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核心育种场暨生猪保供生产基地工程漏粪板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滨海县核心育种场暨生猪保供生产基地工程漏粪板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滨海县家畜改良站委托采购的滨海县核心育种场暨生猪保供生产基地工程漏粪板采购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招标内容:滨海县核心育种场暨生猪保供生产基地工程漏粪板采购项目。具体货物名称、数量、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范围:所需货物及附配件的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验收、质保期内维保、售后服务等相伴随服务。
3.供货期限(含安装调试工期):10日历天。
4.项目地点:滨海县滨淮镇林苗圃厂区内。
5.质量标准:合格。
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16元/块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经营范围、经营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单位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招标公告开始发布及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9月19日上午8:30至2022年9月26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2、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在上述时间发送至邮箱:**********@qq.com,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无效。本次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开标时缴纳。
3.联系人:王锦娟,联系电话:150*****312。
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至代理公司批准同意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视情节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1-2个月。公告期间,滨海县范围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依此不接受其投标。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9月29日15时00分00秒。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5楼1504室。
六、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付款方式:
1、经招标人指定的第三方检测单位确认产品满足标准后,支付预付款合同价的10%;
2、竣工结束验收合格后付至审计价的90%;
3、竣工结束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且无质量问题按照审定价一次性结清。
(注:均无息,结算时,投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
八、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滨海县家畜改良站
联系人:孙勋联系电话:135*****892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锦娟联系电话:150*****312
九、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上发布。
滨海县家畜改良站
2022年9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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