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2022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施工
集贤县2022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施工
集贤县2022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贤县2022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已由集贤县交通运输局以《关于批准实施集贤县2022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批复》集交发〔2022〕6号文件批复。项目法人为集贤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补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招标人为集贤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集贤县域内
2.2建设规模:
2.2.1永安至同哈路公路涵洞重建工程,路线编号:Y*********,共计3 座涵洞拆除重建。
2.2.2顺发至升昌公路涵洞重建工程,路线编号:Y*********,共计10座涵洞拆除重建。
2.2.3桦川至集贤公路涵洞重建和施划标线工程,路线编号:X*********,共计10座涵洞拆除重建,施划标线共计13.59 公里。
2.2.4北安至安邦河湿地公路涵洞重建和施划标线工程,路线编号:X*********,共计3 座涵洞拆除重建,施划标线共计 12.234公里。
2.2.5集贤至兴安公路局部翻浆修复和涵洞重建工程,路线编号:Y*********,翻浆路段修复里程共计 3.3 公里,路面 修复***** 平方米,共计5 座涵洞拆除重建。
2.2.6黎明至联合公路局部破损修复工程,路线编号: Y*********,破损路段修复里程共计1.2 公里,路面修复4200 平方米。
2.2.7同哈线至笔架山水库沥青灌封及涵洞重建工程,路线编号: C*********,沥青灌封共计 8373 米,1座涵洞拆除重建。
(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0月1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6月30日。共计260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分一个标段(A1标段)
2.6招标控制价:A1标段号:5,212,932.1元;
2.7质量目标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优良。
2.8安全目标要求:工程施工安全技术应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A1标段号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或“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qy.hljjt.gov.cn/)中的公路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2财务最低要求:
(1)近三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总和的70%;
(2)营运资金:最近一年度流动资产-最近一年度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总和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预计建安费总和的15%。
3.1.3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01月-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交(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至少完成1项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3.1.4信誉最低要求:
(1)近三年(2019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2)近三年(2019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近三年(2019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未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4)近三年(2019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存在交通运输部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并处于处罚有效期的情况。
(5)投标人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并提供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颁布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黑龙江”网站(www.hljcredi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1.5A1标段号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持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总工要求: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
3.2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0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证书。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2年09月16日20时00分至2022年09月23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参考资料。
4.3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5.2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工作。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08日09时,未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开标时间为:2022年10月08日09时00分;
5.4未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A1标段为1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时。(如因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②采用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规定执行。
6.其他事项
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
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3.电子投标工具在“www.bqpoint.com”的下载中心下载软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8.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公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二)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三)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四)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如有);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注: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招标人将向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减扣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集贤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集贤县福利镇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0*****092
监督部门:集贤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双鸭山市集贤县
电话:139*****737
招标代理:黑龙江东木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双鸭山市尖山区世纪大道135号创新创业孵化中心4楼
联 系 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167*****799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标签: 公路养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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