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5年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MGGGC2015-BQ-GKZB-SL-0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2015年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已经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以内发改投字[2015]12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申请已经由锡林郭勒盟水利局以锡水发【2015】 47 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正镶白旗水利局,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正镶白旗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正镶白旗境内;计划工期从2015年4月10日到2015年8月30日,143日历天。本招标项目施工共分1个标段。
招标范围:新建井房76处,采购及安装柴油发电机组76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所有投标人应经盟水利局资质初审并核准备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3月6日至 2015年3月13日(包括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9号内蒙古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2号楼20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办理,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副本;
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⑥授权委托书;
⑦购买者的身份证;
⑧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12年—2014年)实施过类似工程的成功案例(需提供 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⑨提供经盟水利局资质初审并核准备案证明文件;
⑩区外施工企业提供《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证书》,区外施工企业需
到自治区相关部门办理准入手续。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正镶白旗水利局
联 系 人:张 彬
电 话:139*****308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正禹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9号(内蒙古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2号楼201室)
邮 编: 010020
联 系 人:吕艳春、徐彬
电 话:(0471)******* 158*****922 158*****062
传 真:(0471)*******
电子邮件:nmzyzb2008@163.com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呼和浩特锡林支行
201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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