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区道路交通文明畅通建设(二期)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延安市区道路交通文明畅通建设(二期)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延安市区道路交通文明畅通建设(二期)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19 09:0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延安市区道路交通文明畅通建设(二期)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平台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19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SLGJ-C-2022-93

2.项目名称:延安市区道路交通文明畅通建设(二期)项目

3.预算金额:一标段:4342.85万元;二标段:385.48万元

4.最高限价: 一标段:********.49元;二标段:*******.98元

5.采购需求:一标段:1.智慧交通综合管控系统:(1)交通大数据资源管理: 数据建模、数据挖掘、数据交换与共享;(2)智慧交通可视化指挥系统:地理信息子系统、大型活动、交通事故画像、交通人员画像、交通车辆画像、勤务管理、停车治理、特勤任务、系统管理、应急指挥、诱导发布、警情的信息化指挥、交通信息汇聚、资料管理系统、交通态势子系统、警情的信息化指挥支撑设备;(3)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公安视频专网版集成指挥平台、车脸人脸智能识别及应用建设、交通违法AI审核应用建设;(4)智能运维保障系统。2.联合创新实验室分布式坐席管理系统:配套设施采购及装修布展、分布式可视化交互式坐席管理系统。3.安全保障系统:安全边界平台2套。4.警用装备及道路基础建设:执法记录仪200台、移动警务通对讲机100台、警用摩托车10辆。5.前端感知系统:交通信号控制、电子警察、测速、新型行人智能过街系统。6.特色交通管理:视频追踪接力感知系统、可变车道控制、移动特勤、互联网+路况服务。二标段:电力改造系统:专用电网建设及相关设备采购;应急发电、紧急故障限时处置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120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021年年检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内任一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7)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9)供应商需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近3年(2019年10月至今)无行贿犯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一标段:供应商应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含一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标段:供应商需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11)投标保证金凭证及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

注:①2022年新成立的企业(不需要提供2021年度年检报告、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只需提供企业成立后的证明材料;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③受疫情影响,每个公司派一人参与开标,到场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其他疫情相关事宜,按照当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执行。(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919日至2022年92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0119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登记: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

2.下载文件:投标人登录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愿参与的投标人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使用CA锁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上报名后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日之前持加盖公章的回执单、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延安市新区锦绣东方A座11层确认信息。

3.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延安市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2厅),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媒介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延安市百米大道中段

联系方式:惠老师

联系人:0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丝路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市新城锦绣东方A座11楼

联系方式:0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鹏、张梦娜

电   话:0911-*******

传   真:0911-*******

邮 箱:*********@qq.com

标签: 道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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