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14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渝水区2014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监理
招 标 文 件
招标项目:渝水区2014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监理
招标单位:新余市渝水区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田间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章)
法定代表人:钟小润(章)
联 系 人:张满根 电 话: 138*****808
编制时间: 2015年3月1 日
江 西 省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投 标 办 公 室 印 制
二 O 一 五 年
投 标 须 知
第一节 前附表
工程名称 | 渝水区2014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监理 | ||||||||
建设地点 | 渝水区鹄山乡 | ||||||||
工程立项 批准文件 | 赣发改农经[2014]1227号 | 设计单位 | 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设计研究总院 | ||||||
工程总投资 | 约1200万元 | ||||||||
本项目投资 | 约12万元 | ||||||||
工程概况 | 三个标段范围内田间土地平整、渠道整治、田间道路等(详见施工图) | ||||||||
监理服务 期 限 | 2015年11月1日开工,2016年4月30日竣工,工期180天。 | ||||||||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 | 房屋建筑或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投标保 证金数额 | 人民币:贰千元整。 | ||||||
购买招 标文件 | 时间: 2015 年 3月 4日 地点: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现场踏勘 | 时间 | 自行踏勘 | 地点 | 渝水区鹄山乡 | |||||
招标答疑 | 不召开[投标人可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书面材料;招标人向所有投标人答复(以书面为准)]。 | ||||||||
投标文 件份数 | 正本 壹 本,副本 壹本 | ||||||||
投标文件 递交 | 时间:2015年3月12日 下午3时前 受理单位:新余市渝水区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田间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递交地点: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5年3月12日下午3时 | ||||||||
开标会 | 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资金来源 | 上级拔款 | 资金到位 | 已到位 |
第二节 综 合 说 明
一、总 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监理招标范围
三个标段范围内田间土地平整、渠道整治、田间道路等监理服务 。
2、现场施工条件
(1)建设用地面积具备施工条件;
(2)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 已完成 ;
(3)施工用水、电 已接通;
(4)有关勘探资料 齐全 ;
(5)施工图纸设计和审查、备案情况(使用于与施工同步招标的项目) 已完成;
3、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以及省内其它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江西省建设厅有关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等进行监理招投标,并得到新余市渝水区农业局的监督和备案,现通过 公开 招标方式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监理资质等级要求。
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监理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项目总监须取得中国水利协会颁发的总监资格证书或住建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提供注册资格证书原件。
(3)外埠来赣监理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5) 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
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者材料原件的,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管理部门统一换证情况除外)。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后审
符合前项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资格后审均为合格投标人。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无效,退回投标文件。
(四)投标人报名审查合格后,在投标截止期前,因故需更换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组织结构【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注册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员】须书面通知招标人,并得到招标人同意后,报分管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无效,不可抗力情况除外。
(五)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日历天),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解释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 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并在招标答疑会后将书面答复送至所有投标人。
(七)招标文件的编制责任与组成
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者受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其编制责任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委托合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3、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八)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十三)条所述的招标答疑会记录。
(八)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 三 天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发出前应报分管监督的渝水区农业局备案。
3、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法律约束作用。
(九)招标文件备案
必须进行监理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并承担编制责任。招标文件发出前,按《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送至县级以上有直接管理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招投标监管机构在备案时如发现招标文件中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责令招标人改正。
三、投标报价
(十)投标报价
1、监理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约定的监理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2、投标报价方式:本工程按监理费总价报价。招标人设置总价上限价为12万元(含本数),下限价为10万元(含本数)。竣工后,按中标价进行结算,施工中因出现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工程延误等情况均不再调整。
3、监理收费调整按下列 / 项执行。
(1)非监理单位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按招标人的签证协商进行调整。
(2)招标人设计变更。
4、监理费用组成
监理费用由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合理利润和税金组成。
投标人应认真考虑自身投标报价风险以及中标后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尤其事要慎重合理确定利润,自主报价,不得盲目压价,低于成本恶性竞争。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十一)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书;
(2)投标商务承诺书;
(3) 近36个月监理项目业绩表(包括已竣工监理项目和在监项目);(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监理目标控制承诺书;
(7)投标监理单位概况;
(8)总监理工程师履历、业绩、诚信承诺;
(9)拟派监理人员组织结构;
(10)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设备和工具目录表;
(11)参与本工程投标的各种证书、证件、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与投标文件装订成册;
(12)其它需提供的资料。
3、投标人应使用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投标示范格式文本格式填写,如相关内容不够填写时,由各投标人自行添补。
(十二)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单位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不能提交现金。
