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安全管家”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一标段)的公开招标公告-XJTZY-2022-2-C0090
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安全管家”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一标段)的公开招标公告-XJTZY-2022-2-C0090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安全管家”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一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2799号浙商大厦11楼招标二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ZY-2022-2-C0090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安全管家”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一标段)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安全管家”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一标段)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化工相关专业)或注册安全工程师(化工相关专业)的相关证书证明;
4、区外企业需具备进疆备案报送手续 ;
5、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16日至2022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2799号浙商大厦11楼招标二部)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元):2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2799号浙商大厦11楼)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2799号浙商大厦11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3)“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进入“信用中国”首页,点击信用服务,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保存完整网页截图;进入“信用中国”首页,在信用信息输入单位名称查询并下载信用报告。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进入“中国政府采购网”首页,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输入单位名称,查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今,截图须体现无异常记录内容,保存完整网页截图。 (4)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 说明: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质复印件各二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应急管理局
地 址: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瀚海东街2345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2799号浙商大厦11楼
联系方式:151*****8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文莉
电 话:15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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