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海丰县东部片区供水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海丰】海丰县东部片区供水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丰县东部片区供水提升工程已由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审[2022]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丰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上级基金及专项债券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海丰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扩建可塘水厂,供水规模由日供水3.0万立方米扩建至日供水6.0万立方米。建设可塘水厂第二条生产线,包括新建沉淀池、V型滤池、清水池及进厂道路等配套设施。(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2、该项目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为2327.06万元。 2.3、工程建设地点:汕尾市海丰县东部 ; 2.4、计划工期:计划建设工期为30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信誉要求: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3、广东省外投标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3.4、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人承担。 3.5、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6、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拟派本工程1名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3.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拟投入本项目其他管理机构人员(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资料员1名、材料员1名)提供相关技术岗位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3.8、其他要求:以上各项资质所要求人员必须一人一岗(若同一单位具有多项资质出现一人多证的只按一人计), 不得兼职。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设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月 日 时 分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ggzy.shanwei.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登记时间内,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投标人登记表》到达海丰分中心(地址:海丰县附城镇 324 国道小路陂段南侧(县消防大队后面))办理投标文件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5.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登记时间内,由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要求及结合投标人自身的实际情况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并由各投标人统一装袋列明材料清单(材料清单表格式可参考本招标公告附件二)经清点核实签字封存后在进入评标时一并移交评委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和评标评审。评审结束后,将同时通知各投标人按各投标人提交的材料清单表格的目录各项材料原件一并退还各投标人并签字确认。 6、答疑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 6.1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一次性提出,逾期不再受理,提出异议的文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广东科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邮箱(**********@qq.com),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6.2、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 2022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止,递交到海丰分中心(地址: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段南侧(县消防大队后面))。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 月 日 时 分, 开标地点在海丰分中心(地址:海丰县附城镇 324 国道小路陂段南侧(县消防大队后面))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有委托,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swggzy.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丰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科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丰县海城镇解放中路28号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93号703 联系人:郑先生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660-******* 电话:150*****837 2022年9月16日 附件一:
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投标人登记表 填写说明:如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资格的应填写注册证号,没有要求注册资格的可填写资格证书编号 附件二、材料清单表格式 材料清单表 项目名称:投标单位(盖公章)
注:1、本表一式两份,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各持一份。表格中的“审核确认”栏需双方签署。投标人应在本表盖其公章(联合体办理投标文件登记手续的,除联合体协议外,由牵头人盖章)。 2、本表审核情况栏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资料人员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人代表共同签署。 4、本表须打印在 A4 纸质上,也可另增页打印。 |
标签: 片区供水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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