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桥镇人民政府高桥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2022年8月-2024年8月)第1次招标公告
高桥镇人民政府高桥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2022年8月-2024年8月)第1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高桥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2022年8月-2024年8月)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9-30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其他服务 | 生活垃圾密闭运输 | 高桥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 2 | 项 | ****** | ****** |
2 | 其他服务 | 各村回收废旧物品运输 | 高桥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 2 | 项 | ****** | ****** |
3 | 其他服务 | 高桥镇垃圾站日常运行维护 | 高桥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 2 | 项 | ****** | ****** |
无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注:(1)基本资格条件中的“近三个月”是指2022年06月至2022年08月。
(2)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精神,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无
无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长沙县高桥镇人民政府 |
联系人:茆先生 |
电 话:0731-******** |
地 址:长沙县高桥镇人民政府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李高彬 |
电 话:135*****160 |
地 址:书院路9号保利国际中心B3栋18楼1801室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2022 年9 月19 日
标签: 生活垃圾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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