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二期工程、三期工程(第一、二批)、安置区内河涌改造工程及场外排渠改道工程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招标公告
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二期工程、三期工程(第一、二批)、安置区内河涌改造工程及场外排渠改道工程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招标公告
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二期工程、三期工程(第一、二批)、安置区内河涌改造工程及场外排渠改道工程
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
招标公告
招标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
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二期工程、三期工程(第一、二批)、安置区内河涌改造工程及场外排渠改道工程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二期工程、三期工程(第一、二批)、安置区内河涌改造工程及场外排渠改道工程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项目业主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与建设单位融资筹集;招标人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二期工程、三期工程(第一、二批)、安置区内河涌改造工程及场外排渠改道工程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
2.2 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花都区。
2.3 项目概况:
本次评估项目为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2个安置区(龙口-小布安置区、平西安置区);二期工程1个安置区(平西二期安置区);三期工程12个地块(小?-平山首期、小?-平山二期、龙口-小布二期、清?地块、保良北地块、方石地块、凤和地块、鸦湖地块、竹三地块、和瑞路地块、南方地块、建南地块)第一、二批建设范围;安置区内水系改造工程及场外排渠改道工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面积(公顷) |
1 | 小?-平山首期 | 45.3 |
2 | 龙口-小布二期(第一批) | 66.63 |
3 | 小?-平山二期(第一、二批) | 70.7 |
4 | 清?地块(第一批) | 39.2 |
5 | 保良北地块 | 58.39 |
6 | 方石地块 | 12.98 |
7 | 凤和地块 | 13.95 |
8 | 和瑞路地块区 | 12.29 |
9 | 鸦湖地块 | 4.6 |
10 | 竹三地块 | 1.48 |
11 | 建南地块 | 101.15 |
12 | 南方地块 | 57.18 |
13 | 平西安置区 | 60.43 |
14 | 平西二期安置区 | 35.22 |
15 | 龙口-小布安置区 | 38.31 |
16 | 场外排渠改道工程 | 94.85 |
17 | 安置区内水系改造工程 | (已在安置区内统计) |
合计 | 712.66 |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二期工程、三期工程(第一、二批)、安置区内河涌改造工程及场外排渠改道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项目海绵设施设计评估、建设工程项目海绵设施施工评估、建设工程项目海绵设施验收评估。工作内容应满足《广州市水务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千开展我市建设工程项目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的通知》(穗水河湖[2021]9号)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报告编制大纲的全部要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的任务书。
2.5 服务期限及成果提交要求:
自合同签订并按招标人现场进度、提供必要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法规的要求分阶段提交《建设工程项目设计评估结论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评估结论表》、《建设工程项目现场评估结论表》,并组织广州市海绵专家库认可的专家进行评审(如需)。通过专家评审后,在收到评审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按评审要求修改、补充相关资料并提交《广州市建设工程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报告》(报批稿)后(如需),协助招标人上报相应行业主管部门申请海绵设施验收并通过验收。
《广州市建设工程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报告》报告应满足国家、广东省、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标准要求并达到广州市海绵办相关要求,通过专家评审并达到相应行业主管部门且通过海绵设施验收。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的任务书。
2.6 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49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1.2 投标人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1.3 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3.1.4 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按投标截止当天“信用广州”网站查询结果进行评审)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3.1.5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四、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4.1 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 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份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 办理投标登记时须提供以下的资料:(1)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 2022年9 月28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年9 月28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http://ygcg.gzggzy.cn/)、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bjztc.com/)、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s://www.zjjl.cn/)、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zgxgw.com/)、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s://www.gdyngl.com/)、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dpm.com.cn/)、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jjl.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2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43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池工 联系电话:131*****12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转813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C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 135*****071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101房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 ********-8008、135*****361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5楼 521(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工、周工 联系电话:020-********、135*****961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0-********-1868 /1866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
温馨提示:各投标人应委托符合广州市疫情防控政策的人员参与投标相关活动(包括办理投标登记、递交投标文件等)。
2022年9月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 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 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 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 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 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 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标签: 建设效果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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