2、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发出的未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退回有关招标资料,招标人同时如数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单位正式签订合同后5天内,予以退回(无息)。
(十三)现场踏勘与招标答疑会
1、投标人将被邀请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招标人在发放招标文件后将按投标须知规定的日期组织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人派代表出席,招标人进行答疑,澄清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
3、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在招标答疑会召开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或在招标答疑会上递交)。
4、会议记录包括对所有问题的答复,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天以书面送达给所有投标人,并以书面答复为准,同时报招标办备案,由招标答疑会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招标人将按本文第(八)条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
(十四)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按本文件第(十一)条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投标须知中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印章。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五)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本工程投标的投标文件采用下列方式密封:
①要求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密封。每个投标人应按要求递交一个投标文件密封袋,正、副本与其它文件材料(证件、证书原件除外)均应装在密封袋内;
②投标文件内容较多时,可分别包装在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密封袋内;
2、所有封袋封面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3、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4、所有密封袋密封口由投标人密封,并在密封袋的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印章。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十六)投标截止期
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应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八)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
3、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当场退给投标人。
4、招标人误收了按规定应当拒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查明情况后将重新退还投标人,已参加评标的将终止评标资格。
(十七)投标文件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补充文件。
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五)条规定的要求、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报有关监督部门视同违约处理,给予不良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六、开 标
(十八)开标
1、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和主持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
2、开标时,招投标监督机构派员到场进行监督。同时邀请出席开标会的单位有: 渝水区农业局、发改局等有关部门
3、投标人代表[指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即迟到15分钟以上)到达或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
(十九)开标、评标会程序
(1)宣布主持人、唱标人、监标人、计分人、记录人;
(2)宣布开标纪律和注意事项;
(3)介绍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名单不得介绍);
(4)宣布评标原则,简述评标办法;
(5)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和人员,查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理人的证书或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各投标人的监理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外埠来赣投标备案通知材料,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原件一律当场、当时、当众出示,否则不予认可。
(6)查验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标书是否有效;
(7)招标人开启和查验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签章是否有效,并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监理投标报价及招标人认为需要公布的其他内容;
(8)随机抽取三个报价计算平均值,排序,由评标委员会确认后正式生效。
(9)宣布中标人或者中标排序人;
(10)开标会结束,招标转入定标阶段,投标人返回等候招标人定标后的中标或未中标通知书。
(11)将中标人或中标排序人在本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公示2个工作日,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七、评 标
(二十)评标
1、评标工作
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和七部委第12号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评标工作在项目分管的招投标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并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由专家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
(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①投标文件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第20条、第21条、第22条、第23条、第25条规定内容的;
②投标文件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局令第30号第50条规定内容的;
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2)投标文件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第28条、第35条规定内容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委托代理人、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或者退回投标文件:
①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指定地点的;
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③外省进赣投标企业未办理进赣备案手续的;
④注册监理工程师受聘单位与投标人不符的。
(4)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①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50条、第52条、第53条、第54条、第55条、第57条规定的;
②有违反《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局令第30号令第69条、第71条、第74条、第75条、第76条、第80条规定的;
③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5)招标人约定的废标、无效标、拒收条款 / 。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偏差。非重大偏差的其他偏差均属于细微偏差。
2、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渝水区2014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进行评标。
3、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共设置 5 人,开标前从省级专家评委库新余分库中按规定抽取 4 人,其中技术类专家 2 人,经济类专家 2 人,招标人代表 1 人。
4、本工程采用下列 (2) 方法确定中标人:
(1)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所推荐的中标排序人(共推荐三名)确定中标人;
5、本招标工程的定标原则按下列 (2) 方式执行:
(1)采用综合评估法,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定标,得分高者为中标人;
(2)得分高者为第一中标排序人,依次类推。
6、本招标工程评标委员会将向招标人推荐 3 家中标排序人。
(二十一)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有针对地要求有关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部分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八、授予合同
