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星二号煤矿选煤厂高含水煤泥提质增效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银星二号煤矿选煤厂高含水煤泥提质增效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银星二号煤矿高含水煤泥脱水提质增效项目

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银星二号煤矿高含水煤泥脱水提质增效项目由长城能化计【2022】5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银星二号煤矿高含水煤泥脱水提质增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承包商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银星二号煤矿高含水煤泥脱水提质增效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2.2项目地点:宁夏灵武市海子井村银星二号煤矿。

2.3建设规模:银星二号煤矿选高含水煤泥脱水提质增效项目工程整套完整的总承包,本次招标范围从现在选煤厂浓缩车间浓缩机底流泵的出料管(含)始至选煤厂现有煤泥运输皮带机770止全部地面生产系统、附属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设备购置、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及联合试运转。

2.4建设投资:3320万元(含税)。

2.5计划工期:

即2022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31日。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

从现在选煤厂浓缩车间浓缩机底流泵的出料管(含)始至选煤厂现有煤泥运输皮带机770止全部地面生产系统等附属工程的详细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消防设计专篇、工程勘察、设备购置、施工、单机调试、带料联动调试。

包括:高含水煤泥脱水提质增效项目的全部土建、设备购置安装、电气配电、照明、通风除尘、给排水、供暖、消防、环保、安全、卫生、防雷及接地设施、安全质量自动监测、通信系统、起重、检修、控制系统保护、工业电视系统、与选煤厂现有供电系统、生产控制系统、工业电视系统、煤流系统、工艺管道系统等的融合及附属工程的详细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消防设计专篇、施工、供货(采购)、运输、安装、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功能考核、保修等内容。

本次招标以兖矿设计院编制的《高含水煤泥脱水提质增效项目可研报告》为基础。

2.8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 1 个标段。

2.9其他:无。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煤炭行业(矿井、选煤厂)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及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资格;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业绩

①2017年以来有选煤厂新建或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单个项目合同额≥3000万元,提供的合同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

②2017年以来有选煤厂新建或改扩建工程详细工程设计项目(选煤厂规模≥0.3Mt/a,提供的合同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7)2017年以来无有关部门所界定的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或欺诈、腐败等行为;

(8)属于同一集团的母公司、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9)董事、监事、高管为同一人的两个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10)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含HSE)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状态。

(11)在宁夏能化公司投标过程中有串标嫌疑的单位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12)投标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能参加竞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资格条件: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单位),持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7年以来有有选煤厂施工总承包项目或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项目经理执业业绩。需提供与业绩相对应的任命文件或授权委托书、项目验收证书签字等证明材料。

(2)设计负责人持有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单位),持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7年以来有选煤厂新建或改扩建工程详细工程设计项目(选煤厂规模≥0.3Mt/a)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需提供与业绩相对应的任命文件或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材料。

(3)技术负责人持有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单位),持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7年以来有有选煤厂施工总承包项目或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需提供与业绩相对应的任命文件或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材料。

(4)安全负责人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7年以来有选煤厂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需提供与业绩相对应的任命文件或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材料。

(5)采购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7年以来有选煤厂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需提供与业绩相对应的任命文件或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材料。

(6)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采购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最近六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除外),字迹不清视为没有。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

与本采购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购买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参与投标活动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 CA 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2年9 月18 日09时00分至2022年9 月 23日17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2年9 月23日17时00分,请务必于截止时间前下载完毕招标文件,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3)标书费:1000元整,账号如下,售后不退。投标人须谨慎决定是否参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同标书费账户:

开户名: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宁夏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户:290*****292********

联行号:102*****0015




(4)投标单位确认参加该项目投标后,先在系统确认参加投标,然后按账号缴纳标书费,耐心等待系统确认,待系统确认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70万元。待收到招标文件后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5.3响应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请将投标保函原件送至招标人财务处,拒绝邮寄,保函递交截止于2022年10月8日17:00,逾期拒绝接受,视为放弃投标。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需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1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 10 月 12 日09时00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2年 10 月12 日09时00分;

7.2开标地点:线上;

7.3开标地址:线上;

8.其他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C 区;

邮编:******

联系人:招标;

电话:0951-*******

传真:/;

电子邮箱:meikuang.nxn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8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含水煤泥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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