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海鑫路(博惠道-北湖村)工程-招标公告

(设计)海鑫路(博惠道-北湖村)工程-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092005
设计招标公告
津建交津南设计[2022]09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海鑫路(博惠道-北湖村)工程已由 天津市津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南发改投资[2022]18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为 ***** 万元,资金来源为 区级财政资金及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627.256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恒时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服务中心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海鑫路(博惠道-北湖村)工程,建设规模为1627.256米,海鑫路(博惠道-北湖村)段实施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再生水工程,总投资额*****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小站镇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海鑫路(博惠道-北湖村)工程,招标范围:1、道路工程:海鑫路(博惠道-北湖村):设计起点为现状博惠道,设计终点为北湖村,规划红线宽度40m,设计车速50km/h,城市主干路,道路全长1627.256m。2、交通工程:本工程全线施划交通标线,设置交通标志,施做智能交通系统。3、桥梁工程:新建空心板梁桥1座,桥宽26m,全长31.06m,桥梁面积807.6㎡,最大单跨跨度10m。新建过水箱涵1座,全宽26m,全长13.9m,箱涵面积361.4㎡。4、照明工程:海鑫路(博惠道-北湖村)采用双侧对称布灯方式,新建12米双挑路灯86基,新建箱式变电站1座。5、绿化工程:海鑫路(博惠道-北湖村)绿化工程为道路两侧绿化带,绿化带宽度3.5m到12m不等,大部分宽度为7m,绿化面积约为*****㎡。6、再生水工程:新建一条DN300mm管道,起点接自博惠道,终点至海鑫路,全长1405m。招标方法:概念性方案招标,中标单位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配合服务。总投资额183.02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2年10月15日 至 2022年10月2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并且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并且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09月19日 至 2022年09月23日。
5.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3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09月19日至2022年09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2时00分,下午 13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前往 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获取文件;凡有意参与且资格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款规定的可直接与代理机构联系 获取文件。
6.2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文件的地址: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服务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周道成(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聚兴道9号海河创意中心2号楼
邮政编码:******联系人:王腾电话:022-********
传  真: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恒时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夏伟民(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霞光道48号翠泉别墅22号
邮政编码:******联系人:高博、王建蕊电话:022-********-8008
传  真:150*****877
日期:2022年09月19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津南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王腾
电话:022-********传真:022-********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聚兴道9号海河创意中心2号楼

天津市津南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樊珍珍、杨庆楠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jnqzjw11@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路15号(津南住建委院内后二楼)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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