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供应处供暖煤炭

2022年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供应处供暖煤炭

项目名称:2022年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供暖煤炭采购项目 一次公告

招标编号:ZY22-XJX17-WK086-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塔运司承接华北油田二连分公司供暖服务,需采购煤炭进行使用,项目服务地点位于锡林浩特市境内阿尔善宝拉格,供暖面积15.3万平方米(自测面积,非测绘数据)。现有供暖锅炉房1座,供暖锅炉为江苏太湖锅炉厂2004年10月投运的SZL7.0-1.0/95/70-A II锅炉三台,及脱硫除尘装置。供暖服务种类为热水。本项目产品属于 08煤炭大类,共涉及1个中类1个小类1个品名。具体情况如下:阿尔善供暖所购入煤炭在《石油工业物资分类与代码》中属于08煤炭大类,0801(中类)原煤,******(小类)混煤,******02(物资品名)面煤。

序号

物资大类

物资中类

物资小类

物资品种及规格

编码

名称

编码

名称

编码

名称

编码

名称

1

08

煤炭

0801

原煤

******

混煤

******02

面煤

2.2采购条件落实情况:该服务上游为对外承揽项目,已与华北油田公司二连分公司签订供暖合同;下游煤炭采购资金渠道为分公司自筹资金,煤炭技术标准等技术要求已确定。

预估采购数量和金额项目预估金额:1510万元(含税),以实际结算为准。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估算金额(万元)

燃煤

4500K

*****

1000

1050

燃煤

5000K

4000吨

1150

460

招标范围:4500大卡煤炭*****吨;5000大卡燃煤4000吨。

2.3价格构成:项目单价最高限价和项目预估总价为到货价。价格组成包含增值税(税率根据国家最新政策法规要求确定)、包装费、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售后维修服务费等与采购产品相关的所有费用。实际即为到达用户指定交货地点费用,交货后不再产生其他费用。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2.4交货期:自通知之日起1日内将货物送至目的地。

2.5交货地点:锡林浩特市阿尔善宝拉格镇油田矿区。

2.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430

2.7技术服务:供应商按合同要求供应煤炭后,应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包括产品的正确使用、现场施工指导、废弃物处理方法及现场提出的相关服务等内容。

2.8.结算方式: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经用户单位验收合格开票挂账,根据合同约定付款时间,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或银行(商业)承兑汇票付款。

2.9技术标准及要求

2.9.1燃煤热值标准

采购煤炭基低位发热量以4500kcal/kg及5000kcal/kg标准为基准值,采购方可依照合同规定对煤价予以扣减处罚。

2.9.2货物质量标准:

2.9.2.*****大卡燃煤

序号

指标

符号

单位

数值

1

收到基全硫份

St,ar

%

≤1.0

2

收到基全水份

Mt

%

≤10

3

干燥无灰基挥发份

Vdaf

%

≥32

4

收到基灰份

Aar

%

<40

5

收到基低位热值

Qnet,ar

kcal/kg

≥4500

6

灰熔点温度

ST

≥1250

7

粒度

mm

3-40

2.9.2.*****大卡燃煤

序号

指标

符号

单位

数值

1

收到基全硫份

St,ar

%

≤1.0

2

收到基全水份

Mt

%

≤10

3

干燥无灰基挥发份

Vdaf

%

≥32

4

收到基灰份

Aar

%

<40

5

收到基低位热值

Qnet,ar

kcal/kg

≥5000

6

灰熔点温度

ST

≥1250

7

粒度

mm

3-40

2.10燃煤其他考核要求标准

杂物处罚规定:供应商所供煤炭有粒度超标、水分大、矸石或杂物多、高温或火煤、上下层装车等行为的,采购方可依据煤场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扣吨,已卸煤场的不予结算,情节严重的有权拒收,并责令乙方停止供煤。换煤掺假处罚规定:如供应商出现换煤掺假现象,采购方有权对换煤掺假车次煤炭不予结算。并责令供应商停止供煤,并视为供应商违约。

2.11价格调整:以招标当日煤炭市场价格为基准价格,煤炭市场价格波动超过10%以上,且持续时间达到30天以上,启动价格调整程序。

2.12煤质异常的界定及考核

煤质异常的界定。以下情况被认为是来煤异常,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装车地点与供应商预报不一致;

■来煤装车颗粒、水分、颜色及煤种不均匀,上层与下层或内外明显存在差异;

■来煤中含煤矸石;

■来煤粒度大于40mm;

■来煤中混有铁器、木头、砂石、土块等其它杂物;

■来煤重量大于矿发重量或来煤超重偏离正常装载量较大时,煤质异常的处理;

■装车地点与供应商预报发现不一致且无合理理由,拒付所涉及燃料的所有煤款;

■来煤与当日供应煤质不符,经查明原因认定为供应商故意掺杂的,拒付煤款;

■来煤装车煤质不均匀,上层与下层或内外明显存在差异,来煤水分上下或前后不一、存在差别时,经认定为掺杂使假行为的,拒付煤款;

■来煤中含少量的大石块、煤矸石等异物,或来煤粒度大于40mm时,按认定的重量的2倍进行扣吨处罚;经认定超过30%时,拒付煤款;

■来煤中混有铁器、木头、砂石、土块等其它杂物时,按认定量2倍扣吨处罚;

