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冷冻治疗仪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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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冷冻治疗仪采购
欢迎符合本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项目名称: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冷冻治疗仪采购,谈判文件编号:ZJZC-(2015)竞字第0004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生产及销售许可证(详见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二、谈判文件发放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03月10日--- 2015年03月16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30(公假日除外)
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长江路33号广电大厦裙楼3楼2号窗口)
三、采购方式、成交人数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
(2)本次谈判确定的成交人数量:1家
领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年检);
(2)领取谈判文件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盖公章);
(3)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资质及证明材料[所报设备应具备的相关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项目专项授权书提供原件);1)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2)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3)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与之配套的《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4) 设备生产企业颁发的年度销售代理证书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厂家参与谈判的不需要)。上述材料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
(4)廉政公约(见“镇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谈判公告中“附件下载”。打印后加盖公章,不得修改其条款)。
四、采购范围及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为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冷冻治疗仪采购,冷冻治疗仪1台,具体内容详见本谈判文件第四部分项目要求,本次采购预算为300000元,如最终报价超出预算,即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五、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联系人:仇宁;联系方式:136*****509;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戴家门300号。
六、供应商在谈判时,供应商在谈判时,需交纳人民币3000元的谈判保证金给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保证金仅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的非现金形式交纳。谈判保证金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到达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帐户,否则谈判响应无效。谈判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随谈判响应文件一并提交。七、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长江路33号裙楼3楼第三开标室)。
七、谈判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长江路33号裙楼3楼第三开标室)。
八、提交谈判响应书时间:2015年03月19日北京时间9:00至9:30(投标截止时间)。
九、谈判时间:2015/3/19北京时间9:30,届时请供应商代表(3人以内)出席谈判会议。
十、领取谈判文件联系人:刘政
联系电话:****-******** 传 真:****-********
十一、项目联系人:蔡培
联系电话:****-******** 传 真:****-********
十二、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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