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洪灾害防治(2013-2015年)二次招标公告

山洪灾害防治(2013-2015年)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MDY(招)2015-003
开标时间:2015-04-03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大田县水利局
所属地区:
大田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2013-2015年)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大田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2013-2015年)二次招标 已由三明市水利局、三明市财政局以明水汛[2014]26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田县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 大田县水利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1.1 项目编号:SMDY(招)2015-003
1.2 项目名称:大田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2013-2015年)二次招标
1.3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3.1建设地点:大田县;
1.3.2项目规模:本项目投资约人民币208.6万元;
1.3.3招标范围和内容:
1.依据大田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2013-2015年)二次招标,在充分利用大田县气象降雨记录、国土土地利用分类、水利普查、水文洪水记录等现有调查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和省水利厅的技术规程及要求,开展防治区基本社会经济情况调查、危险区调查、小流域基础信息核查、需防洪治理山洪沟基本情况调查、涉水工程调查、沿河村落现场详查、历史洪水调查,确定威胁范围和程度等。
2.划分一般防治区、重点防治区,开展一般防治区山洪灾害分析评价、重点防治区山洪灾害分析评价,绘制相关图件,并建立相关数据库;对易发生山洪及洪涝灾害的山洪沟,提出工程治理建议。
3.大田县调查评价任务主要是在规划确定的1789k㎡山洪灾害防治区,涉及1个县城、18个乡镇、160个行政村、523个自然村;对桃园镇、建设镇、广平镇、太华镇、文江乡、湖美乡等6个集镇和沿河村落进行重点防治区详查。
1.3.4工期要求: 2015年10月31日前完成相应工作任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3.5工程质量要求:按照本项目技术要求及国家、地方有关规定执行,通过业主初验,并经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为准。
1.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能力,具有调查评价工作所需的资料、业务、技术和人才优势,具有我省暴雨洪水分析的相关经验,且近三年内有类似项目业绩,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含)以上资质;
(3)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能确保驻场建设和验收合格后一年维护期内的现场服务响应;
(4)本项目指定山洪灾害调查评价现场采集终端软件和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数据审核汇集系统软件为现场数据采集与数据录入软件,投标人应具有应用上述系统软件进行数据处理的技术和能力;
(5)投标人必须为闽防办【2014】20号和闽防办【2014】31号文件推荐的福建省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工作专业单位。
(6)本项目允许水文单位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其余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主办方须具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须是福建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1.5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6.1 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1.6.2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明工程名称,未注明的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1.6.3 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30000元)
1.6.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1.7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11日至2015年3月17日,每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 15时00分至17时00分(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到大田县行政服务中心七楼(大田县均溪镇赤岩山路二路)购买招标文件;
1.8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等资料费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1.9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3日上午9:00时,地点为:大田县行政服务中心七楼(大田县均溪镇赤岩山路二路);
1.9.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核验登记并全过程参加开标会(如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如授权委托人到场的须为本单位在岗人员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单位养老保险凭证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票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1.9.3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大田县行政服务中心七楼(大田县均溪镇赤岩山路二路)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0 1.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田县水利局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58*****007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田县前山路73号武装部军官楼304室
电话:****-*******
联系人:郭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户 名: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大田县支行
账 号:****************0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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