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净月开发区公园管理定点采招标公告
2015年净月开发区公园管理定点采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2015年净月开发区公园管理定点采购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5-08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净月开发区公园管理定点采购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100%财政性资金,资金落实情况为_已落实 ,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林绿化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入围选定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公园管理约12万平方米。
2.2 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2.3 计划工期: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
2.4 招标范围: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园日常管理、绿化养护、设施维护等。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各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各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 各投标单位拟派技术员应有本专业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6日至2015年3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26日13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林绿化处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人:于树军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徐雪娇、申晓晶
电 话: ****-********、********
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
2015年 3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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