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灾后重建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EF地块)
辉县市灾后重建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EF地块)
辉县市灾后重建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EF地块)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辉县市灾后重建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EF地块)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辉县市豫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嘉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辉县市灾后重建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EF地块) 2、项目编号:辉交建2022DZB073号 3、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跟踪服务;从施工准备、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与本项目有关的设备采购、报建、建设、验收、移交、档案整理、结算、财务决算、项目审计、保修等全过程及相关后续工作。 (二标段)本项目监理,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括土建、安装、装修、室外配套及绿化、设备安装等投资、质量、安全、进度全过程工程监理)。 4、标段划分: 一标段:辉县市灾后重建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EF地块)工程总承包 二标段:辉县市灾后重建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EF地块)监理 5、建设规模:E、F地块安置总用地面积******.96㎡(合193.0亩),建设总建筑面积******.8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49㎡,地下建筑面积*****.36㎡。地上主要建设住宅******.29㎡,社区集中商业服务网点/商业*****.12㎡,幼儿园2579.94㎡,公共配套用房3123.14㎡。 共建设安置住房1716套。 项目采用“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方式,分三期进行实施,每期建设规模与内容如下: (1)一期工程 一期工程建设总建筑面积*****.59㎡,主要建设住宅*****.67㎡,地下建筑3728.92 ㎡,共建设住宅491套。 (2)二期工程 二期工程建设总建筑面积*****.2㎡,地上主要建设住宅*****.89㎡,配套商业3256.14㎡,配电房377.42㎡;地下车库及人防建筑*****.75㎡,共建设住宅378套。 (3)三期工程 三期建设总建筑面积******.06㎡,地上主要建设住宅******.73㎡,配套商业9702.27㎡,配套商业中心6910.71㎡,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20.75 ㎡,幼儿园2579.94㎡,配电房、垃圾收集站、公厕817.27㎡,物业管理用房971.29㎡,门卫60㎡,消防控制室176.41㎡。 地下主要建设地下车库及人防工程*****.69㎡。 并完善室外道路硬化面积*****.87㎡,绿地面积*****.20㎡, 建设机动车停车位1953个(地下1759个,地上194个),并配备相应的充电桩;完善项目区给排水、强电、弱电、天然气、消防、热力等配套工程。 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专项债券和自筹资金,已落实。 7、工期: 一标段:19个月(包括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从项目实施之日起计算,全套施工设计图纸提交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二标段:施工、室外所有配套工程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8、质量要求:合格 9、工程费用投资估算:*****.69万元(项目估算总投资******.83万元)。 三、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①一标段: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证书),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②二标段: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 3.3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19、2020、2021年度审计报告(若申请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4信用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同具效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查询日期: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 4、本次招标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且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授权牵头单位,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牵头单位须为施工方;(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再组成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组成成员必须全部进行网上报名,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由牵头人缴纳办理。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凭 CA 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 格式)及资料。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9月19日08:30至2022年09月23日18:00。 3、招标文件售价:免收。 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4日08时30分; 2、开标地点: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地址:辉县市学院路北段)。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文件解密。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答疑澄清等,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等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辉县市豫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百泉镇共和路北段路西86号 联系人:李涛 电 话:0373-******* 代理机构:河南嘉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八路一号中关村e谷(新乡)科技创新基地5层69号 联系人:王雷彪 电 话:151*****990 八、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辉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373-******* 2022年09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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