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总行黑山扈办公区一期更换空调软化水设备及AHU机组湿膜项目
中国银行总行黑山扈办公区一期更换空调软化水设备及AHU机组湿膜项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组织目中国银行总行黑山扈办公区一期更换空调软化水设备及AHU机组湿膜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工作。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地点 | 实施周期 |
---|---|---|---|
1 | 中国银行总行黑山扈办公区一期更换空调软化水设备及AHU机组湿膜项目 | 中国银行总行黑山扈办公区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 |
二、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须同时满足):
(一)邀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合法运作,商业信誉良好。
(二)邀请人需具有加湿设备或空调设备销售、生产、安装或维修资质,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三)邀请人需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四)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业资格:应具备机电或暖通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提供社保证明文件。
(五)邀请人自2019年1月1日(以证明文件签订日期为准)以来须具有与本项目类似项目案例,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合同或协议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六)邀请人须保证提供的服务方案未侵犯第三人之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业秘密或对任何第三人构成不正当竞争,如因此与第三人形成争议、诉讼或仲裁案件,由邀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中国银行由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七)邀请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近两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在中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
(八)邀请人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九)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邀请人,除非组成联合体,否则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邀请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邀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邀请人;
(2)与本邀请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邀请人。
邀请人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邀请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邀请人。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邀请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十)邀请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报价,不得排挤其他邀请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邀请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
(十二)邀请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被邀请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的,将终止其被邀请人资格。在任何时候发现被邀请人提交的应答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磋商将被拒绝或成交无效,如双方已签署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据此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被邀请磋商人的责任。
三、采购邀请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银行门户网站进行发布。
四、谈判文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领取谈判文件:
领取时间:2022年9月15 日起至2022年 9月 21日止,9:00-11:00;14:00-17:00(北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领取方式:被邀请人确认参与本项目后,可在领取时间内联系采购人,由采购人以电子方式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发送被邀请人。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 9月 23 日上午9:00。
(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项目不接受邮寄、传真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供应商须承担因未送达并签字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联系人:马宇
电话:010-******** 136*****682
电子信箱:mayu_hq@bank-of-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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