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受福建省肿瘤医院委托,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福建省肿瘤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闽咨采[2015]02号
2、项目名称:福建省肿瘤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医疗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如3C认证、节能清单产品、进口产品管理等要求)。
(3)预算价作为最高限价,预算价为730000元,各品目号预算价详见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各品目号报价超过该品目号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货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SFDA)及注册表。
4、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则为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投标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益关联。
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
※本项目2015年3月6日至2015年3月20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楼2层)购买招标文件。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本项目合同包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柒佰元整(¥:2700)
本项目合同包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陆佰元整(¥:2600)
本项目合同包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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