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灞桥热电厂竞价公告

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灞桥热电厂竞价公告

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灞桥热电厂竞价公告

承运业务公告

竞价单编号:NCYD-******-******-094

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灞桥热电厂就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新疆宜化矿业到 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大唐灞桥热电厂 承运业务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承运业务类型:国内承运

2. 运输方式:汽运

3. 币种:人民币

4. 承/倒运数量:200,000

5. 发货地: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新疆宜化矿业

6. 到货地: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大唐灞桥热电厂

7. 报价单位:元/吨

8. 交货日期:2022-09-16 至 2022-12-31

9. 运距:2626

二、交易平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dtrlcg.com/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2-09-17 08:05:28

四、竞价主要条款

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灞桥热电厂2022年09月1标-承运竞价公告

承运业务公告

竞价单编号:NCYD-******-******-094

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灞桥热电厂就承运业务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承运业务类型:国内承运

2. 运输方式:汽运-火运-汽运

3. 币种:人民币

4. 承/倒运数量(万吨):20

5. 发货地: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矿区

6. 到货地: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大唐灞桥热电厂

7. 交货日期:

8. 运距:2626公里

9. 供应商报价:本次公告供应商报价【含】税

二、交易平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dtrlcg.com/

三、时间安排

1. 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2-09-16?18:00:00

四、竞价主要条款

一、定义

1.项目法人单位: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灞桥热电厂。

2.竞价投标单位:通过中国大唐集团燃料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审核,符合本次投标资格的运输单位。

二、投标单位资格及有关材料

投标单位应具备下列资质: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营业执照;

银行开户许可证;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

一般纳税人资质认定书;

银行开户行号、账号信息。

三、竞价结果的确定

1、投标入围条件:

(1)投标单位需提供有运输公司及运输车队相关资质,加盖公章方式提供给甲方;

(2)投标单位须在投标公告期结束前将要求资料及相关联系方式送至发标单位燃料采购部办公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本次投标保证金为20万元(贰拾万元),中标后中标承运单位需再缴纳30万元(叁拾万元)履约保证金,共计50万元(伍拾万元)履约保证金。

2、竞价结果最终由大唐灞桥热电厂燃煤采购办公室确定。

5.网上报价时间:9月15日下午18时-9月16日下午18时。

6.本次招标运输线路如下表:

煤种运输方式运距(公里)综合运价(元/吨)汽运地点到达地点备注
混煤汽运2626 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矿区
大唐灞桥热电厂税率9%

四、评标办法

参照第三条执行。

五、投标保证金

1.本次投标报价采用网上报价(大唐集团燃料调度中心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dtrlcg.com)。经项目单位资质审查通过的运输单位按网址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在承运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提交报价。

2.各投标单位在报价前,一定要深入调研运输市场,综合考虑淡旺季及燃油燃气价格上涨、国家环保要求,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车型及地方政策因素对运输价格的影响,充分准备,合理报价.

3.投标方报价为含税运费价格(以元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点)。

4.投标过程中有下列行为者,报价无效。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

(2)在公告要求时间内无法提供并送达本次竞价所需资料(盖公章纸质版)的;

(3)发生相互约定串通报价现象;

(4)其它违反投标管理规定的情况。

5.出现人为不可抗因素影响拉运时由双方协商处理。

六、服务范围和调运要求

1.中标单位执行期限: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中标单位负责由各煤矿至大唐灞桥热电厂之间的煤车组织及拉运工作。

3.中标单位负责运输车辆队伍的管理,运输车辆必须遵守大唐灞桥热电厂煤场的管理制度和门卫管理制度,服从煤场人员的调度管理。

4.中标单位在各煤矿至大唐灞桥热电厂的拉运中必须对煤炭质量和数量进行承包,具体承包和扣罚标准,按签订的承运合同条款执行。

5.大唐灞桥热电厂的月度分矿点调运计划在每月中旬可能根据电厂发电用煤情况及矿方生产、煤质变化情况进行调整,会出现增加或减少,中标单位在实际拉运中应严格配合执行,否则将视为违约行为。

6.兑现率考核:月度合同兑现率低于90%结算单价下浮5元/吨(含税),每低10%结算单价累计下浮5元/吨(含税),以此类推。合同兑现率低于50%甲方有权终止本次合同。若因矿方生产或发货、托运方停止或减少采购、天气、道路、环保、疫情防控等原因造成的拉运量减少部分,不计入兑现率计算。

7.合同期内如遇灾害天气、运输路况或运输市场发生较大变化等不可抗因素,承运方提出调整运价的,须经托运方同意后,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重新确定运价和承运公司,在此之前承运方不得以此为由停止运输。若承运方继续中标,双方另行签订煤炭承运补充协议。

8.乙方有人为掺杂使假、换煤或私下将煤卖给第三方的行为,乙方应按损失煤量×煤价×3倍向甲方赔偿损失。赔偿款由甲方从乙方的运费中扣除。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解除运输合同。。

8.在电煤运输过程中因车辆未加盖篷布发生煤炭抛洒、 扬尘,造成项目招标单位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原则上罚款由承运方全部承担)。

9.矿发量与到厂验收量的差额,其中途耗及甲方扣矸、扣杂、扣水的总量,在1%及以内属于正常。超出部分乙方应按照损失的煤量×煤价进行赔偿,赔偿款由甲方从乙方的运费中扣除。

