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岸镇龙井路以南(原医药公司地块)用地场地平整工程勘察、测量招标公告
井岸镇龙井路以南(原医药公司地块)用地场地平整工程勘察、测量招标公告
受珠海市元山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 的委托,珠海长宽高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井岸镇龙井路以南(原医药公司地块)用地场地平整工程勘察、测量”(采购编号:CKG2022FW002)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工期:
1. 项目名称:井岸镇龙井路以南(原医药公司地块)用地场地平整工程勘察、测量。
2. 项目内容: 本用地场地平整工程位于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地块东、南两侧靠山体,北临龙井路,西邻永明印刷公司,位于龙井路东南侧,规划红线范围面积 10.3 万平方米,场地地形起伏变化较大,属于低山丘陵岗地地貌单元,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地面标高约为 6.0~70m(1956 黄海高程),最大高差达 60 几米,地块规划标高 9.0
米。场地内主要分布有菜地、林地、乱掘地、山地及水塘;场地内①层杂填土、②层淤泥、③层粉质黏土、④层砾质粘性土、⑤-1 层全风化花岗岩、⑤-2 层强风化花岗岩作为土方开挖;⑤-3 层层中风化花岗岩作为石方开挖。对该用地场地现状进行平整使该地块达到“五通一平”的出让要求,完成用地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工程达到开发建设要求。本次为井岸镇龙井路以南(原医药公司地块)用地场地平整工程勘察、测量招标。
3.项目预算金额:投标人均应以费率报价,投标报价上限价95%:超过该上限的投标将做无效投标处理。勘察收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所载标准乘以中标费率计算,本项目工程勘察测量费招标金额暂按建安费的1%记取,建安费暂定2713.25万元,故勘察、测量费暂定价为******.00元。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斗门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核中心(以下简称区投审中心)审核核定的费用,若实际费用超过区投审中心预算及结算审核批复中的费用,则按审核批复中的费用结算。
4. 工期:35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承接本项目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3、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
4、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
5、具有独立资质;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投标;投标人须同时符合以上各项要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勘察、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前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领取了采购文件。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9月16日~2022年9月22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长宽高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珠海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306)。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有效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授权代表购买招标文件需再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9月27日9:00~9:3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9月27日9:30;
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306。
五、公告媒体
1、采购信息公告媒体: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exchangeinfo/shpt/czbgg/index.jhtml)
2、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22日;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元山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美珊联系电话:159*****030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长宽高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306
联系人:卢志华0756-*******(项目咨询)
林诗伦 0756-*******(标书售卖)
传 真:0756-*******
珠海市元山控股有限公司
珠海长宽高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6日
【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平台,对招标项目和招标人的招标行为不负任何责任,也不提供项目招标活动的任何证明材料。招标人对招标项目的招标行为负全部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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