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农五师赛里木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租赁位于博乐市友谊路128号兴乐广场商业用房(一层至三层2380㎡)
【交易公告】农五师赛里木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租赁位于博乐市友谊路128号兴乐广场商业用房(一层至三层2380㎡)
项目名称 | 农五师赛里木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租赁位于博乐市友谊路128号兴乐广场商业用房(一层至三层2380㎡) | 项目编号 | N0125FCZ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9-1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09-2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至2023年9月15日。 |
标的 概况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6-15 | |||||||||||||||||||||||||||||||||||||||||||||||||
评估机构 | 新疆正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
出租底价(元) | ******.00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农五师赛里木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凤 联系电话:187*****678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向新疆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租赁,由交易所公开发布租赁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上述租赁资产权属清晰明确,我方拥有该产权的合法处分权,对该产权租赁的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决议及相应批准。 2、上述租赁资产及随其租赁的相关权利,于租赁时不存在任何影响和限制该产权完成租赁的瑕疵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 3、贵所有权对我方提交的项目资料依贵所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予以披露,我方对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因资料瑕疵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4、我方确保上述租赁资产在租赁期间不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若因此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交易期间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日内告知贵所,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工作。 5、贵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若因回复不及时造成交易延误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6、确定最终承租方三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造成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7、该声明及承诺表明我方自愿严格遵国家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有关交易规则,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机制,我方将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各项经济及法律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农五师赛里木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特别 | 1.此次租赁原承租方(新疆兴乐实业有限公司博乐分公司)在竞价中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2.此次租赁标的房产出租方与原承租方(新疆兴乐实业有限公司博乐分公司)租赁合同已于2022年7月到期,原承租方在租赁期内经出租方同意将标的房产中的商铺转租给第三方,原承租方与第三方的租赁合同按租赁面积、期限均已签订,现商铺第三方正在使用中。 3若此次原承租方未成功承租,出租方针对出租给第三方的商铺租金情况出具了《承诺函》,承诺项目成交后若非原承租方承租,出租方与新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由出租方负责办理原承租方和第三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租赁方的变更手续并对合同到期不续租的租户负责清退。 4.此次以《租赁合同》生效日为节点,合同生效之日起第三方的后续租金由新承租方享有。 5.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须持出租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前往交易所报名登记并缴纳保证金。 6.其他详见《评估报告》《租赁方案》。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对租赁标的处置形式方面的要求: 整体租赁 ; 5、对租赁标的承租形式方面的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6、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以现状为准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须自行进行现场标的物勘查;标的物以现状进行租赁,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承租登记。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勘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租赁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等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勘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租赁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勘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承租,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为由解除租赁关系。承租方在租赁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承租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在《资产租赁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三、租赁期限: 5 年(以签订租赁合同时间为准)。 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以提前 30日 预交的方式每 年 向出租方交纳租金。从合同生效第二年起,每年以 /%递增率增收租金。 四、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标的物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对标的物交割等方面的影响。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09-16 09:00:00 至 2022-09-29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新疆产权交易市场(www.xjcq.net.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2-09-29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金设置条件: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间内报名登记时缴纳足额保证金到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保证金到帐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承租意向不予确认。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缴纳了保证金,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充分了解租赁标的情况,视为在《资产承租意向书》中对出租方作出接受租赁条件、并以不低于租金要求进行承租承诺的确认。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3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2-09-16 09:00:00-2022-09-29 18: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按交易收费标准收取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古丽尼沙 |
咨询电话 | 0991-******* 135*****359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10:00-14:0015:30-19:30 | |
咨询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12楼新疆产权交易所 | |
技术支持 | ||
其 他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