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垫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除臭工程招标公告
夏垫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除臭工程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夏垫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除臭工程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DGZCG-[2015]9号
采购人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夏垫污水处理厂
采购人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夏垫污水处理厂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磊****-*******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廊坊市圆福元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廊坊发展大厦B座12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海强****-*******
一标段
采购内容:除臭系统设备及配套附件安装、生物除臭塔基础及管道支架基础施工。
项目实施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夏垫污水处理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货周期:按合同要求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技术规范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设备生产能力或供货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接受一家生产商或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以优先接受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的为准,不再接受其他生产商或代理、经销商报名,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报名资格审查要求:
1、生产厂家需提供: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②、被授权人身份证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⑤、税务登记证副本⑥、质量检验报告或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强制认证证书(投标人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初步审查,所提交材料为复印件的,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代理经销商需提供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②、被授权人身份证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⑤、税务登记证副本⑥、质量检验报告或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强制认证证书》⑦、项目授权书(投标人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初步审查,所提交材料为复印件的,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二标段
采购内容:大厂回族自治县夏垫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除臭工程监理
项目实施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夏垫污水处理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货期:按合同要求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技术规范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监理单位,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报名资格审查要求:
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税务登记证副本;⑤、拟派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市政工程专业);⑥、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⑦2015年度廊坊市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信用准入报告(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三套且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3月11日至2015年3月17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购买,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4月03日9时00分
开标时间:2015年04月03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王海强
联系方式:****-*******传真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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