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服务外包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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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凤区光明产业园区道路保洁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大庆市龙凤区政府采购中心对龙凤区光明产业园区道路保洁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LZC15003

二、项目名称:龙凤区光明产业园区道路保洁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69.4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本次采购项目经营范围)(正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或副本)、税务登记证(正或副本)、开户许可证等以上原件。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

2.提供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3.提供2012年以来道路保洁合同单价为50万元以上至少1份。

4.具有保洁设备50装载机台2台(可租赁)、容量大于等于4立方米的垃圾清运车或农用翻斗车1台(可租赁)、容量大于等于20吨位道路洒水车1台(可租赁)。招标过程中必须携带车辆行驶证或车辆租赁合同原件。

5.有从事道路保洁工作人员20人及以上,并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

6..结算方式:按每季度验收合格后按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分别于下季度初支付每季度费用的100%、90%、80%。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项目公告期:2015年3月31日9时止。

七、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3月31日9:30分(9时签到交投标保证金)。

九、技术需求及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十、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设报名环节及资格预审,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及通知书,符合条件即可参与投标。参标供应商在开标当天将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带至开标会现场,由评标委员会审查,评标委员会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2.供应商请主动到大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下载中心》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变更通知、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下载中心》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竞争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咨询电话:****-*******

大庆市龙凤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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