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管理局机房装修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房产管理局机房装修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NYZJGK2015—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市房产管理局机房装修建设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南阳市房产管理局机房装修建设工程;
2.2交货及工程地点:南阳市房产管理局;
2.3工期:签订合同之后30个工作日内;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招标内容:南阳市房产管理局机房装修建设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并同时具有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技术防范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良好的供货能力以及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或机电专业注册建造师。
3.3投标人应保证用户在使用投标设备和软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
3.4投标人应具有所投相关设备的原厂家授权证明,包含精密空调、机房环境监控、综合布线、新风系统、地板(开标时须提供授权证明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5投标人须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本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全新正品货物,应提供随货《产品合格证》及其它质量证明文件。
3.6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来实施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同类项目业绩合同(附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提供相应的原件。
3.7投标人需提供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须在有效期内并在开标时提供原件)。
3.8实地考察: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必须到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考察,投标人在实地察看过程中,应认真测量、记录采购人的实地情况,了解一切有关设备、安装、调试所需的现场情况。没有进行现场实地考察的投标人的投标将按无效标处理(以甲方出具相关手续为准)。
实地考察时间、地点及联系人: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9日至2015年3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相关材料前来报名;地点:南阳市工业路180号,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4.2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近三年来实施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同类项目业绩合同(附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报名资料须按以上顺序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两套),且报名时须提供资料原件,查验后原件退回,留两套复印件。
4.3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售后不退。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阳市房产管理局
招标代理: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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