■来煤中含有连续、集中的煤泥,且煤泥含量小于30%时,按认定的比例和重量2倍扣吨处罚,经认定超过30%时,拒付煤款。

2.13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2.13.1采购方责任与义务

负责指定煤炭卸车地点。

负责煤炭料场管理。

负责验收所到煤炭是否合格,包括外观验收及煤炭成分验收。

负责通知供应商煤炭验收结果。

负责协调煤炭供应。

2.13.2供应商责任与义务

供应商负责对送货驾驶员进行培训、教育、管理,严格按照采购方要求对煤炭进行卸货。

供应商在运输煤炭过程中,应做好遮盖措施,因运输过程造成的路面遗撒应由供应商负责清理,因此造成的政府或路政部门的罚款应由供应商负责。

供应商运输车辆在厂区内造成的设施、道路、设备等损坏均由供应商处理,如供应商不进行处理,由采购方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运输车辆在厂区内因漏料、漏油等造成的污染,由供应商清理,如供应商不进行清理,由采购方清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严格执行采购方的相关规定,接受采购方对煤炭供货质量的监督与考核。

供应商按要求供应合格煤炭,保证煤炭库存量。

供应商在煤炭进厂前提前通知采购方,以便采购方安排场地和组织验收。

供应商配合采购方完成煤炭入库结算。

供应商严格按照采购方指定地点堆放煤炭。

供应商负责因煤炭质量导致设备堵塞问题的处理。

供应商进入我公司,应遵守我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及管理制度。

在厂区内,发生由供应商人员及车辆造成的人身伤亡及交通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供应商运输车辆因超载而造成车辆被扣押或者罚款,一律由供应商承担。

运输过程中引起的环保责任由供应商负责,承担一切后果。

2.14质量检验

2.14.1数量确定

以采购方到厂汽车衡的计量结果为结算依据。

2.14.2质量验收

2.14.2.1以采购方到场化验收到基低位热值为结算依据(以Kcal/kg为单位,精确到个位数)。

2.14.2.2采购方进行到场验收时,应同时采集备查样品和仲裁样品。

2.14.2.3如供应商对煤炭质量检验结果有异议,应于采购方检验结果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提取备查样品送交至双方认可的独立检验机构进行复检。如复检结果与到场检验结果的收到基低位煤炭热值偏差小于200Kcal/kg,则以到场检验结果为结算依据,复检费用由供应商支付;如收到基低位煤炭热值偏差大于200Kcal/kg,则以复检结果为结算依据,复检费用由采购方支付。

2.14.2.4如供应商在前款约定的期限内未对采购方到场质量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则视为认可到场检验结果并以此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2.14.2.5 采购方对中标方送达现场的每一车燃煤进行现场检验,当被界定为来煤异常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当出现三次现场检验燃煤无法达到货物质量技术标准或被界定为来煤异常,送货延误五天以上、退换货72小时无法供应到位,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将根据排名依次与其他中标候选人单位签订合同,也可重新招标。

2.14.2.6 未按承诺(不限于日期、环保、服务、质量等)履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2.15检验:招标方按GB/T*****-2014《商品煤质量抽查和验收方法》、GBT/475-2008《商品煤样人工采取方法》对投标方提供的产品进行现场抽查检验。每批次货物不定时,多点进行取样化验。

2.16履约保证金: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45万元,缴纳形式:履约保证金应在签订合同之前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不予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的物资供应商,且准入产品与招标产品一致。“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以8位分类编码为准)状态均为“正常”,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确认资源库中状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名环节系统不对潜在投标人状态进行审核。

3.2在工商部门正式注册登记,具有相应经营资质和合法资质的本项目物资销售企业,且具备同类产品的销售经验与业绩,并有能力完成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成立时间满足2两年及以上。

3.3资质要求: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应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行业颁发的煤炭销售经营许可证),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4.业绩要求:提供2019年1月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实施过的同类或类似项目,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近 3 年年均销售收入 5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以财务报表中主营业务收入为准)。

3.5财务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2019年度至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原件扫描件。

3.6.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承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7诉讼及仲裁情况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未发生过对投标人影响重大的诉讼案件,提供相关证明。

3.8.其他要求:上一年度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记录之一,投标将被否决:a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组织的招标活动中近一年内无效投诉累计超过二次或者投标人不诚信记录累计超过二次的;b投标人在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并具有用户签署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的;c投标人在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上一年度供应商考核评价中评价等级为D的。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2915日至2022 9月20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商需切换至《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数字化管理平台》缴费,其登陆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login;具体流程及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操作手册V1.1》。(第一步 潜在投标人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项目报名;第二步 登陆业务管理平台进行标书购买及缴费;第三步 登陆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3招标文件按照标包售卖,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4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社会信用代码、开票地址、电话、联系人、开户行、开票账号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4.6缴费之后,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数字化管理平台》自行开具标书费发票。

4.7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2092708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完成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工作。投标保证金按照标段收取,每个标包2 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缴纳时,投标人需切换至《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数字化管理平台》缴费,其登陆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login;具体流程及操作步骤详见公告附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操作手册V1.1》。【切记:不能直接缴纳到(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幸福路支行,付款账号:882*****582*********),否则将被否决】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标人: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

址: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程煜龙,联系电话152*****718;唐勇,联系电话 139*****700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326号(新疆招标分中心)

联 系 人韩爱军

电 话0991-*******

电子邮件*********@qq.com或hanaijun@cnpc.com.cn

8.其它

8.1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咨询电话:**********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工作时间上午0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50(北京时间)。

8.2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8.3招标机构将通过“中油新投”微信公众号推送招投标相关政策信息,欢迎投标人关注和使用。

敬请关注“中油新投”

,锡林浩特市,江苏,新疆,乌鲁木齐,克拉玛依,09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暖 供应 煤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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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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