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温州发电厂“上大压小”扩建工程水平烟道除雾器电动蝶阀招标公告

浙能温州发电厂“上大压小”扩建工程水平烟道除雾器电动蝶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浙能温州发电厂“上大压小”扩建工程依据发改能源([2014]866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浙江浙能温州电厂“上大压小”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本工程建设 2 台 660MW 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实施脱硫、脱硝装置。四期工程两台机组计划 2015 年投产发电。总投资约为47亿元人民币,建设地址位于乐清市北白象镇磐石,计划于2015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银行融资。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浙能温州电厂“上大压小”扩建工程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水平烟道除雾器电动蝶阀
1、标段内容:水平烟道除雾器电动蝶阀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招标设备数量详见第四卷技术规范。
2、资格条件:
2.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2.4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至少两台660MW超超临界等级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的同类型电动蝶阀2年及以上国内运行业绩,并附采购合同相关章节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内必须包含设备容量与型式等信息。

2.5接受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代理商须提供以下资料: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于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并要求该授权应是该品牌产品针对本工程的唯一授权、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和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质。
2.6投标人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3月31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密渡桥路15号新世纪大厦26楼。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5年3月11日至2015年3月17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 在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华浙广场8号白马大厦7楼D座)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请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华浙广场8号白马大厦7楼D座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华浙广场8号白马大厦5楼

标书出售联系人:陈微

电话:0571-********

传真:0571-********

业务联系人:章海波 徐蓓

电 话:0571-****************

收款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西湖支行

帐号: 1202 0204 1990 0157 384


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

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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