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区域之间联通作用,完善城市路网需要,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和《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凯达南街跨京哈铁路桥工程项目范围内涉及的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等附属物进行评估选定1家房地产评估机构,现将征收房屋评估信息及房地产评估机构报名须知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凯达南街跨京哈铁路桥工程项目
二、项目概况
项目共涉及被征收人企业1户,最终数据以出具评估报告为准。
三、委托单位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四、委托内容
(一)房屋补偿价值评估;
(二)房屋装饰装修补偿价值评估;
(三)房屋附属物补偿价值评估;
(四)工业用房、办公用房、医疗卫生用房、车库、设备、搬运等补偿价值评估;
(五)涉及房屋征收评估的其他事项。
五、报名条件与相关要求
房地产估价机构:
(一)在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长春市房产信息网备案的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三年内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二)能确保有2名以上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参与该项目,全程参与项目房屋征收评估业务和解释答复工作,直至全部签订征收协议;
(三)评估机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出资人在执业经营中无违法、违规行为。
(四)评估费用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第971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原件及PDF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PDF扫描件);
3.房地产估价师身份证,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及资格证书(原件及PDF扫描件);
4.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表(汽开区网站自行下载填写);
5.近三年类似业绩报告。
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一)报名方式:当面提交报名材料;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三)报名地点: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新大街2828号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207室。
(四)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