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项目方案及预算编制单位的公示

关于征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项目方案及预算编制单位的公示

  为推动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发展,形成课内与课外、教育与咨询紧密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网络体系,同时,根据有关工作会议精神,建设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现向社会征集建设方案及预算编制,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集对象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事)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
二、建设位置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第五教学楼。
三、编制成果要求
编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方案(含货物服务采购清单)、工程预算书(广联达版)、施工图纸。
  四、征集要求及递交事项
(一)现场勘察
1.本次方案编制单位须参加现场勘察(9月19日上午10:00),不接收未参与现场勘察单位递交的资料。
2.请有意参加现场勘察的单位,于9月19日上午8:00前发报名表到hcebcgk@hceb.edu.cn,超时将拒绝。
(二)递交材料
1.单位简介;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3.经办人的法定代表授权书原件(经办人非法人代表时须提供,加盖鲜章);
4.法人代表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5.诚信守法承诺书(详见格式);
以上材料纸质版密封两份,在开标前提交。
(三)联系人及电话:0898-********(办),李老师133*****853,伍老师189*****856
五、开标事项
(一)材料递交:2022年9月22日上午9:00前。
(二)开标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高校区勤学路,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内。
(三)评标方式:学院评审小组根据各单位提交报价,选定编制费用计费基准率最低的为中标单位。
六、款项支付
(一)费用标准:方案编制费最高不得超过预算审查后建安费的2%,按双方谈判确定的比率计算。
(二)款项支付:项目资金下达后支付50%,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50%。
七、特别声明
应征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征单位自行承担。
附件:递交材料格式
资产管理中心
2022年9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预算编制 心理健康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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