(二十二)中标
1、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报分管监督的招投标管理机构签收,并于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不管中标结果如何,招标人都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要求对评标、定标情况和未中标原因进行任何解释。
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在办理招投标备案时,应将工程的中标情况及总监理工程师在省或市级投标信息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4、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三十天内与招标人签订监理合同。
5、对中标人的其它约定 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十三)合同签订及工程担保
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双方签订监理合同。
2、本工程实行履约保证金合同担保方式: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 7 天内应依法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和地点: 现金或银行转帐至招标人指定帐号 。
3、中标人逾期未同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未按时提交履约担保(保证金),招标人将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有权依法依序另行选择其它中标排序人中标;如在法律规定期限内由于招标人的原因未同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有权依法要求招标人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4、招标人与中标人均应忠实履行合同,当发生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含招标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监理费),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金额内的全部担保责任。
5、设计变更的工程量增减的合同价监理费调整在合同中约定。
6、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应按规定报项目分管的招标办备案。
7、招标人支付担保函和承包商(中标人)履约担保函参照《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建市[2005]74号)示范文本执行。
第三节 合同主要内容
监理合同应采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GF-2000-0202)示范文本。
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人(甲方)与中标人(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招标人提出的合同协议条款主要内容,涉及投标人的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一、监理目标控制
(一)进度计划目标控制
1、投标人应将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为目标控制的主要组成内容,若有不完善之处,监理单位在审议施工组织设计时可要求施工单位修正,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交招标人批准施行。
2、监理工程师以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为控制目标,对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提出改进措施,确保进度目标的实现。
(二)工程价款目标控制
1、工程款预付目标控制 /
2、工程款支付(分进度款支付办法和尾款返还办法):按施工合同约定。
3、工程款支付目标控制按施工合同约定。
(三)工程质量目标控制
1、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以上要求,监理单位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和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设备说明书、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为依据进行施工监理。
2、现场监督施工方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为监理质量目标。
3、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一经发现。应要求施工方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施工方承担返工费用。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应继续返工到约定条件或合格标准。
4、因建设方原因达不到质量等级约定条件,由建设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5、给建设方造成损失的,监理方承担连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工程安全目标控制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和法规规定手段和方法的,对施工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严格监督管理。
二、监理合同价款与支付
(五)监理合同价款的确定及调整
中标人的监理投标报价即为中标报价,中标报价即为合同价款,任何一方不得违法擅自改变,属允许范围内的价格调整由甲、乙双方依法按规定在监理合同协议条款中具体明确。
三、工程检测
(六)工程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一览表
设备的种类、规格、数量、单价,列在投标文件附表中。
(七)工程检测目标控制
检测方法与手段,检测点检测时间段检测目标值,检测记录。
四、保修目标控制
(八)保修目标控制
1、监督施工方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和《工程质量保修方法》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依法对本工程进行保修。
2、建设、施工双方在签定施工合同时必须按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行的《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签订保修书,保修期从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算起。
3、保修期限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保修费用执行《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筑部建质[2005]7号。按国家规定并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具体明确。
第四节 技术规范
本工程执行国家相关的工程技术规范及标准和江西省相关地方标准。
一、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
国家、省、市颁发的现行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及有关文件。
二、对材料的质量和试验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制定的建筑材料质量和试验标准。
三、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
/ 。
第五节 评标办法
渝水区2014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监理
招标评标办法
为保证渝水区2014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监理(以下简称监理)招标评标工作的公正性,促进公平竞争和监理工作质量、水平的提高,现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开标和评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并按规定程序进行。
开 标
一、开标准备工作
(一)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接受投标文件,并登记保管;
(二)在规定的时间宣布开标会开始,并点到。
二、开标程序
(1)宣布主持人、唱标人、监标人、计分人、记录人;
(2)宣布开标纪律和注意事项;
(3)介绍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名单不得介绍);
(4)宣布评标原则,简述评标办法;
(5)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和人员,查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理人的证书或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各投标人的监理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外埠来赣投标备案通知材料、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原件一律当场、当时、当众出示,否则不予认可。
(6)查验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标书是否有效;
(7)招标人开启和查验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签章是否有效,并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监理投标报价及招标人认为需要公布的其他内容;
(8)随机抽取三个报价计算平均值,排序,由评标委员会确认后正式生效。
(9)宣布中标人或者中标排序人;
(10)开标会结束,招标转入定标阶段,投标人返回等候招标人定标后的中标或未中标通知书。
(11)将中标人或中标排序人在本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评 标