10.车辆发生重大不安全事件,造成项托运方直接经济损失的有承运方照价赔偿。

七、不可抗力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征用、没收等不可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事件与因素)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买、卖双方对此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2.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在【3】日内将情况通知另外一方,并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停止或影响消除后【3】日内向另外一方提供相应书面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停止或影响消除后,对于本合同相关的约定事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解除本合同,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合同签订

投标结果确定并启动该矿点前三日内,中标单位按项目法人单位提供的经济合同文本的格式签订承运合同。

九、约定事项

1、乙方自提车辆进入甲方矿区后至离开前,需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统一调度安排,严守甲方现场安全环保管理制度,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如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统一调度安排的,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经济损失、行政处罚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造成甲方现场设备损坏的由乙方照价赔偿,并依据甲方有关规定接受处罚。承运车辆损坏设备逃逸或隐瞒不报,一经查明从严处罚,将承运单位、司机均录入黑名单。

2、乙方自提车辆入厂后除驾驶员之外的无关人员不得停留在车上,严禁驾驶人员下车,无关人员停留在车上或驾驶员随意下车的处罚乙方及驾驶员各2000元/次。

3、乙方自提车辆进入甲方管辖范围内时必须遵守甲方有关规定,不得吸烟、乱扔垃圾杂物、打架斗殴等,一经发现,处罚乙方人员2000元/次,情节恶劣的处罚乙方人员*****元/次。

4、乙方自提车辆进入甲方管辖范围内时,车速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或车辆发生刮擦事故的,一经发现处罚乙方拉煤车辆2000元/次,若驾驶员当时不交者,在当月安全保证金或预付煤款内按照5000元/次扣除。

5、乙方自提车辆应确保承运车辆、人员配备、承运手续齐全、合法,具备运输的资格及资质;确保运输工具安全;制定紧急突发事件处理方案;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相关交强险以及商业保险,给司机缴纳雇主责任险(保额不得低于100万元),并在甲方处备案,证件不全或者未在甲方备案的,一经发现,乙方按照每车承担违约金*****元。

6、乙方进矿拉煤车辆其车型、长度、载重等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交通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否则乙方按照*****元/车承担违约金,且甲方有权扣留车辆交交警部门处理。

7、乙方自提车辆进入甲方厂区后发生任何安全事故(车辆损坏、人身伤亡,包含驾驶员突发疾病死亡等意外事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代理人需半小时内到现场参与处理。如乙方不主动处理,本合同自动终止。由于乙方怠于处理导致社会舆情影响,或者甲方被迫自行处理的,所有处理款项由乙方承担并在乙方安全保证金及预付煤款中予以扣除,安全保证金及预付煤款不足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且乙方每次承担违约金30万元。

8、乙方人员(包括委托运输单位人员、司机)贿赂甲方工作人员的;乙方人员(包括委托运输单位人员、司机)在进入甲方管辖范围内后进行各类媒介直播的,私自拍摄照片、视频的,在各类媒介发不利于甲方言论及短视频的;乙方人员(包括委托运输单位人员、司机)不服从甲方人员合理管理的。一旦发生以上情况,将乙方派驻车辆列入甲方公司黑名单,乙方一次性承担违约金5万元。

9、、本合同中违约责任一旦造成,乙方如未及时缴纳,乙方同意甲方在安全保证金及预付煤款中扣除。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0、乙方属于煤炭经销商未按照双方约定区域销售煤炭或乙方属于生产用煤企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煤炭私自对外销售的,一经发现,本合同自动终止。本合同已发生业务不享受所有优惠政策,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20万元违约金。由于乙方原因未按照合同每月约定数量拉运的,本合同自动终止且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20万元违约金。

十、付款方式

煤炭到厂验收合格后,原则上项目法人单位次月在收到承运单位增值税专用运输发票、结算单据后30日内办理结算、付款手续。

十一、附则

本办法解释权属大唐灞桥热电厂。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灞桥热电厂

2. 联系人:秦王伟凡

3. 联系电话:029-********

六、备注

投标保证金

1.项目法人单位收取投标保证金是为免除因报价方不履行诺言或违反竞价过程有关规定而对自身造成的风险。

2.本次投标保证金为20万元(贰拾万元)。投标单位须在2022年9月16日下午12点之前从其基本帐户将保证金转入项目法人单位帐户(对公账户转入,并保留转款凭证进行查验),未按规定时间转入足额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取消其评标资格。

收款单位: 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灞桥热电厂

开户银行: 工行北京白广路支行

帐号:9558850*****0729660

转账备注栏写:转灞桥电厂户

3.此次招标工作结束后投标单位保证金,经发标单位燃采部主任签字确认报厂领导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门办理退还手续。

4.由于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承运单位,扣除相应投标保证金。

5.中标单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视给发标单位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项目法人单位有权从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弥补损失。

(1)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在项目法人单位规定时间内(启动该矿点前三日)签订电煤承运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2)在电煤运输过程中因车辆未加盖篷布发生煤炭抛洒、扬尘,造成项目法人单位或基层各电厂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原则上罚款由承运方全部承担)。

(3)运输管理不到位,发生丢煤换煤、掺杂使假,相互之间哄抬运价,扰乱市场行为且处理不力的。

(4)发生重大不安全事故,造成项目单位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及以上的。

(5)不遵守项目法人单位煤矿有关规定,致使发生运输管理纠纷,造成拉运矿点停止3天以上的按照每天2万元进行扣除。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贿赂、威胁、恐吓相关工作人员的。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灞桥热电厂

2. 联系人:张明

3. 联系电话:029********

六、备注

七、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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