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6年饮用水招标公告
2023-2026年饮用水招标公告
报价说明:本项目可直接报价
公告内容
报价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如未按要求报价或恶意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严重者将纳入供应商黑名单,谢谢合作:
1.报名要求
1.1 报价申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
1.2 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报名参加本项目。
1.3 报价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近三年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1.4 报价申请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5 报价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1.6 报价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7 报价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1.8 报价申请人需在报价前上传以下材料作为资审文件:(1)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2)供应商管理员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信誉承诺书(详见附件1)。如未上传或资审不通过作无效报价处理。
2.报价要求
2.1报价申请人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含货物出厂价、包装、运输、保险、装卸、验收、利润等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对于没有填报的项目,甲方将不再支付,并均认为已包含在合同总金额内。
2.2 所报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比价单中的产品描述,必须是全新的正牌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具备产品合格证。货到验收如发现与比价单中产品描述不符或无产品合格证,我司将做退货处理。如为假冒伪劣产品,我司将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造成损失的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2.3 所报产品单价报含增值税价(税率为13%),单价保留两位小数。
2.4 报价时需明确品牌及型号,如未明确作无效处理。
2.5 报价有效期不得少于90个日历天。
3.质疑澄清
报价申请人如对比价物资名称、型号、物料描述、品牌等信息及其他商务条款存在疑问的,请在规定时间通过网上平台提出疑问,采购人将在核实后进行澄清,所有报价申请人应根据澄清信息重新提交报价。若未按要求提出疑问,仅在报价时或成交后提出澄清需求的,将视为无效报价或取消成交资格。
4.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采取先发货后付款的形式进行业务往来,每三个月结算一次,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合格货物总价金额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天内支付验收合格货物总的100%。
5. 交货期
分批交货,根据甲方每批次订单要求完成交货。
6.评审办法
6.1 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对总报价进行比较,按照总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
6.2 报价不足3家的,采购人将终止本次比价采购且报价不解密。
6.3 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6.4 如所有报价均为无效报价,采购人否决本次采购结果。
7.合同模式
本项目须在线下签订纸质合同,合同内容详见附件2。
8. 罚则
8.1 若报价申请人未按要求提出疑问,在成交后无法满足采购需求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或主动放弃成交资格的,3个月内禁止参加我公司网上采购项目。
8.2 若报价申请人在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1年内禁止参加我公司网上采购项目。
8.3 若报价申请人在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且存在故意扰乱竞争情况的,3年内禁止参加我公司网上采购项目。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574-********
联系邮箱:********@qq.com
附件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需求量 | 品牌 | 型号 | 技术规格 | 图片/图纸 |
1 | 1 | 瓶装水 | ****** 箱 | 农夫山泉 | -- | 550ML*24瓶/箱,5箱起送 | 无 |
2 | 2 | 瓶装水 | ****** 箱 | 农夫山泉 | -- | 380ML*24瓶/箱,5箱起送 | 无 |
3 | 3 | 桶装水 | ****** 桶 | 无品牌要求 | -- | 17L±1L/桶,5桶起送 | 无 |
标签: 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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