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振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澄照宇海幼教标准厂房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小额邀请发包公告

景宁县振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澄照宇海幼教标准厂房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小额邀请发包公告

招标序号:景招B[2022]133号

一、景宁畲族自治县振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的建设项目景宁县振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澄照宇海幼教标准厂房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标准文号2209-******-04-01-******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邀请贵公司参加本工程投标。现邀请贵公司参加本工程投标。

二、浙江恒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景宁县澄照乡宇海幼教创业园。

(2)建筑规模:本工程主要内容为建设澄照宇海幼教标准厂房750千瓦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方案)

(3)招标范围:施工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方案)

(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5)最高限价:4.67元/瓦(总造价350万元)

(6)质量要求: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在建”指: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工程,以其能否提供竣工验收单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因故更换,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前,视同有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在景宁畲族自治县 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接2个小额工程的不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收到邀请函的投标人

五、发包方式:邀请发包。

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招标文件于20220916 日起发送给各邀请单位。

六、确定办法:采用最低价法

七、其他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振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景宁县复兴东路47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5*****736

招标代理:浙江恒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鸭蛋坑路11号畲森山5楼

联系人:王芳

电话:159*****199

本邀请函发布时间:2022091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屋顶光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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