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医用设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医疗器械集中采购中心受延边结核病防治所的委托就以下医疗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仅限国内符合要求的厂商、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编号:JLYBCG2015W-GK-10-15 二、招标内容 标项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采购单位 | 一 | 全自动快速生物培养系统 | 1 | 145万元 | 1万元 | 延边结核病防治所 | 96通道核酸提取仪 | 1 | 全自动染片机 | 1 |
注:全自动快速生物培养系统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技术要求和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3、经销供应商须取得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厂商、投标产品已在本国注册的进口产品中国总代理或其授权的本地区代理商对本次招标项目货物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4、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安全和环保标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放 日期:2015年3月11日至2015年3月17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地点:吉林省延吉市爱丹路436号,高丽大厦7楼 706室。 投标人应携带相关资料到我中心注册登记后免费统一获取标书,通过其它渠道获取标书后直接参与投标的均视为无效投标。注册登记时需提供的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资料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2015年3月31日下午13:30整,迟到的取消投标资格。 七、开标、投标地点:吉林省延吉市河南街759号,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6楼。 八、投标保证金于2015年3月26日下午16:00时之前在延边医疗器械集中采购中心交纳并到帐。缴纳投标保证金后须注明公司名称、招标编号、投标项(如:XXXX公司、GK-10-15,标项一)与汇款凭证一并传真至我中心。 单位名称:延边医疗器械管理站(延边医疗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延边农村商业银行光华分理处 银行账号:07901 02091 01520 00005 00 行 号:********0302 九、投标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缴纳和退款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利息按托管银行规定结算。 十、情况说明:本项目因上次组织的公开招标采购(招标编号为JLYBCG2015W-GK-09-14)招标文件发放期限内,只有两家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故不足法定家数,作废标处理。依照相关规定,本次重新组织招标采购。 十一、项目联系人:李秀华、全文颖 联系电话:****-*******、传真:****-*******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医疗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15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