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市武鸣县渌达、敢桑、百塘、那标、定公、龙岩、大同、那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南宁市水利局、南宁市财政局分别以“南水批{2014}186号”、“南水批{2014}158号”、“南水批{2014}127号”、“南水批{2014}140号”、“南水批{2014}180号”、“南水批{2014}157号”、“南水批{2014}179号”、“南水批{2014}188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以“桂财建〔2014〕355号”文下达了南宁市武鸣县渌达、敢桑、百塘、那标、定公、龙岩、大同、那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武鸣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人为武鸣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南宁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南水招标备案〔2015〕14 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渌达水库位于武鸣县太平镇朱董村,水库流域属于珠江水系武鸣河支流太平河上游,水库集雨面积为1.2km2,总库容16.9万m3。设计灌溉面积680亩,有效灌溉面积640亩。
敢桑水库位于南宁市武鸣县双桥镇伊岭村,坝址以上集雨面积0.7 km2 ,总库容72.5万m3,有效库容60.9万m3,设计灌溉面积180亩,实际灌溉面积180亩。
百塘水库位于南宁市武鸣县仙湖镇中桥村,坝址以上集雨面积0.43 km2,水库原注册总库容为16.0万m3,本次设计百塘水库的总库容为16.37万m3,设计灌溉面积70亩,实际灌溉面积70亩,水库距仙湖镇3km,距武鸣县城41km。
那标水库位于武鸣县仙湖镇苏梁村,坝址以上集雨面积0.3 km2,原设计总库容为29.68万m3,设计灌溉面积288亩,实际灌溉面积288亩,水库距仙湖镇11km,距武鸣县城35km。
定公水库位于南宁市武鸣县府城镇和平村,坝址以上集雨面积1.45 km2,水库总库容为25.50万m3,水库设计灌溉面积250亩,实际灌溉面积200亩,水库距府城镇8km,距武鸣县城43km,上坝公路1.9km。
龙岩水库位于南宁市武鸣县府城镇头塘村,水库集雨面积1.21km2,总库容为20.0万m3,兴利库容9.32万m3,设计灌溉面积700亩,实际灌溉面积300亩,水库距府城镇约12km,距武鸣县城50km。
大同水库位于南宁市武鸣县府城镇大同村,坝址以上集雨面积8.57 km2,原登记注册水库总库容76万m3,水库距府城镇4km,距武鸣县城26km。
那增水库位于南宁市武鸣县府城镇四明村,坝址以上集雨面积2.24km2,设计灌溉面积150亩,实际灌溉面积150亩,水库距府城镇9.5km,距武鸣县城45km。
2.2 工程建设地点:广西武鸣县。
2.3建设规模:小Ⅱ型水库。
2.4 招标编号:HHGX2015-12。
2.5 各标段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4月24日,完工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计划工期251天(日历天)。
2.6招标范围: 南宁市武鸣县渌达、敢桑、百塘、那标、定公、龙岩、大同、那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划分为4个标段。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Ⅰ标段:渌达、敢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坝加固工程、溢洪道工程、放水设施工程、泄洪工程、防汛抢险道路工程、管理房建筑工程、白蚁防治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建安投资约306万元;
Ⅱ标段:百塘、那标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坝工程、溢洪道工程、输水涵洞、放水设施(放水塔)、渠道设施、道路交通、白蚁防治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建安投资约271万元;
Ⅲ标段:定公、龙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坝工程、溢洪道工程、输水涵管、放水塔、溢洪道交通桥工程、交通工程、白蚁防治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建安投资约272万元;
Ⅳ标段:大同、那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坝工程、副坝工程、溢洪道工程、放水设施、交通工程、白蚁防治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建安投资约311万元。
3. 各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1年~201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近五年(指从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签署的日期起,至本工程开标之日止5年)有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所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和鉴定书的业绩证明材料须为同一项目名称,且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合法的分包工程算业绩
合法的分包工程不算业绩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授权单位)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他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劳务队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除外)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理评标价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
发售时间:2015年3月19日至3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发售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18号中天世纪花园A区六单元13楼1313号
发售人:梁工、黄工,联系电话:****-*******
(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本单位委托代理人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信息表、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打印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函、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年**月**日递交”,接收人写明“****年**月**日接收”。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
招标文件发售机构或人员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2)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定于2015 年 3月 25日17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和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招标人将其不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2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如投多个标段,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6.3 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
2014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5年4月10日9:30时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葛村路23号福彩宾馆8楼会议室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鸣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 址:武鸣县农坛路1号
邮 编:530199
联系人:黄工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18号中天世纪花园A区六单元13楼1313号
邮 编:530023
联系人:梁工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gdhhnnzb@163.com
网 址:http://www.gdhhgroup.com
招标人:武鸣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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