选人与发包人以第一中标单位报价签定合同。如第二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权益,类推以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新的中标单位,第三中标候选人与发包人以第一中标单位报价签定合同。
十三、缴纳履约保证金
公示期满3日内,由承包人将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的10%计算)提交至指定帐户:开户行:中国银行垫江桂溪支行,户名:垫江县朝阳实业有限公司,帐号:110*****1411。摘要注明南阳大道以北商住片区清扫项目履约保证金,待本项目验收合格并完善全部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由发包人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
十四、领取中标通知书及签订合同:
1、投标结果经公示3日历天无异议后,第一中标候选人到垫江县朝阳实业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签订合同。
2、第一中标候选人未书面提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竞标承诺,未按上述规定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及签订合同,将被视为放弃中标权益。
3、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权益:其提交的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视情况将中标公司列入不诚信企业予以通报;若给发包人造成较大损失,将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十五、付款方式:
本项目根据清扫质量要求及《垫江县高新区环境卫生管理作业考核评分办法》相关规定,实行巡查考核倒扣分制,考核结果与环卫作业承包经费挂钩,每季度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凭开具的项目所在地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季度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工期结束,经验收合格后,凭开具的项目所在地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次性支付剩余的合同金额。若被考核时出现扣分的情况,则在最后一次支付的剩余金额中,一次性扣除扣分数对应的金额后,再支付剩余尾款。
十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2年09月22日09:3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承包人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2日10:00时
开标地点:垫江县朝阳实业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23-********
发包人:垫江县朝阳实业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14日
标签: 清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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