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招标公告
液氨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 物资采购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概况及招标数量:大庆油田物装招标有限公司受大庆油田电力集团委托,就大庆油田电力集团脱硝用液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需求明细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使用功能:见附件
技术标准:见附件
质量要求:见附件
服务:见附件
项目进展情况: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投标人必须为大庆油田入网供应商;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招标货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家或具有招标货物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经销商;3 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运输合作协议和运输企业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4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5-03-10 08: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5-03-16 16:00:00.0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10日至2015年3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在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1号物资大厦(西宾桥西南侧)招标中心二楼北厅招标文件发售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划卡收费),售后不退。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2.1投标人购买信息登记表电子版(格式见附件),并以U盘方式提供excel2003格式本电子表格以便录入购买信息;2.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3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见附件);授权代表购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 ,以招标文件为准。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03-30 09:00:00.0
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3月30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1号物资大厦(西宾桥西南侧)东辅楼一楼开标室,方式为现场送达,逾期投标将被拒绝。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电汇形式向大庆油田物装招标有限公司提交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建行乘风支行,银行帐号:********151*****1492。(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关于投标保证金相关事宜咨询电话:****-*******)。
六. 开标
招标人:大庆油田电力集团物资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油田物装招标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03-30 09:00:00.0 开标地点: 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1号物资大厦(西宾桥西南侧)东辅楼一楼开标室。
地址: 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1号新物资大厦2楼招标中心业务一部 邮编: 163453
联系人: 宫鹤、李庆玲、梁华翠、刘丹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gonghe@cnpc.com.cn
开户银行: 建行乘风支行
账户名: 大庆油田物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151*****1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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