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水利舆情分析服务项目”的市场比选通告

关于“福建水利舆情分析服务项目”的市场比选通告

各服务提供商:

  省水利厅决定购买“福建水利舆情分析服务”项目。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服务提供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 服务提供商应在当地设有公司、分公司或办事处。

  3. 具有合格有效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4. 具有网络文化许可证。

  5. 服务提供商应具有相关水利宣传经验。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项目内容

  1.应用信息采集检索技术,每天定向分析国内外超过1万家主流网站以及微信、微博等自媒体的各类信息;

  2.梳理舆情热点,每周提交一份图文并茂、点评明晰、数据详尽的水利舆情简报;

  3.第一时间掌握并分析负面舆情,提出建议,提交专报;

  4.提供专业技术力量参与省水利厅舆情应对,协助进行预防疏导。

  三、报价文件要求

  1. 按项目内容提供报价文件,体现质量、时限等要求,预算控制30万元以内。

  2. 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提供舆情监控服务的成功案例及介绍。

  4. 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服务提供商公章,装订成一册、加盖骑缝章,并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5. 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6. 报价文件应于2022年8月18日18时前送至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2212室陈布泽,联系电话180*****72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福建省水利厅办公室

  2022年8月12日  

标签: 分析服务 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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