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4600010200078号集体共有宗地权属意见招标公告
征求4600010200078号集体共有宗地权属意见招标公告
2022年8月23日,毛阳镇人民政府向我局来函《关于申请重新核实毛阳镇毛栈村委会特色农产品展销一体化项目土地权属的函》(毛府函〔2022〕189号),要求我局明确拟建特色农产品展销一体化项目用地的土地权属。
经查,上述拟建项目用地位于五指山市毛阳镇高速路口西北侧(详见勘测图)。2004年土地确权宗地号为460*****00078号,总面积为4.******公顷,土地所有权人为五指山市毛阳镇毛栈村民委员会、空联村民小组、空合村民小组、方满村民小组、什派村民小组、什寸劳村民小组、什发村民小组、什购一村民小组、什购二村民小组、什购三村民小组、什购四村民小组共有地。
为解决该共有宗地分割确权登记问题,2022年9月1日,我局邀请上述全体共有人一起参加项目用地界线指界、走线、测量,经测,项目拟用地面积4670.7平方米(合7.006亩),四至为:东至槟榔地路边,西至槟榔地交界处,南至槟榔地交界处,北至槟榔地交界处。经五指山市毛阳镇毛栈村民委员会、空联村民小组、空合村民小组、方满村民小组、什派村民小组、什寸劳村民小组、什发村民小组、什购一村民小组、什购二村民小组、什购三村民小组、什购四村民小组共同签章确认,上述4670.7平方米地块(详见WZSJS-2022-22用地地块勘测图)的土地权属为五指山市毛阳镇毛栈村民委员会集体所有。
根据《海南省土地权属确定与争议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土地权属界线核定后,符合登记要求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土地申请人所在地和土地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场所粘贴公告,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予以确认,公告时间不得少于十五天。公告地登记部门应当将公告同时在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媒体或者政府门户网站上刊登”的规定。现将核定该宗地的所有权人和界线范围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申请人、相邻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公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我局提交异议申请,并提供具体的证据材料。没有以书面的形式向我局提交异议申请的,将视为无异议。
公告期满,申请人、相邻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公告的内容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核定结果用于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五指山市通什镇河北东路7号
联系人:赖义永 联系电话:138*****974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