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金设施招标公告

公益金设施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皖HC150003#

发布日期:2015年3月9日

1.招标条件

1.1工程名称:潜山县塔畈乡公益金设施建设项目II标

1.2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机关名称:潜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1.3招标人:潜山县塔畈乡人民政府

1.4资金来源:财政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实施地点:潜山县塔畈乡

2.2建设规模:潜山县塔畈乡杏花村施祠组道路硬化工程、余湾高冲组道路硬化工程;道路全长分别为1.091KM、1.001KM, 道路结构层为18cm水泥混凝土面层+10cm级配碎石调平层,投资规模约85万。

2.3 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本次招标分两个标段(I标和II标,下同):开标和评标均按上述顺序依次进行,投标人可同时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若第I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本标段评审过程中不再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即一个投标人只能按标段顺序中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资格。

3.2 本次招标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3月10日至2015年3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潜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潜山县供销社五楼)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拒绝办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600元(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另交1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施工合同签订后,退还全套完整无缺图纸取回押金(不计利息)。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人民币)及信用担保金玖万元整万元(人民币)(如同一投标人同时对两个标段投标,只需交纳I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和信用担保金)。投标保证金及信用担保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开户行:中国银行潜山支行,账号:185*****6034);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潜山县塔畈乡公益金设施建设项目II标I标投标保证金及信用担保金。凭进账单到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办理收据手续。

4.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以及身份证原件。否则,拒绝办理。

4.5县外企业购买招标文件前须提供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符合本工程《施工企业跨区登记备案表》。否则,拒绝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潜山县塔畈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辰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潜山县塔畈乡    地 址:潜山县南岳路体育中心内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人:王葛军

电 话: 电 话:0556-*******

传 真: 传 真:0556-*******

8.其它要求

8.1本工程按照潜山县人民政府潜政[2010]69号《关于印发<潜山县建设工程标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之规定进行标后管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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