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物流与口岸办公室:中国(长沙)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行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人民政府物流与口岸办公室:中国(长沙)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行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1、确保长沙单一窗口平台运行稳定(含:长沙跨境电商),口岸作业系统申报正常。

2、负责长沙单一窗口运行客服服务,解答处理企业进出口通关问题。

3、负责市政务云服务器运行服务工作,负责长沙单一窗口系统和服务器网络安全。

4、负责长沙单一窗口数据统计和月报编制工作。

5、负责市政务云系统数据归集相关工作。

6、负责等保监测、域名费用、微信开发年费、热线电话费用第三方服务等工作

具体见采购需求

二、相关标准

详见采购需求

三、技术规格

详见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 服务期限:一年

2 服务地点:长沙市。

3 服务方式: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服务,完成所有工作,提交所有成果并达到验收要求。

五、服务标准

详见采购需求

六、验收标准

1 项目终验应于本次采购签订合同到期后一个月之内启动,成交供应商需提供运维服务报告、验收申请作为验收材料。

2按照长财采购[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供应商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6、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七、其他要求

付款人:长沙市人民政府物流与口岸办公室(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第1次付款在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50%;第2次付款在项目终验通过后支付合同总金额50%(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标签: 单一窗口 运行服务 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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