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直升机租赁及配套服务招标公告

警用直升机租赁及配套服务招标公告

2015-03-09 17:31


一、采购人:成都市公安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公安局警用直升机租赁及配套服务项目

三、拟单一来源采购论证专家:


专家姓名
职称
单位

谭冬春
一级飞行教师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新津分院

唐正炎
一级飞行教师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新津分院

黄光明
工程师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飞机修理厂

李月富
一级飞行员
东方航空公司浙江分公司

张华彬
律师
四川世星律师事务所

四、项目概况:

随着社会发展,警用直升机在执行维护治安、应急处置、反恐防暴等任务中已成为不可或缺的装备力量。为了适应我市社会治安管理需求内容的不断变化,市公安局根据实际和目前警务工作对警航的响应时间、飞行安全、综合保障能力等相关要求,拟先期采用租赁直升机及配套服务的方式执行警航任务。该项目要求供用商能提供满足警务要求的直升机一架,能够实现24小时待命,保证完成市公安局下达的各项警用飞行任务,同时提供直升机飞行所需飞行员以及飞行所需燃油、油车、机务、后勤、维修保养、空管联络等所有出警支持。该项目预算金额为1743万,飞行时间按照350小时计算,租用期限1年。

五、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

为保证市公安局警务工作对时间的需求,直升机及机组人员接到任务后能在30分钟内到达成都市城区内指定地点,租机要以本地化就近服务为原则,选择在四川地区范围内运营的通航企业。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警务航空队组建规则》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 “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国家计划单列市公安机关警务航空队应当配备双发动机警用直升机。”警用直升机执行任务多为低空低速、多起落、高机动、高负载,为确保警用飞行的安全和执行多种警务任务的需要,此次租赁警用直升机应当为双发直升机。同时,出租方需具备民航总局批准的租赁机型的维修许可资质,具有对租赁机型进行定检、保养以及维修能力,以保持飞机适航状态,确保24小时待命完成各项警用飞行任务。成都市公安局警用直升机租赁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合理。目前,四川西林凤腾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是满足在四川地区范围内运营的拥有双发直升机以及具备租赁机型维修资质等相关需求的唯一供应商。

专家建议成都市公安局警用直升机租赁及配套服务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六、拟定供应商:四川西林凤腾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广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雄路一段。

七、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同级财政部门或采购人提出意见。

联系方式:

财政部门:成都市财政局

电话:******** 联系人:冯老师

采购人:成都市公安局

电话:******** 联系人:孔德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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