墩头镇吉庆村乡村振兴道路硬质化工程
墩头镇吉庆村乡村振兴道路硬质化工程
2022-09-16
项目编号 | HADTG202*****0168(GK0168) | 项目名称 | 墩头镇吉庆村乡村振兴道路硬质化工程 |
标段标号 | HADTG202*****0168(GK0168)-1 | 标段名称 | 墩头镇吉庆村乡村振兴道路硬质化工程 |
项目类型 | 施工 |
墩头镇吉庆村乡村振兴道路硬质化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墩头镇吉庆村乡村振兴道路硬质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项目业主为海安市墩头镇吉庆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人为海安市墩头镇吉庆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捷星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墩头镇;
(2)招标范围:墩头镇吉庆村乡村振兴道路硬质化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工期要求:1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验收标准,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序号 | 招标内容 | 项目控制价 | 申请人资质 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等级 |
1 | 墩头镇吉庆村乡村振兴道路硬质化工程 | *****.89元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无在建工程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无在建工程。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0年09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1年09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2年06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其他:a.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b.授权委托书;c.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交易响应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d. 交易响应人承诺书;e.交易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资格后审时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法人公章)
(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9月16日至2022年09月22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开标现场收取,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9月22日
10时00分,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三份。
开标时间:2022 年09月22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海安市墩头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政所3楼)。
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投标时,应出示“南通百通”并佩戴防护口罩进入招标现场,不得有发热症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采购办名称:海安市墩头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墩头镇吉庆村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捷星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海安市墩头镇 | 地址:海安市高新区北城街道朝阳南路56号 | |
联系人:焦强发 | 联系人:丁维维 | |
电话:153*****399 | 电话:051*****2016 |
标签: 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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