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及本办法进行评标。对被评为废标的投标文件,评标专家应说明废标的依据及理由,未说明依据及理由的或理由不充足的,不得作废标处理。
一、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并逐项列出各投标文件存在的全部偏差。
(一)对重大偏差的认定
重大偏差应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重大偏差的规定,认真公正的进行认定,必要时应采用询标方式听取投标人对相关问题的解释,重大偏差认定后,全体评委应签名。
评标委员会不得任意扩大重大偏差的认定范围。
(二)对细微偏差的认定
非重大偏差的偏差,认定为细微偏差。细微偏差系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信息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在评标结束前,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书面补正,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予以书面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处理或者否决其投标。
二、确定中标排序的方式
1、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上、下限范围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三个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抽出后的报价放回,继续参加下一轮的抽取)作为评标基准价。
3、报价分值的计算:
报价得分为投标人的总报价得分(100分)。
(1)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比等于1时,该报价得满分100分;
(2)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比大于l时,每高l%扣10分,直到扣完报价得分为止,报价得分=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100;
(3)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比小于1时,每低l%扣5分,直到扣完该报价得分为止,报价得分=100-〔(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5×100;
4、报价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排序人,次高的为第二中标排序人,以此类推。如出现排序并列,以随机抽取的方式决定排序先后(报价得分保留三位小数)。
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1、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2、本工程的监理招标控制报价为:上限价为12万元,下限价为10万元(均含本数)。投标报价不得超出上、下限价范围。 3、本项目监理服务按施工进度的相应比例,依据监理合同约定价款支付。 4、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新余沙新支行 帐户: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提示:投标保证金最迟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 5、中标人承诺的监理人员应常驻现场,每缺席一人·次罚款300元,一个月累计缺席10人·次扣监理费1万元。 6、附件二《投标保证金银行信息核对表》由投标人填写后在签到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影响退还投标保证金。 |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总代理人: 招标文件编制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15年3月1日 | |||
招 标 单 位 | 法定代表人: (章) 2015年3月1日 | 招标监督机构备案 | 备案受理人: 负责人: (章) 2015年3月1日 |
附件一:
(正、副)本
渝水区2014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监理
投 标 文 件
投标项目: | |||
投标单位: | (章) | ||
法定代表人: | (章) | ||
联 系 人: | 电话: | ||
投递日期: | 二O一五年月日 |
投 标 书
(招标单位) :
根据已收到的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研究,愿以监理服务总价(大写): ,(小写):承包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监理。
1、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在规定时间内按中标价同贵方签订承包监理合同,如果违约,贵方有权中止我方中标并选择其它中标单位。
2、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所提供用于本工程投标的一切资料均为真实、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若出现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我方自愿接受贵方的一切处罚。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及本投标文件的内容签订合同,并承诺在工程监理中忠实履行合同。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帐号:
电 话: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商务承诺书
序号 | 承 诺 内 容 |
1 | |
2 | 诚信承诺:如果本单位中标,将忠实履行监理合同,严格执行监理大纲及国家标准、规范(规程),实现质量、进度、付款、安全等控制目标。未经业主同意不更换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注:中标后,本承诺书作为签订监理合同的依据。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承担的已竣工类似工程监理服务业绩表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总监理 工程师 | 结构/层次 | 面积 (万M2) | 投资额(万元) | 竣工日期 | 奖获 情况 |
企业承担的已竣工类似工程监理服务业绩表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总监理 工程师 | 结构/层次 | 面积 (万M2) | 投资额 (万元) | 竣工 日期 | 奖获 情况 |
企业在监的类似工程监理服务业绩表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总监理 工程师 | 结构/层次 | 面积 (万M2) | 投资额 (万元) | 开工 日期 | 奖获 情况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单位)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监理目标控制承诺书
序号 | 项 目 | 承 诺 内 容 |
1 | 进度目标控制 | |
2 | 质量目标控制 | |
3 | 工程投资目标控制 | |
4 |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 | |
5 | 工程合同管理 | |
6 | 其它承诺 |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监理单位概况
企业 名称 | 成立 日期 | |||||||||||||
资质 等级 | 外来施工企业批准投标手续办理情况 | 企业 性质 | ||||||||||||
企业 地址 | 电话 | |||||||||||||
经营 范围 | ||||||||||||||
企业职工总数 | 人 | 有职称管理人员 人 | 其中注册监理 人 | |||||||||||
教授级 高 工 | 高工 | 工程师 | 助工 | 工民建 | 水电暖 | 其他 | ||||||||
公司自有主要检测 设备 | 名 称 | 自有或租赁 | 型号 | 数量(台) | 用途 | 制造国或产地 | 制造 年份 |
参与投标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
姓 名 | 性别 | 手机 | |||||||||
电话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 ||||||||||
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证号 | |||||||||||
身份证号码 | |||||||||||
诚信承诺 | 如果中标,本人愿忠实履行监理合同,讲职业道德,严格执行监理大纲和国家标准、规范(规程),实现监理项目各项控制目标。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 ||||||||||
近36个月监理工程情况(含正在监理工程 )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监理工程开竣工日期 | 工程质量 | 近36个月获 奖情况 | ||||||
目前监理工程个数 | 目前监理工程量(万元) |
拟派本项目的主要监理人员表
(组织结构)
现场监理人员组织结构 | 监理人员 | 姓名 | 专业 | 职称 | 注册资格证书编号 或上岗证书编号 | 承担过的项目 |
总监理 工程师 | ||||||
专 业 监 理 人 员 |
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设备和工具目录表
序 号 | 机械或设备名 称 | 型号规格 | 数 量 | 制造 年份 | 自有或 租赁 | 检测内容 | 备注 |
附件二:投标保证金银行信息核对表:
投标保证金银行凭证粘贴处 |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
户 名 | |||
开户银行 | |||
帐 号 |
投标保证金银行信息核对表
注:1、为方便退还投标保证金,请投标人按汇款帐号信息详细填写本表,特别是开户银行要填写全称,并具体到哪个分理处(营业部或支行),以免影响退款。2、本表请在投标签到时当场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3、本表为投标之外的附带资料,不需放入标书中,不作为资格审查或评标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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