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州级成果汇总招标公告
“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州级成果汇总招标公告
大理州“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州级成果汇总拟
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有关规定,拟对大理州“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州级成果汇总申请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单一来源采购单位、采购项目、内容要求及预算
(一)采购单位:大理州林业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理州“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成果汇总
(三)项目总预算:15万元
(四)采购内容:按照《云南省林业厅关于认真做好“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的通知》(云林林政〔2014〕41号)的有关规定及技术方案,完成编限数据有效分析、森林资源消耗量调查、合理年伐量和“十三五”采伐限额测算等工作,从技术上保障大理州“十三五”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报告的完成。
(五)采购要求:
1、在大理州“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安排下,按时、按质完成好编限各环节工作。
2、提交编限报告,含编限资源数据汇总、合理年伐量测算数据汇总;
3、提交消耗量调查报告,含编限数据汇总;
4、对成果质量负责,当所完成成果不合格时,负责无偿重做;
5、服务周期:在省林业厅规定的编限工作时限内。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说明情况
全州“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技术性强、质量要求高,且全省“十三五”编限、林地变更、二类资源调查三项工作同步启动,为保障按时、按质完成林地变更调查工作,该项工作的技术支撑,必须由本地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担负技术支撑和完成。而云南林业调查规划院大理分院是具有林业调查技术资质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该院长期从事本地区林业调查数据收集整理和设计,具有工程技术人员多、技术服务实力强、熟悉本地环境等特点,且办公地点在大理,具有地源优势,便于沟通协作。综合各项因素,该院能满足本项工作时间要求紧,技术要求高的各项要素,从而保障“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的顺利完成,基于以上原因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云南林业调查规划院大理分院。
四、公示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即2015年3月9日至2015年3月13日)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大理州林业局
联系地址:大理州龙山行政办公区
联系人:董丽萍
联系电话:****-*******
监督管理部门:大理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大理州龙山行政办公区
请于本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反映,在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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