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微信平台招标公告

交警微信平台招标公告

编号:兰财采2015B-006

(一)采购人: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项目名称:兰州交警微信平台

(三)拟采购的货物说明:兰州交警微信平台应用程序及高性能应用程序服务器1台。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兰州交警”微信平台是省交管局“甘肃公安交警”微信平台框架的下一级,本项目涉及的“随手怕”微信举报交通违法、驾驶人考试预约等功能必须与甘肃公安交警”微信平台保持一致,为保障公安交通数据安全、避免二次开发、实现与甘肃公安交警微信平台业务的无缝对接,同时能够尽早实现兰州交警微信平台的稳定运行和功能扩展,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甘肃公安交警”微信平台建设供应商“兰州中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处采购。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兰州中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六)专家论证意见:


经2015年3月2日下午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八楼会议室召开的兰州交警微信平台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会议,各位专家对该项目的采购方式进行了分析、研究和论证。

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1意见: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兰州交警微信公众平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涉及到全省公安交通管理数据安全、内外网数据交换、系统运维升级诸多因素;为避免重新开发,保证项目建设工期,在系统业务上实现与“甘肃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平台”无缝连接,达到信息资源共享的目的,建议由“甘肃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平台”的供应商“兰州中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实施。根据上述理由,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第一款之规定。因此该项目适合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联系方式

闫加元甘肃省信息中心高级工程师139*****810

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2意见: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兰州交警微信公众平台”建设项目,具有一定的行业特殊性,考虑到数据的安全性、内外网数据交换、系统运维升级诸多因素;系统必须实现与“甘肃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平台”无缝对接;“甘肃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平台”的供应商为“兰州中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而且“甘肃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平台”功能完全满足“兰州交警微信公众平台”系统功能需求,因此为了规避风险,保证工期,建议由“甘肃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平台”的供应商“兰州中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综上所述,该项目适合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联系方式

何力平兰州军区作战部高级工程师138*****085

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3意见:本项目建设内容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建设内容包含多项公安交通管理数据业务,其中“随手拍”微信举报交通违法、驾驶人考试预约等功能必须与“甘肃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平台”实现无缝连接,为避免二次开发,规避风险,保证工期,实现与升级微信平台信息资源共享,建议由“甘肃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平台”的供应商“兰州中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实施。根据上述论述,该项目适合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联系方式

樊毅敏兰州石化研究院高级工程师139*****978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方代表:邵新茹(****-*******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739号

(九)部门采购:

兰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高一峰(****-*******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482号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5年3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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